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
1.
#1NaX2TQ0 (marvel) [ptt.cc] 關於ahjay大大的創作雙胞胎詛咒 有人有17之後
內文未滿50字,僅有48個字,
文章刪除,WAWAJJ警告一次。
請注意,就算是[找文]分類也是需要有50字以上來說明的。
9. 文章內容
1. 字數未滿50字(含空白文),文章刪除並警告一次,再犯水桶一個月。
(不含標點符號,一個網址算一個字元,字數僅限內文,回覆推文不算在內)
--
2.
#1NaYKrQT (marvel) [ptt.cc] Re: [創作] 驅魔的經歷
未滿50字之空白文,
文章刪除,ardorcat警告一次。
9. 文章內容
1. 字數未滿50字(含空白文),文章刪除並警告一次,再犯水桶一個月。
(不含標點符號,一個網址算一個字元,字數僅限內文,回覆推文不算在內)
--
3.
#1NZxAqzk (marvel) [ptt.cc] Re: [經驗] 預視能力到底能幹什麼吃呢?
內文與編輯文章回覆推文均有po出原po的個人粉絲專頁的網址,
且為了解其文章內容所述,一定得點擊該個人粉絲專頁觀看,
已屬於主動引導他人至個人粉絲專頁的情事,違反板規12-5。
文章刪除,angrywater水桶一週。
12.嚴重違規事項(文章內容及推噓文):
5. 禁止任何人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通靈、問事、占卜、解籤…等相關資訊
(地點、網站、人名、團體名、價錢……等);
禁止任何人在文章或推文內主動徵求板友站內信、通訊軟體帳號或群組……
等聯絡資訊之行為;
禁止任何人在文章或推文內主動引導他人至個板、個人網站、粉絲專頁……
等管道之行為;
文章內容由板主群判定是否違規,違規者刪除推噓文、刪除文章、水桶一週。
◎問事之定義:
問過去現在未來的吉凶禍福、神鬼妖邪、通靈占卜、風水命理......等,
只要是涉及這些非現實、常識所能解釋的事情,
且問或被問的主體涉及個人或特定對象、團體、族群、組織......等,
皆被歸類為問事行為。
◎問事行為由板主判斷是否到達裁罰標準。
--
4.
#1NaKvmW7 (marvel) [ptt.cc] [經驗] 夢到外婆
純夢境文,
文章刪除,pipi8963警告一次。
6. [其他] 若上述分類皆無法適用,請使用此分類
1. 使用此分類發表或詢問非本板業務(見第十頁),文章刪除並警告一次。
2. 使用此分類發表文章,可接受無marvel點或marvel點微弱,
但文章內容需有意義且至少需與本板有關,違者文章刪除並警告一次。
3. 使用此分類進行筆戰,文章退回並水桶兩週。
4. 板務建議請使用[板務],未使用者文章刪除。
5. 本板不提供問事、通靈、解夢、占卜、處理卡到陰或醫療……等服務,
違者依板規6-1處理。
6. 與現實無連結之純夢境文,視為非本板業務文章,發表者依板規6-1處理。
--
5.
推
07/22 17:30,
07/22 17:30
→
07/22 17:30,
07/22 17:30
宣稱可通靈屬個人行為,
只要沒有提供人名地點價錢...等可供查詢的相關資訊、
沒有透露可幫人辦事問事通靈占卜...等意圖或執行此類事項,
便無違反板規12-5,
故裁定此推文無違規。
推
07/23 00:39,
07/23 00:39
→
07/23 00:41,
07/23 00:41
檢視其文章內容與前後推文,
判定他所說"誰要天命我免費贈送"一言應屬玩笑話或自嘲話語,
並無明確事證顯示他真的有能力或有意圖贈送所謂天命,
故裁定此推文無違規。
--
暑假到了鬼月也要到了,
板上的人流也會越來越多,
所以文末提醒一下:
你想宣稱自己可以通靈是你家的事,
要通就去通,想去馬桶通一隻花子出來玩人鬼play也可以,
但是不要一有機會就想來板上宣傳透露自己或認識的什麼老濕、濕兄可以幫人處理;
只要讓我逮到一點事證,絕對不會輕放。
近日有好幾篇文章的推文也頗有踩線風範,
甚至討論起非本板業務了,我也會密切注意。
--
惡魔無間來,人魂欲膽寒;
天理終循環,生殺吾自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78.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69220910.A.DF4.html
推
07/23 06:56, , 1F
07/23 06:56, 1F
推
07/23 07:12, , 2F
07/23 07:12, 2F
推
07/23 08:30, , 3F
07/23 08:30, 3F
推
07/23 08:55, , 4F
07/23 08:55, 4F
推
07/23 09:24, , 5F
07/23 09:24, 5F
推
07/23 09:51, , 6F
07/23 09:51, 6F
推
07/23 11:11, , 7F
07/23 11:11, 7F
推
07/23 12:56, , 8F
07/23 12:56, 8F
→
07/23 13:36, , 9F
07/23 13:36, 9F
→
07/23 13:36, , 10F
07/23 13:36, 10F
推
07/23 13:54, , 11F
07/23 13:54, 11F
推
07/23 14:18, , 12F
07/23 14:18, 12F
推
07/23 17:25, , 13F
07/23 17:25, 13F
推
07/23 17:46, , 14F
07/23 17:46, 14F
→
07/23 17:57, , 15F
07/23 17:57, 15F
推
07/24 04:46, , 16F
07/24 04:46, 16F
→
07/24 04:46, , 17F
07/24 04:46,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43 篇):
公告
16
17
公告
28
36
公告
5
9
公告
5
6
公告
4
4
公告
20
27
公告
18
21
公告
9
11
公告
7
10
公告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