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詭誌-最終刊(6)

看板marvel作者 (攤)時間5年前 (2018/11/28 05:53), 編輯推噓283(28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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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達酒鬼所指定的地址後,我把「我到了」的訊息傳給酒鬼,然後等待他的回覆。 這是一條雖然位在市區,卻人煙稀少的巷弄,有好幾間房子很明顯有好幾年都沒人居住了 ,路邊也停放著好幾台報廢的汽機車,這種地點讓我聯想起好萊塢電影中毒販見面交易的 畫面,暗藏著危險跟死亡。 等了五分鐘後,完全沒有人走進這條巷子裡,外面的車輛一台接一台呼嘯而過,完全沒人 注意到這裡的存在。 又過了一分鐘後,酒鬼總算從其中一間房子裡走出來,但那間房子的號碼卻跟簡訊中的不 一樣,看來簡訊裡的內容只是障眼法。 我打量了一下酒鬼走出來的那間房子,看起來也不像有人居住的樣子,有好幾間房間連窗 戶都沒裝,像是施工到一半。 「有人跟你來嗎?」酒鬼走到我面前,開口就這樣問,看來他真的很在乎這件事。 我不想對酒鬼說謊,便指著停在巷口的一台車,答道:「事實上有,我請朋友載我來的。 」 「我不是叫你一個人來嗎?」酒鬼擺出一副凶神惡煞的表情。 「你只在簡訊裡叫我不要帶出版社的其他人來,而載我來的那位朋友並不是詭誌的人,所 以我也算信守諾言吧。」我聳聳肩說:「而且……老熊出事後,我們就一直找不到你,我 擔心你也出事了,所以就找了個保險。」 「在車上的是誰?」酒鬼問道,他一直以來都是那種不輕易相信別人的人。 「他叫羽隆,是可以信賴的朋友,你不需要擔心。」我朝車上揮揮手,在駕駛座的羽隆放 下車窗,也朝我們這邊揮手打招呼。 雖然對獨自留在飯店裡的恆琬很不好意思,但我們這次絕對需要羽隆的幫忙。 我做出手勢請羽隆下車過來,並跟酒鬼說:「我已經把所有經過都告訴他了,雖然他的身 份是警察,但羽隆是完全站在我們這邊的,這點我可以打包票。在這個時刻,可以幫助我 們的人是越多越好,我相信你也會同意。」 羽隆從車上走過來後,酒鬼馬上瞪了羽隆一眼,我已經跟羽隆說過酒鬼大概是怎樣的人了 ,所以羽隆只是笑了一下。 酒鬼接著別過頭去,對我說了聲「跟我來」後,便要回到他剛走出來的那間屋子。 我趕緊抓住酒鬼的肩膀,問:「等一下,你說你抓到兇手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跟我進去你就知道了。」酒鬼此刻的臉除了兇狠之外,更加添了許多不耐。 不過現在可不是任由酒鬼任性的時候,有件事我無論如何都必須跟他說清楚才行。 「酒鬼,你很可靠,每次都幫我們許多忙,甚至救過我不只一次……但現在老熊已經死了 ,其他人也都可能有危險,我希望你不要再一意孤行,在採取任何行動前,都跟我們討論 一下吧,不要每次都害我們白操心。」我的手牢牢地抓在酒鬼的肩膀上,我很怕他一生起 氣來,就掙脫我跑掉了。 「老熊在昨晚應該也有打電話給你吧?他說的很清楚,這件事就由我們來解決,其他人沒 必要牽扯進來。」酒鬼說著,看來老熊昨晚打給我之後,就馬上通知酒鬼了。 「我知道,但我今天問過大家的意見了。」我說:「大家都知道這次的事件有多危險,但 沒有人想當局外人,詭誌對他們來說已經不只是一間公司,而是一個家,老熊跟你也是一 樣……他們都把你們當成家人,而不是老闆跟同事。」 我不期待這番話可以打動酒鬼,但至少希望他可以明白其他人的想法,他們都志願加入這 場戰爭,無法抽身了。 酒鬼的眼神瞄向我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我馬上明白他的意思,識相地把手拿開。 「老熊他……」酒鬼吐出了一口長氣,這是他鮮少會有的動作,也代表他接下來說的話是 認真的:「他的死對我來說,絕對比你們許多人都還要沉重。當年我退出記者圈之後,是 老熊帶我進入小說界,並教我許多寫作的基本技巧,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他,我所能 做的,就是拼命協助每次的事件……所以在這件事上,我的感受也跟你們一樣哀傷,請你 不要把我當成冷血動物。」 「你誤會了,我並沒有這麼想。」我說道:「大家都把你當成家人,我只是希望……你能 夠偶爾對其他人表達溫情,讓他們知道你會保護他們。」 「我會盡力的。」酒鬼抽動嘴角,問:「其他人……他們還好嗎?」 「夜貓子帶大家去新德大學查資料了,運氣好的話很快就可以查到老熊在遇害前找到的線 索。」我補充道:「我有拜託另一位可以信賴的朋友陪他們一起去,他會負責保護他們的 安全。」 「你朋友可真多啊。」酒鬼往屋子裡擺了一下頭:「那我們可以進去了嗎?」 「在進去之前,至少先把情況說明一下吧?你是如何抓到這位兇手的?」這是我急於想知 道的問題。 酒鬼看著我跟羽隆,思考了一小段時間後,最後他決定在這裡就把話說清楚。 「昨晚,在老熊打電話給我之後,我就去了詭誌……」 酒鬼接到老熊的電話後,他十分好奇老熊口中的線索到底是什麼,便決定去詭誌找老熊, 順便幫忙一起找。 他抵達詭誌時,詭誌的一樓已經飄出濃煙,有一個人正好從詭誌門口奪門而出,但那個人 並不是老熊。 酒鬼從後面追上他,拉住那個人的衣服問他在詭誌裡面幹什麼,沒想到對方竟然拿著一柄 尖刀轉身攻擊酒鬼,酒鬼迅速地奪刀並將對方摔在地上。 當刀掉落在地面時,酒鬼才看到整柄刀不管是刀鋒或是刀尖都沾滿血跡,酒鬼正要進一步 質問對方時,才發現那人已經被摔昏了。 酒鬼先拋下那個人,跑進詭誌裡想找老熊,但卻看到了…… 「老熊倒在辦公室裡面,滿身都是血,當時一樓的火勢已經燒起來了,我無法靠近辦公室 ,但我看到他的臉時,我就知道他已經死了。」