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blaz

看板marvel作者 (開花大叔)時間8年前 (2015/09/28 18:29), 8年前編輯推噓8(10230)
留言42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 1-1. 貫徹原板精神, 此版僅為事件、經驗分享, 讓本版回歸純粹的媽佛領域。 1-2. 如果回文討論偏向靈學或他版事務, 將刪文並請使用者移駕相關他版討論, 並將此類踩線文作為判例, 收錄精華區的判例區供版友參考界線, 屢次觸犯界線者, 依次水桶一週,一月,一年。 1-3. 如為正常文章底下推文走偏, 帶偏推文者 初犯警告一次, 累積警告兩次水桶, 水桶依次一週,一月,一年。 已被本條桶過之屢犯者直接水桶升級, 累積狀態會收錄精華區供版友查詢。 1-4. 任何主張有超自然能力, 或能跟超自然存在溝通, 並且明示暗示可幫處理問題者。 無論結果成功與否, 只要被版友舉證檢舉, 依次水桶一月,一年,永久不受歡迎, 不受歡迎名單將收錄精華區供版友參考。 需注意, 若掛 [經驗] 但內文是自己, 且文中主角具有以上行為者亦同。 1-5. [創作] 不在此限, 但新增創作文開頭需增列下列文字, 『純屬本人虛構,絕非真實事件』 以跟真實體驗、事件、鄉野傳說做區別, 並同時維護發文者之著作權。 2.每週可以管理看板的時間。 每日下班到隔日上班前, 估計一天至少可以上 PTT 4 小時吧。 3.對於以後管版的方向 大方向 「開放自治,使用者為主,板主只是輔助」 (安西教練,我想看純粹的媽佛文啊) 3-1. 「有爭議」的事件以使用者檢舉為主, 沒檢舉將優先處理「無爭議」問題, 如廣告,一行,鬧板…etc 待無爭議問題處理完畢後, 板主才會去看有爭議的部分。 但若使用者檢舉, 則會優先處理有爭議部分, 簡單的先處理,以利版務推行。 3-2. 任何人都可以跟版主群報備後, 由任一版主代為發起版務公投。 版務公投事件, 將累積兩個月的份量, 在每年單數月的月底那週舉行, 避免頻繁的改弦易轍。 連續否決三次之提案, 則一年內不再受理。 版務公投為記名公投並舉行一週, 固定週一舉行,下週一結束, 內容為簡單的是非題。 通過多數同意之提案, 將進入所有看板使用者實施細節討論, 討論期間為期一週, 最後討論出的版本再通過一次看板投票, 內容為經過討論可投票之各種方案。 最終決議投票僅三天, 固定在週五舉行週一結束。 經版友同意之決議, 若為新版規較舊版規寬鬆, 則受舊版規影響之使用者, 得依其情況申請減免其處罰。 以此公投規範, 版友也可以選擇創制, 而非單純修改舊版規。 期望看板更與時俱進, 貼近使用者需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49.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43436143.A.D56.html

09/28 18:42, , 1F
何謂帶偏推文?
09/28 18:42, 1F
需要判例累積, 一開始以明顯離題, 跟宣稱能切入為主要取締目標。

09/28 18:42, , 2F
1-2 屢次之意是從第二次起算嗎?
09/28 18:42, 2F
第一次刪文 第二次開始水桶

09/28 18:47, , 3F
超能力成功應該要供縫起來才對 怎能水桶?
09/28 18:47, 3F
那請超自然脫桶啊, 版規也不能限制你不能用, 如果我一句話可以抵消超能力, 那我身邊應該有超電磁傲嬌才對啊。

09/28 18:48, , 4F
1.4 是要同時兩個條件符合才能檢舉?
09/28 18:48, 4F
前兩者其一符合, 「且」宣稱能介入者。 當然如果你說你是麻瓜, 但可以介入影響超自然結果, 有版友檢舉你這樣也是超自然, 板主這邊討論後也會視情況受理。

09/28 19:18, , 5F
這樣所有有陰陽眼的文都被你禁了
09/28 19:18, 5F
見上述, 如果只是看得到, 可以一起感到害怕, 並不在此限制。 能觀察到火焰, 跟能影響火焰, 怎會是一樣的。

09/28 19:19, , 6F
另外討論靈學為何被視為洪水猛獸?這個一直不解
09/28 19:19, 6F
沒有洪水猛獸喔, 只是有專門的靈學版可以討論, 既然要做專門研討, 何必在這邊吸引瞻仰的目光, 您說是吧。

