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申訴請按規定

看板marvel作者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時間12年前 (2013/04/30 17:41), 編輯推噓8(9124)
留言3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各位版友申訴按規定及流程 勿在小組版上爭論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請參考 2. 制定板規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3. 看板隱板權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小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 申訴檢舉流程圖 板務等級 組務等級 板友寫信和板主溝通 群組組務板申訴,附上 ↓ (1) 小組長定案之判決 溝通無回應或是無共識 (2) 對小組長判決疑慮之處 ↓ ↓ 小組組務板申訴,附上 小組長回應與說明(可依判決需求強制要求) (1) 板主處理不當之處 ↓ ex: 板主公告或失職之處 群組長判定小組長處理是否妥當 (2) 溝通未果的證據 ex: 板友辯論溝通信件 ↓ 板主說明與回應(小組長可依判決需求強制要求) 一切判決以公開看板文件為依據 將闡述的論點清楚說明 小組長根據雙方說法判定板主處理是否妥當 勿在組務板上爭論往返 (1) 不妥: 請板主重新處理 小組長審理板務等級紛爭 或小組長更改判決 群組長審理組務等級判決 (2) 妥當: 申訴者不服可上訴 群組長不越級審理板務案件 -- 主計人員表示:如不含戰備、留守、加班,國軍工時低於勞工。 人事主管說明:如不含義務役,國軍編現比超過標準。 訓練部門強調:如不考量天官,台灣志願軍士官最聰明。 作戰部門聲明:如不列計北約、東協和俄國,國軍戰力最強! 後勤部門宣布:如不納入停用裝備,台灣裝備妥善率世界最高。 最後還是政戰說法最切實際:如不考慮真實性,國軍官兵生活最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8.21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0.178.21 (04/3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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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第一點向你申訴時 你的回應是啥呢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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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風是板務心證帶領"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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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說要先跟板務溝通 結果現在這篇就是自打耳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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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就說了,板友寫信和板主溝通,溝通無回應或是無共識才可以向小組反應 我請你先去版務有何不對? 另外,沒跟您處理嗎? 還是,不按你的想法,就是不對? =========================================================================== 102-2 success0409申訴 #1GxhA_OD 1.12 1.維持原判 解管 (marvel) 這篇公告 2.請版主將其他一併處理 未按版規案 =========================================================================== 會PO這篇是貴版個人都直接來小組申訴 之前只要有人來申訴,我全部都受理 但是現在決定按按站規來辦理 貴版版友要廢版主,我也都受理 是群組長不同意,我對每個版的管理都是一樣 版規有規定,就按版規。 按照站規,版主想怎樣管版就可以怎樣管版的...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0.178.21 (04/30 19:28)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0.178.21 (04/30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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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最新那篇申訴 你怎不受理? a大明明就向版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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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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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站規: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我的認定他並沒有和版主溝通完他的論點,就直接來小組固不受理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0.178.21 (04/3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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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推文 不是文章阿= = 推文和文章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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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怎論點要怎溝通? 這是個OX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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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堅持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是人身攻擊 但版主堅持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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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是 再溝通下去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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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7 m 4/30 ahbean □ [檢舉] 飄版版主blueskydoor判決有問題 文章代碼(AID): #1HVunisu (L_HappyLivin)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紅帽) 標題 Re: 不服水桶公告會向組務檢舉 時間 Tue Apr 30 16:53:57 2013 ─────────────────────────────────────── 您好 此句話中明言其為可憐之人 且說其過去有可恨之處 有明顯批評對方之過去且斷言當下的處境等 以上 ************************************************************* 覺得marvel版版主無法令人信服之處: 個人認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出自於魯迅的文句, 現在已經變成一種俗諺,無具有人身攻擊之意。 也非版主所引申為「有明顯批評對方之過去且斷言當下的處境等」 === ahbean 並未將他的論點再向版主陳覆 他提出來的,版主都有回應,小組覺得並未到溝通無回應或是無共識 故不予接受。 而前一篇,明確指出同篇文章中版主判定有問題 故小組要求版主統一判決 要不全桶,要不全放 但是,仍由版主心證 這樣解答不知您是否瞭解?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0.178.21 (04/30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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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謝謝小組長 我再寄信給a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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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不照我的方式就是錯,但早就講的情況非得要大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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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來事後補救 我那申訴可以讓你駁斥的也就是"沒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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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板務溝通之信件"這點 不然申訴內容哪裡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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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和上面那些人明明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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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先和版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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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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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本版鬧不夠鬧到組務版啊? 就不要有版主,這幾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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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管就好啦! 不順他們的意就是獨裁~真不知道其實誰更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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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每隔半年一年就鬧一次,版主的耗損力比這幾位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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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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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要寄信給板務這點有待商榷,有些板務卸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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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溝通信件引申為"騷擾" 到處抹黑 這樣反而對板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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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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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都隨你講,到底是卸任板主抹黑,還是有人自己心虛~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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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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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任板主我沒有一個認識,但是這幾年看本板亂來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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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覺得有夠煩, 永遠不會有好聚好散,反正聽我話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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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不順我意就是該死徇私不公正! 這樣心態的事件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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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真的覺得只想放大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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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不會不要來嗎 該該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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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把證據丟給你看呀 整天沒證據就亂指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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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一個認識的還可以這樣護航 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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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板主這種事為何要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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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Vv6l2C (mar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