酒鬼回憶著那幕的畫面,語氣中帶著一絲 懊悔,像是在自責,如果自己提早半小時趕到詭誌,老熊現在可能還站在我們旁邊。 「當時的我無法多做什麼,只能先打給消防隊,然後……」酒鬼往房子的方向側過頭,說 :「我把那可疑的傢伙搬上車,關到這裡來了,我想他百分百就是殺害老熊的兇手。」 「你不打算把他交給警方嗎?」羽隆問。 「那沒用,還不如用我們自己的方法來解決。」酒鬼又瞪著羽隆:「你對我處理的方式有 問題?」 「嗯……不,或許你的方法是對的。」羽隆舉雙手投降。 酒鬼說的沒錯,把兇手交給警方並沒有多大幫助。 就像在書局砍人的那名少年,警方已經抓到他好幾天了,但現在還是問不出任何消息,就 算把殺害老熊的兇手交給他們,也是一樣的結果罷了。 只要他們堅持不開口,警方就拿他們沒辦法,刑求逼供的手法對這個時代來說已經是過去 式了。 在這個時代,加害者的人權遠高過被害者的人權,實在荒謬。 我換個話題問:「這房子又是什麼地方?」 「這裡是我之前調查某件事時發現的地點,屋主出國了,可能永遠不會再回來,除非屋主 死在國外,不然這棟房子應該會一直閒置下去。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你們跟我進去就對了 。」 酒鬼像是不想再浪費任何時間般,抬起腳直接往房子裡走,不想再談關於這房子的事。 ******** 走進屋內後,我們才發現這房子竟然還有地下室,而酒鬼就把兇手關在地下室裡。 跟著酒鬼走到地下室,我跟羽隆總算看到了兇手的真面目。 兇手被酒鬼綁在一張木椅上,雙手反綁緊緊固定著椅背,雙腳也都綁在椅腳上,酒鬼所綁 的繩結看上去就跟鋼製鎖頭一樣堅固。 穿在兇手身上的,仍是昨晚刺殺老熊時的那套衣服,因為老熊的血還沾在衣服上,但讓我 跟羽隆最感到驚訝的,是這名兇手竟然是一名女子。 女子看起來只有二十歲左右,真實年齡可能更年輕一點,她看到我跟羽隆來到地下室,臉 上沒有任何表情,五官像是從岩石上雕刻出來似的,讓人感覺難以親近。 我看著這名女子愣住了,但轉念一想,影之蠊會派出女性來殺老熊,其實是很合理的。 老熊是個心腸軟的好人,對於女性一向沒有防備心,否則在這麼草木皆兵的狀況下,老熊 不可能會開門讓陌生人進入詭誌的。 女子可能是用問路或是借廁所之類的理由,按了詭誌的電鈴,騙老熊開門以後,再趁老熊 不注意的時候攻擊他。 「我在她身上找不到證件或私人物品,只找到這個,代表她跟書局的那少年是一夥的。」 酒鬼從口袋裡拿出兩顆骰子,並站到女子的面前繼續說:「昨晚抓到她之後,我就不斷想 逼她吐出情報,可惜她連一個字都不肯說。」 酒鬼低頭瞪著女子,女子則別過頭,用長髮遮住了臉。 「那當然,從書局事件的模式就看的出來了,他們被洗腦訓練的很徹底,這些人不怕被逮 捕,甚至寧死也不會出賣自己背後的組織。」我小心選擇我的用詞,對酒鬼問:「你是怎 麼逼供她的?你有……用什麼手段嗎?」 酒鬼知道我指的是什麼,他不服氣地從鼻子裡哼出一口氣,說:「放心,我沒用上暴力或 骯髒的手段,我的理智還沒有因為憤怒而退化成禽獸。」 我完全相信酒鬼,畢竟他是個很有自我原則的人,那我自己呢? 我看著那名女子,捫心自問,自己的理智、道德底線是否還在? 當我知道老熊是被殺死的時候,在我心裡的第一個想法,就是要把兇手千刀萬剮。 但現在我的想法變了,因為真正的兇手並不是這名女子,而是管理影之蠊的藏鏡人。 十二年前的岳航、書局的少年,以及被綁在眼前的女子,都只是被利用的凶器罷了。 「如果她不開口的話,那把她關在這裡不就沒有意義了嗎?」羽隆站到一旁,雙手插在腰 上,擺出許久不見的何瑞修站姿。 「不,還是有辦法可以讓她開口的。」我從旁邊拉過另一張椅子,坐在女子面前, 「你剛剛不是說他們寧死也不會出賣幕後黑手的嗎?」羽隆問。 「對,所以我們要找到對他們而言,比死還可怕的東西。」我把雙手手肘抵在膝蓋上,十 指交扣,凝神注視著女子。 或許是我的外貌沒有酒鬼那麼凶狠的關係,女子並沒有抗拒我的眼神,她微微轉過臉來面 對我。 「影之蠊把自己比擬成躲在陰影底下的蟑螂,準備對人類展開反噬,但牠們始終只躲在暗 處襲擊我們,因為蟑螂最怕的就是暴露在陽光之下跟人類面對面,這樣的話牠們毫無勝算 。」以上的話我是說給羽隆跟酒鬼聽的,接下來的話才是針對女子說的。 我把椅子往前拉了一下,縮短我跟女子之間的距離。 「我們已經快要查出妳背後的那個團體了……現在還是叫影之蠊嗎?或是已經改名了?」 我把臉貼近女子,「妳看起來並不壞,只是被洗腦了,那個團體對妳來說是一種信仰嗎? 能夠讓妳去殺害無辜的人,這份信仰對妳來說一定非常重要吧。」 女子的眼神仍如石塊般不為所動,我在她的眼神裡找不到一絲畏懼或內疚,反而在她的眼 神中看到了身為殉道者的自豪。 殺害老熊後,她會被捕,會坐牢,但她不後悔,並以此為傲,因為現在的她已經成為組織 中的驕傲。 就跟藍鯨中那些以自殺來追求榮耀的青少年一樣……這名女子對道德的認知已經跟常人不 一樣了。 當我準備繼續用言語逼迫女子時,手機響了。 我站起身從口袋裡拿出手機,發現是夜貓子打來的,我決定上去一樓接電話,並示意羽隆 跟酒鬼一起上來,夜貓子可能有很重要的消息要通知我。 從地下室走上一樓後,我接起電話並轉成擴音,夜貓子的聲音清楚地傳了過來:「風海, 你那邊還好嗎?」 「放心,我跟酒鬼都很好。」 「酒鬼真的抓到了兇手?」 「嗯……頂多只能算是逮到了凶器吧,情況有點複雜,回去之後再討論,你們那邊的情況 呢?」 「我們還在新德大學的圖書館用電腦,你先看一下你的信箱,我剛剛把陳希學弟找到的東 西寄過去了。」 我保留通話,用另一個視窗點出電子信箱,打開夜貓子寄給我的檔案。 那是一張網頁的照片,想必就是陳希學弟在暗網上所找到的線索。 網頁的背景是一個巨大的蟑螂頭部,其細節清晰到可以細數蟑螂面部的每一根觸鬚,令人 作噁。 