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一線三的日常—艷陽里消失
為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本篇純屬創作,
看了最近的新聞覺得有感而發,所以創作了本篇,
若有雷同,請別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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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遭警察開單天經地義,但關說方式卻日新月異。
從火爆一點的直接嗆明議員的名字或頭銜等來頭,
或壓低姿態表明自己是警友會的一員,是「自己人」。
以往議員會直接出現在派出所指著員警的鼻子,
要求員警「自己處理」這張罰單,現在不必這麼麻煩。
直接「傳真」那張罰單來,什麼話都不用說,
在不會留下任何證據的狀況下要開單員警自己處理。
(下場就是所長要總務把罰單繳掉)
當然警察本身也握有一定限度內的裁量權,
在上頭未給壓力之前是可以依循個人意願執行稽查的。
看到最近的新聞讓我想到熊跟我分享過的一個故事,
關於轄區內一位非常奇葩的里長,呃不對,
應該稱之為「里長特助」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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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陣子我們派出所常常三天兩頭就有記者來採訪,
搞得雞犬不寧、身心俱疲,一切歸功於那位特助...
說說這位「里長特助」,就是所謂的空降部隊,
算準了那個里的舊里長看似不得人心,
便遷移戶口打算競選該里里長,
而那個倒霉的里就是故事的主角—艷陽里。
而選舉日期將至,準備登記參選時特助才發現,
自己因為某件事情(註)被褫奪公權無法參選,
只好推派自己的老婆登記參選里長,自己掛名特助。
然後開始大打負面選戰,惡意抹黑、檢舉等等小動作,
多管齊下的骯髒手法讓前任里長完全招架不住,
甚至逼得年逾七十的老里長當眾向他下跪道歉,
特助也會帶著老婆在炙熱的太陽底下掃街,
告訴里民們「我(們)很認真在做事唷!」
在夫妻倆的努力下,毫無意外的大獲全勝,
艷陽里單(愚)純(蠢)居民們也覺得自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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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第一次上新聞,是里長特助檢舉阿潮「瀆職」。
新聞標題:縱容違停?有關係就沒關係
副標題:民眾質疑怎麼辦開單 警雙重標準
內容播送監視器畫面,警察到場取締,
下了摩托車後撥打電話,逾十分鐘後出現一名男子,
向警察揮手致意後將車開走。
特助跟里長本身經營事業,其中一項是雞蛋買賣,
他們會與蛋農收購雞蛋然後賣給里民賺取差額,
有一天特助發現蛋農將雞蛋以更便宜的價格,
直接賣給里民之後對蛋農非常不爽,
於是打電話檢舉蛋農把貨車停在自家門口的紅線上。
在此說明一下,平時若無績效壓力我們不太會去管,
但倘若接獲民眾報案則一定得去現場處理。
於是倒霉的阿潮到場處理叫蛋農把車移開,
蛋農道歉後照做,阿潮並沒有開單,說時遲那時快,
躲在一旁的里長特助跳了出來:
「警察怎麼沒有開單!?我要申訴你!」
不論怎麼解釋都無效,依然遭到申訴,
阿潮回去幾天後只好打了一份報告。
過了幾天,派出所接獲匿名舉報紅線違停,
又是阿潮負責處理,阿潮帶著實習生前往了解,
看了一下發現是前任里長的車停在自己的家門口,
阿潮看了一下附近並無影響出入或交通阻塞的跡象,
便打電話通知老里長來把車開走。
老里長五分鐘後現身與阿潮揮手致歉後把車開走。
阿潮回派出所的時候口先生與里長帶著記者現身,
口先生說他剛剛無意間看到自家監視錄影器,
表示「警察縱放違規者」,且有「瀆職」之疑,
從影片看到違規者還向警察招手,隨後把車開走,
違規者似乎認識員警本人,是不是有關說之餘,
所以警察包庇他沒有開單?
...
記者vs所長vs口先生vs阿潮的鬧劇持續了整個早上,
熊下午直接帶著我與其他三個學長殺入艷陽里,
對紅線違規停車加強取締,三小時共開出120張罰單,
晚上里長特助又再次現身派出所,要求銷單...
