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鬼霸凌

看板marvel作者 (一把白骨)時間12年前 (2012/04/22 00:36),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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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門被推開,三人幾乎是用跌的方式先後衝進小木屋裡。   沈明連口氣都還來不及喘,就聽見早一步進屋的琦琦指著門外發出尖叫。   他一回頭,卻見那個殺死了自己三個朋友的兇手──方志華的鬼魂,這時候已經像是 一團帶著電流的灰色濃霧般在門廊前集結成型。   一揮手,原本閉鎖的門就這麼被撞開!   他的臉上帶著陰森森的冷笑。   沈明對那笑容並不算是陌生。   高中同班時,他不只一次,看過方志華一個人獨自坐在角落,望著那些受歡迎的同學 ,露出像現在這樣的笑容。   當然,這時的笑容是那時候的加強進化版本。   當時他總是懷疑,露出了這樣笑容的他,心中究竟在想什麼。   而現在,他覺得自己總算是理解了。   「你、你夠了吧?」原本一直不敢說話的小清突然說道,「方志華!你到底要怎麼樣 ?志翔、子傑、思婷都被你殺了,你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   小清的語氣跟態度都令沈明大感訝異。   畢竟,從第一場悲劇發生以來的這幾天,小清都是處在哭哭啼啼的狀態。   他猜想,或許她跟思婷不是旁人以為的那樣──或許看似思婷跟班的她,其實真的把 對方當成了摯友。也因此,思婷的死讓小清終於前進了。   「想怎麼樣?」方志華嘿嘿地笑了,「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現在我是鬼了,你們 沒有人可以再欺負我、霸凌我了!」   「霸你媽個頭!」小清說(再度讓沈明一驚),「她們、還有我們,到底哪個人過去 欺負過你了!」   「你們竟敢忘記?」方志華說,「你們忘了?你們忘了!」她先指著琪琪,「還記得 我有一次好心說要替妳搬課本嗎?妳是怎麼對我的?」   「我、我沒有──」   「妳什麼都沒有說!但是妳、妳用那種眼神看我!像是看陌生人!而我明明就坐在妳 的後面!」然後他看向小清,「而妳!還有那位『公主』小姐!運動會那天,你們明明答 應我,替妳們搬完那箱飲料的話……就要一起跟我交往的!」   「不可能!我們明明是說……是說……對了!根本不是那樣,思婷說的是,你人真好 ,當你女友的人一定會很幸福!誰說要跟你交往的!」   「都一樣。」他望向最後的沈明,「還有你……你明明是我最好的朋友,明明知道我 喜歡琪琪、思婷跟小清……但是你卻跟琪琪在一起!」   「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沈明用盡全力回想,「不……不好意思,我記得自己只 有一次在你生病請假的時候,被老師要求送母姊會的通知單到你家……如果這樣都算是你 最好的朋友的話,那你──」   「閉嘴!」方志華大喊,「現在說什麼都沒用了!你們都一個樣!都用各種方式霸凌 跟欺負我卻死不承認……但現在──我要你們全都去死!」   他的全身都在晃動,像是搖曳的燭光,雙眼透出了綠色的光芒。雙手沾滿了血,讓沈 明想起不久前才被挖出了雙眼的志翔。   「你們哪個想要先死?」方志華再度嘿嘿笑著,「這樣吧,你們用投票的,我數到三 ,你們必須指出要哪個人──」   「等一下!」沈明說。   「幹什麼?」   「我想跟你確認幾件事情。」   「……好吧,就當是你死前最後的願望。說吧。」   「你會這麼厲害,是因為是鬼──而且還是含冤而死的對吧?」   「不然你以為呢?」   「但是就我所知,你是因為大學五年級的時候沉迷網路遊戲而被雙二一,家人拒絕繼 續養你才自殺……然後死前突然想到高中時我們對你很壞,所以決定報仇對吧?」   「……你到底想說什麼?」   「我想說的是,相對之下──因為這種蠢原因而被你殺死的人更冤。」沈明嘆了口氣 ,然說道:   「而且那些被你殺死的人,他們現在站在你的後面,他們非常火。」   「你說什──」   方志華還來不及回頭,肩膀就被最高大的子傑的鬼魂給一把抓住。   子傑的身旁,還站了無眼的志翔跟被方志華召喚的孤魂們姦殺死的思婷。   「方志華,你還真夠狠的啊。」子傑說,「走,我們到外面談談。」   說完,三個鬼魂箝制住了方志華,朝木屋外走去。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沈明並不是那麼清楚。   他只偶爾在那三人的忌日前後,從他們托夢得知。方志華現在待在地府,日日夜夜都 被「霸凌」著。   有一次,他們甚至先幫她化妝成女生的模樣,還穿上了女生的衣服,然後把他丟進了 一群性飢渴的男餓鬼群中(衣服跟化妝品是沈明他們燒過去的)。   但是據說,這樣做了三次之後,他反而開始期待這樣的處罰了……   得饒人處且饒人。沈明心想,這個道理,就算做了鬼都該謹記。 --------------------------------------------------------   這篇原本應該是個長篇的結局,但是考量到如果寫一個長篇,但卻是這種神奇的結局 ,似乎有種整人的嫌疑。於是就把這個想法寫成了獨立的短篇。   感覺似乎不怎麼恐怕,而且恐怕是有點搞笑XD   對於那些想看到發毛劇情的人在此先說聲抱歉。 -- 由衷感謝每個用各種方式--點擊閱讀或者是留言--參與故事的人。 我會把每次的鼓勵銘記在心,也期望自己能夠不斷創作下去。 作者的小屋:http://home.gamer.com.tw/homeindex.php?owner=CERTY 有放置一些不同類型的作品,歡迎前往參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66.77

04/22 01:49, , 1F
這篇非常有趣啊,他們站在你後面,現在非常的火....
04/22 01:49, 1F

04/22 01:50, , 2F
原文會很長嗎??怎麼不考慮貼出來呢?
04/22 01:50, 2F
這篇基本上就是先想到這個結局。但如果把他寫成了一個長篇,感覺起來,讓人看了七萬 字的故事後,用這個來當結局,似乎有點過分。 此外,我對於因為先想到結局而寫的作品沒啥好感XD 有點像是一個孩子還沒出生就決定他的未來,會扼殺一切可能性 ※ 編輯: CERTY096 來自: 203.67.101.134 (04/22 17:47)

04/22 18:28, , 3F
哈哈
04/22 18:28, 3F

04/22 20:00, , 4F
有趣 XD
04/22 20:00, 4F
感謝支持^_^

04/22 21:46, , 5F
不過我自己的故事是會儘量先想好結局,會比較遵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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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21:46, , 6F
但我倒挺好奇那些背後非常火的那群傢伙是怎麼被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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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21:47, , 7F
故事的結局非常有趣,感覺那些過程也會非常高啊~
04/22 21:47, 7F

04/22 21:48, , 8F
回到我上三樓,其實想好結局,後來根本還是會被過程書寫
04/22 21:48, 8F

04/22 21:48, , 9F
的意外分支給扭轉,這就是寫作的樂趣啊啊啊啊XDDD
04/22 21:48, 9F
我想情況可能不大一樣XD 一般來說,寫作的時候本來就會大致想好結局。 然後慢慢在寫的時候發現其他可能。 但我這篇的情況,是故事從一個"如果結局是這樣的故事會如何"作為發端 那就等於是一開始完全綁死了結局。 ※ 編輯: CERTY096 來自: 203.67.8.237 (04/23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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