[公告] 2019.01.16 板規增修說明
大家好,我是史蓋。
板規在2019.01.16進行修正,
主要是針對板規1的經驗文管理規範、板規9的"驚悚點"定義適用範圍、
板規11-1的語句和板規18的規範進行調整。
以下是修正後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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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增板規1-5。
新增這條板規的用意是像創作文一樣,
若是遇到有爭議的文章能讓板主有法源可以進行管理。
爭議的狀況有很多種,板主無法一一列舉,
可能為文章是否為抄襲、文章內容過於血腥殘酷、令人不快之文章對看板造成多少影響、
是否有跟風狀況以致影響看板版面和板務......等等。
而板主必須在這裡強調,
並不是只要有板友看不順眼的文章,板主就應該去管、去刪文或是對發文者水桶,
畢竟有的時候只是該位板友的文筆、文體不受待見,
但板主該著重的地方還是在於有無違反板規,其次才是該篇文章是否對看板造成影響。
這條板規新增後,板主群會審視有疑慮的文章其爭議程度或者是對看板造成影響之程度,
若是影響層面大,則板主群會以共識決的方式聯名進行裁定。
1. [經驗] 發生在生活周遭的遇飄經驗、超自然怪事經驗,非親身經驗也可以。
5. 引起爭議之問題經驗文內容,板主群討論後有權刪文、警告、水桶及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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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板規9-2"驚悚點"定義適用範圍調整。
經三位板主討論後,
一致認為"驚悚點"在[翻譯]分類的開放並沒有對板務管理造成困擾,
換句話說,
目前的[翻譯]分類文章有需要用板規9所定義的"驚悚點"進行判定的文章大都合格,
因此三位板主決議將"驚悚點"定義的適用範圍擴大到[創作]分類。
請注意,目前僅有[翻譯]、[創作]分類適用此定義,
其餘分類的文章除特殊規定如[找文]、[其他]、質疑文之外,
一律依板規9-1的marvel點定義來做裁定。
本次"驚悚點"定義的試行期一樣預計為三個月。
大致上先依這個定義來運作,
當然,若是覺得哪裡還有問題、什麼細節沒設想到,
歡迎以[板務]分類發文或在本篇公告中繼續討論。
板主有權隨時視情況調整板規並公告週知,
若試行期間板主群觀察與討論後覺得有疑慮,
板主有權決定新板規將是全部分類皆開放,還是限制在某些分類中開放;
若是試行狀況不甚理想,板主亦有權廢止新板規。
9. 無marvel點或marvel點薄弱
2. 驚悚點定義:
(只適用[翻譯]、[創作]分類,其餘分類除特殊規定外一律依板規9-1裁定。)
因人為行為、自然現象......等因素,
使得故事中的當事人或觀看者感到驚悚、驚慌、恐懼等刺激性情緒的事件,
且整個事件需含有實際發生之因心理變態而產生的情節描述,
或探索、解謎、神秘事件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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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調整板規11-1敘述。
這邊只是對敘述做個微調,
這樣子的敘述才符合板主目前針對板規11-1的判定標準。
11.嚴重違規事項(文章內容及推噓文):
1. 對特定人士(含當事人檢舉的人身攻擊)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初犯刪除推噓文、刪除文章、水桶一週;
累犯者水桶半年、文章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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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增修板規18。
目前板規18的利用率很低,但是這條板規還是有其指標性與威攝性存在,
只是若是真的遇到需要使用它的狀況,
各位板主未必真能有時間去家中神壇或是廟宇內擲笅問神,
畢竟大家都有現實生活要顧,能擠出時間來處理、討論板務已經是很難能可貴了...
因此本次板規增修中,拿掉執笅的條款,改由所有板主一起審理所有證據,
若是事證明確,板主群即以共識決聯名對被檢舉人裁定永久水桶。
當然,救濟程序還是存在,
若是被檢舉人無法接受永久水桶裁定,
可站內信通告板主群進行超自然力量或神通力什麼的測試,
測試方法由板主或被檢舉人提案構想,並經板主修改及認可後公開測試。
如通過測試,就可以解除永久水桶的裁定,
並且測試的過程會以實況直播或錄影的方式存證與公開。
18.具神通能力嫌疑者處罰條例
1. 若有使用神通、通靈、守護靈、占卜等超自然力量詐取金錢、物品、
性關係……等利益之情事,被害者可於板上使用[其它]分類進行檢舉。
但需檢附證據,未檢附證據者文章刪除並警告一次。
2. 不可於檢舉文中透露被檢舉人PTT ID之外的身份資料,
如姓名、聯絡方式、地址、個人網頁或看板,違反者文章刪除並警告一次。
3. 如舉發證據經板主認定存在重大瑕疵,板主群將決議駁回檢舉案。
4. 如被檢舉有藉超自然力量去行詐騙之情事,
或是經驗文違反板規8-4的營利行為廣告、
板規11-5的透露或提供通靈問事解籤占卜等相關資訊,
有宣傳以行詐騙之意圖,
經板主群審理相關證據後,以共識決由所有板主聯名裁處永久水桶。
5. 若被檢舉人無法接受永久水桶裁定,
可站內信通告板主群進行超自然力量測試,
測試方法由板主或被檢舉人提案構想,並經板主修改及認可後公開測試。
如通過測試,可解除永久水桶的裁定,
但仍需依原本違反的板規進行懲處。
6. 測試過程將會以實況或是錄影方式存證。
7. 於檢舉文中,針對使用神通、通靈、守護靈、占卜等超自然力量,
詐取金錢、物品、性關係……等利益之被檢舉人,
可稱之為具神通能力嫌疑者。
由於「神棍」一詞已帶侮辱語意,
如在檢舉文、其他文章內容或推噓文中明示或暗示特定人士為神棍,
將以違反板規11-1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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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修板規在本次公告後生效,
有意見歡迎在此篇公告推文討論。
請大家多多配合本次的板規增修,
不要違反板規,
這樣才能讓板友們有更好的看文體驗,也能讓發文者、翻譯者能有更好的發文空間,
感謝大家的配合。
--
指掀濤瀾天下驚,撫箏百載,清絕無命。
何必挑絃與誰聽?
昂首萬里,江山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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