典型的「開我的敵人單可以,開我的隊友單就不行」
阿潮:「幹你娘神經病,檢舉我不開單的是你,
現在要來銷單的也是你?吃飽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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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上新聞,是酒駕。
新聞標題:不服攔查 男子酒測值0.49移送法辦
副標題:酒駕還如此囂張!穢言辱罵挑釁
里長特助表面上為了拉攏人心,
邀請前任里長的條仔腳至里長辦公室把酒言歡,
說希望舊恨一筆勾銷,灌對方酒的同時自己卻只喝飲料。
喝完 後算準時間,等對方跨上機車發動準備回家,
在下個路口以轎車擦撞對方,然後打電話報案。
車禍現場處理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傷勢還有物件定位,
再來就是調查雙方當事人有沒有酒駕。
條仔腳非常不爽,一直叫囂謾罵不服稽查,
熊到場處理發現是那位里長特助就知道案情不單純。
後來條仔腳測出來酒測值0.49,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事後里長特助把當場側拍的檔案寄給記者播送,
難怪看新聞時我一直聽到條仔腳對著熊喊:
「他自己請我喝酒還開車撞我說我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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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沒有上新聞,是記者私底下來找我們。
自從條仔腳被辦公危後,疑似家境問題,自殺了。
從台北橋上直接往下跳,不料沒跳進淡水河,
直直落在大稻埕碼頭的腳踏車道上,摔死了。
之後里長特助便開始疑神疑鬼,認為自己會被報復,
而且開始產生幻覺(事後才知道)
負責跑社會線的記者三天兩頭收到特助寄給他的影片,
動不動說條仔腳聯合警察要來對他不利,
結果影片內容整整27秒都在拍自己的光腳丫、
說里長辦公室外面深夜有人遊蕩叫囂要他的命,
影片卻是他家的狗大便在他的碗裡等等。
這次記者拿了他的影片來,讓我們百思不得其解。
影片角度看起來像是由下往上偷拍,拍到派出所內部,
畫面清楚看到巡佐獨自一人在後門吸菸區抽菸,
然後傳來特助對著手機竊聲說話的聲音:
「你們看看那個條仔腳跟長毛(巡佐)在那邊抽煙啦,
警察領一堆錢還不做事只會休息,等等我告你瀆職,
條仔腳還是學不乖在這邊跟警察打屁關說...
Murmurmur...」
然後巡佐發現他後影片就結束了。
我跟熊面面相覷,阿潮在旁邊笑的不能自己。
阿潮:「爽啦幹!龜公(註)發瘋了啦,
整間派出所19個人都被你告過瀆職臭白痴!」
久而久之記者也懶得鳥他,派出所回歸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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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上新聞,是里長特助自殺了。
熊跟我負責相驗,是我的初體驗,印象深刻,
上吊自殺,未合眼、舌頭外露、拖糞,臭氣沖天。
房間內的牆壁四面用炭筆寫著無數個「對不起」。
不過因為當時的所長才剛上任,不希望事情鬧大,
所以利用了自己的關係將新聞壓了下來,
僅以「壓力過大產生輕生念頭」作結。
我永遠記得與里長特助的第一次接觸。
那天熊載著我駕著車要去簽里長辦公室的勤區表,
熊:「巷子進去就是里長辦公室了,去吧!」
但到了辦公室卻遍尋不著巡邏箱,只看到一位男子,
站著三七步盯著我看。
我:「您好,請問一下這裡的巡邏箱在哪裡呢?」
男子:「我不多說、我只想跟你說一句話,
OX派出所的警察都是垃圾!(吼)」
嚇一跳之餘我立刻把防彈背心上的OX所字樣遮住,
我:「哦...?請問為什麼這麼說呢?」
男:「你新來的你不知道,我說給你聽啦,
我們選上都不靠任何人啦!都靠自己的,
OX所那些垃圾警察從來沒有來喝過一次茶,
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做只當高薪垃圾,
我不屑他們放什麼巡邏箱,在他們面前拆掉丟在地上,
他們所長親自來求我我也不要!你看多垃圾?」
我:「哦...原來如此,謝謝那我先走了」(快步離去)
步出巷子後
我:「欸幹...我被那個里長洗臉欸...」
熊:「啊!(拍額)我忘記那裡沒有巡邏箱啦!」
我:「幹你根本故意的吧...」
以上,是我印象中夾雜憤怒與無奈的艷陽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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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跟我說,這種人到哪裡都有,
比較媽佛的就屬台灣的媒體了。
如果今天我是個閱聽大眾,看了上述的新聞,
我一定會憤恨不平對於警察執法雙重標準感到憤怒,
但若了解內情發現是有人平白無故吃飽太閒,
那又是另一種感覺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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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據傳里長特助遭褫奪公權之原因,
是他曾經帶著他的前妻去賣淫,
被抓之後上了新聞(夫載妻賣淫),
改過姓名後便致死與警察勢不兩立(我猜)
所以明白他案底的警察私底下稱呼他「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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