在網頁的中間則是需要輸入帳號跟密碼才能登入的欄位,在登入欄下方有一段句子,這段 句子對我來說並不陌生,因為那正是老熊被殺害的當晚出現在我跟夜貓子電腦螢幕上的句 子:「誰規定蟑螂一定要懼怕人類?如果蟑螂的天性是吞噬人類的話,世界會變成什麼樣 子?」 在這段句子的旁邊,有著兩顆沾血骰子的圖樣,而骰子正是陳希學弟找到著這個網頁的關 鍵。 為了這個網頁,陳希的學弟應該耗費不少心力,畢竟暗網不像一般的公開網路那樣只要輸 入關鍵字就可以搜尋,而是必須一個一個網頁去找才行。 蟑螂圖樣的意義非常明確,代表這個網站正是影之蠊現在的藏身處,但骰子對這個組織來 說又代表什麼,仍是一個謎題。 「你應該已經打開檔案了吧?那我就繼續說了。」夜貓子說:「老熊收到檔案後,是看到 下面那段句子之後才會回詭誌查資料的,我們已經在雲端的詭誌歷史資料中找到相關的檔 案了,原來這段句子曾經刊在詭誌過。」 「妳是說,寫下這段話的曾經是詭誌的作者?」我驚訝道。 「不算是,那份稿件是十年前的了,剛好是老熊剛創立詭誌的時候,當時的詭誌還沒有簽 約作家,刊登的故事都是以投稿為主,那位作者只投過一次稿,但他的故事只被老熊列為 佳作,刊登了標題跟大綱,沒有刊登完整內容。」 「妳那邊有找到作者的資料嗎?」 「他的作者簡介打的蠻簡單的……筆名是蟻蠊,一個不甘於被統治的工程師兼業餘小說家 ,就這樣而已。至於他寄稿件來的電子信箱在五年前就停止服務了,無法查到更多資料。 」 「光是聽這個筆名,就知道這傢伙不只是工程師跟小說家這麼簡單而已吧。」我說,「搞 不好他就是影之蠊的管理員……」 「我正要這麼說而已,你應該要聽一下他的故事內容。」夜貓子那邊傳來快速點擊滑鼠的 聲音,像是正在打開文件檔:「他在故事裡提出一個有趣的觀點……他認為人類的靈魂其 實跟網路訊號是一樣的東西,把訊號從肉體中抽取出來再傳輸到網路上的話,就可以在網 路上自由活動。故事的大綱是這樣的,身為工程師的主角在電腦機房裡意外觸電身亡後, 靈魂透過電線進入主機中,可以在網路世界裡遨遊,主角意外在網路上發現政府的許多骯 髒勾當,他發覺人民只是被政府踩在腳底下的蟑螂,最後他透過論壇跟各討論區組織了一 群人進行恐怖攻擊,讓原本像蟑螂一樣被壓在底層的人民推翻無能的政府,而這篇故事的 副標題,就是網頁上的那段句子……」 「哇靠,這已經脫離了恐怖小說的領域,變成科幻小說了吧。」羽隆忍不住說。 「其實也還不到科幻的地步,已經有科學家在研究意識上傳的可能了,只是人類的大腦實 在太複雜了,所以還無法成功。」我說:「不要忘了,對方可是輕易入侵我跟夜貓子的電 腦留下那段話,還對我們的調查進度瞭若指掌……或許他真的找到方法這樣做了。」 「我好像記得這件事。」身為詭誌元老的酒鬼,似乎對這件事印象深刻:「有個作者因為 投稿沒有被完整刊登,後續還寄了好幾封信來罵老熊,內容有點算是威脅,說他寫的不只 是小說,而是會實現的預言之類的,我猜可能就是他。」 「所以說,影之蠊的管理員早在十年前就對詭誌宣戰了嗎?」我伸手扶住旁邊的柱子,腦 袋突然感到一陣暈眩。 因為這些情報的出現,讓這整件事情需要從頭到尾重新整理一下。 現在看來,書局那少年的家裡會有整套的詭誌,可能不是巧合。 十二年前,影之蠊的管理員利用岳航犯案,他想利用網路的力量來傷害這個社會,但失敗 了。 這個失敗讓他重新思考新的計畫,也就是故事中的內容。 兩年後,他用蟻蠊的筆名投稿到詭誌,可能是想利用刊登的機會把他的理念傳達給更多人 或是警告這個社會,但老熊卻沒有完整刊登他的故事,他因此對詭誌懷恨在心。 在這十年的時間裡,他不斷在網路上觀察人們的弱點,找到了更多骯髒的手法來洗腦並控 制人群,確保這些人能完成他的計劃,再一一派出來反咬這個社會,以及報復詭誌。 他第一個派出來的,是在書局砍人的那名少年,在他房裡會有完整的詭誌,應該是管理員 的指示,他想讓詭誌被世人唾棄。 讓詭誌蒙上汙名後,他又派出第二個刺客殺害老熊,接下來也一定會有第三個、第四個… … 但他真的如他筆下的故事所說,找到方法讓自已的靈魂進入網路中了嗎? 如果他真的做到的話,那我們的一舉一動就都在他的掌握之中,畢竟現代人的手機總是無 時無刻連接著網路,他知道我們的衛星定位,知道我們交談的每句訊息,知道我們的所有 資料…… 我才剛聯想到手機,仍保持在通話狀態的夜貓子那邊突然傳出了巨大的喧鬧聲,好像發生 了什麼騷動。 兩秒鐘過後,手機被掛斷了。 羽隆跟酒鬼都疑惑地看著我的手機,不懂夜貓子為何突然掛斷電話。 但我卻聽到了。 雖然那聲音很細小、很輕微,我知道我不可能聽的到,但我就是聽到了……或者說是感覺 到了。 從夜貓子的那一邊,我聽到了骰子在地上滾動的聲音。 ====================== -- 大家好,我是阿攤。 鬧鬼的路邊攤:http://batan.pixnet.net/blog 鬼話連篇路邊攤:https://www.facebook.com/scarycomi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16.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543355628.A.A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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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看先推!百推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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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夜貓子!