09/28 19:20, , 7F
假如怕有人自我彰顯神聖 那可以加一條限制
09/28 19:20, 7F

09/28 19:20, , 8F
所有靈學相關主張 必須引用文獻作為立論基礎 即可
09/28 19:20, 8F

09/28 19:21, , 9F
對於喜歡人類學 比較宗教學 神話學的板友 引用文獻
09/28 19:21, 9F

09/28 19:21, , 10F
根本不成問題
09/28 19:21, 10F
這些屬於靈學版的, 那就移駕專版討論, 對有學術涵養的使用者, 我想也是完全不成問題。

09/28 19:39, , 11F
帶偏文怎麼定義呢?
09/28 19:39, 11F
需要判例累積,見第一個回覆。 ※ 編輯: blaz (42.73.41.72), 09/28/2015 20:29:01

09/28 21:07, , 12F
我想投您了~
09/28 21:07, 12F

09/28 21:13, , 13F
不錯!!支持!!
09/28 21:13, 13F

09/28 21:18, , 14F
樓上我們的約會呢?
09/28 21:18, 14F

09/28 21:32, , 15F
認真,推
09/28 21:32, 15F

09/28 22:43, , 16F
1-3的帶偏是指離題就不行嗎?
09/28 22:43, 16F

09/28 22:44, , 17F
忘了看推文……我是指離題成聊天等
09/28 22:44, 17F

09/28 22:55, , 18F
CCC除非你的人品好,且改善 人身攻擊的個性, 老是
09/28 22:55, 18F

09/28 22:55, , 19F
拿自然占來威脅恐嚇詛咒別人的人見面。 物以類聚,
09/28 22:55, 19F

09/28 22:55, , 20F
道不同不相為謀。你看不順眼我 , 又人身攻擊我,
09/28 22:55, 20F

09/28 22:55, , 21F
令我拍案驚奇 。 赫然發現, 一種米養百樣人。 發現
09/28 22:55, 21F

09/28 22:55, , 22F
不如兩忘於江湖, 相濡以沫這事,留給你的朋友和你
09/28 22:55, 22F

09/28 22:55, , 23F
就好了。
09/28 22:55, 23F

09/28 22:56, , 24F
我想上面這可以列入判例?
09/28 22:56, 24F

09/28 22:56, , 25F
少打字了。 再說一次我不想跟一個動不動就 人身攻擊
09/28 22:56, 25F

09/28 22:56, , 26F
別人威脅別人的人見面。
09/28 22:56, 26F

09/28 22:58, , 27F
啊。是耶。 帶偏議題的要水桶。哈哈。
09/28 22:58, 27F

09/28 22:59, , 28F
必投這位!!
09/28 22:59, 28F

09/28 23:45, , 29F
哈哈,辯解囉。
09/28 23:45, 29F

09/28 23:54, , 30F
CCC省省挑釁與偏離議題吧。 控制自己的行為並不難。
09/28 23:54, 30F

09/28 23:54, , 31F
加油 。成熟點。
09/28 23:54, 31F

09/29 00:05, , 32F
哈~ 辯解呀。
09/29 00:05, 32F

09/29 00:05, , 33F
你被我抓到小辮子,搞不好人根本不在北京喔
09/29 00:05, 33F

09/29 00:06, , 34F
哈~~~~~~~~~~~~~~~~~~~~~~~~ 不歪樓囉。
09/29 00:06, 34F

09/29 00:09, , 35F
我現在人本來就不在北京啊。 我建議你還是去看一下
09/29 00:09, 35F

09/29 00:09, , 36F
心理諮詢師,真的。 不要在blaz的文下鬧了。 是你自
09/29 00:09, 36F

09/29 00:09, , 37F
己的政見下吧。
09/29 00:09, 37F

09/29 00:49, , 38F
推~
09/29 00:49, 38F

09/29 00:52, , 39F
其實我沒差啦,志在參選提出政見,不在當選,我只是想看文
09/29 00:52, 39F

09/29 01:07, , 40F
拜託堅持到底,我會投你的。
09/29 01:07, 40F

09/29 01:38, , 41F
那blaz兄您投我好了
09/29 01:38, 41F

09/29 10:13, , 42F
壓力測試
09/29 10:13, 42F
文章代碼(AID): #1M2HPlrM (mar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