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關於我老婆...是我太愛計較嗎???
共 18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eartblue (再度出發....)時間1月前 (2024/04/12 17: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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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你把不同用途的錢混在一起. 家庭生活費是用在家庭必要開銷. 自由處分金是零花錢. 民法第一千零十八條之一規定:「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 你應該把5萬元用途拆開. 比如2.5萬家庭生活費、2.5萬自由處分金. 家庭生活費必須報帳. 自由處分金就是給她的

推噓22(34推 12噓 87→)留言133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WireShark (幹你媽,我不是教你炸!)時間1月前 (2024/04/13 01:15),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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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錢沒定義清楚就算了. 幫姪兒姪女買些禮物也算了. 為什麼高鐵費也要出?. 還是拿老公的錢??. 還是偷偷給,老公都表示不想幫他們出錢了. 陽棒陰違,慷他人之慨,噁心!. 夫妻間的信任像陀屎是吧?. 然後出國也要跟,好呀!叫他們自己出錢呀. 現在是怎樣? 所以收入高就要活該當ATM嗎?. 妹妹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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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26推 6噓 57→)留言89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Max11 (從來沒有)時間1月前 (2024/04/13 11: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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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想跟出國,應該不是用原po的錢。. 姐妹兩家人一起出國玩,也是有好處的,至少增加兩家孩子之間的感情。對孩子來說,多些兄弟姐妹,以後也是多幾條人脈。. 姐姐幫妹妹一家出高鐵票,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重點是5萬元除了生活費,也有部分是原po太太家事顧小孩的勞務所得,用自己的勞務所得給妹妹點好處,情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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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1噓 4→)留言10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breathair (拆了?簡單了)時間1月前 (2024/04/14 16:15),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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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一個月5萬,育兒兼負擔家用. 剩下的才是自己的零用錢,也不算多. 剩下的錢自己花不完. 還可以有剩,幫妹妹全家付高鐵票. 首先要給您老婆一個大大的肯定. 這絕對不是什麼敗家女. 沒什麼物慾,沒有敗家的先天條件. 這是其一. 其二. 家用跟零花本來就是原PO給老婆的功課. 老婆自己決定,自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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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留言7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seaping (())時間1月前 (2024/04/15 10:29),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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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這個我完全不能同意, 因為我自己就是一個很討厭被管的人. 反過來說, 我自己要把錢花在什麼地方, 我也不會接受任何人管我. 就算我是要拿去donate , 直播主, 借人投資, 賭博嫖妓養小三, 等等等等的. 我也不認為會有任何人有資格在 [財務] 上 [ 管我怎麼用錢 ]. 但是, 我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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