要沒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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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斷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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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要沒事才好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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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夜貓子不能有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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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超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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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緊張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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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貓子死了比較有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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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認同加害人的人權比被害人還高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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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樓上,我那天看到那句整個覺得很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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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是加害人的人權比被害人高,而是加害人的人權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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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55, 5年前 , 307F
才被重視,以前是沒有保護加害人的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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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3:38, 5年前 , 309F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這是法律經過數千年演變而來的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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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了「謀殺」 被害者已經掛了談什麼權益保護 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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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而在經過審理之前 很抱歉 你不能直接判定「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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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 我不是聖人 沒有人是聖人 我只是希望不了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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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位 能了解現代刑法的運作方式 絕對跟你平常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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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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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害者能被法律保護之前 被害者已經死亡 所以沒什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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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好談的 權益是留給雖然被害 但還活著的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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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死亡後所爭取的 是給被害人家屬一個公道 給社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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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相信法律 相信社會治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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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之所以不相信台灣法律 當然 誇張的判決還是有 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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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兩個面向看 一種是檢察官證據不足 或是 條文就那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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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你沒辦法再加重 而且刑法絕對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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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就是恐龍法官 但佔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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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點時間看看這個吧 對法律一知半解的朋友可以稍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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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人權真的是滿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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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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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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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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