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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riage ]
討論串[求助] 這個婚姻該繼續走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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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先說明一下家庭狀況. 我跟我老婆結婚3年多了,. 目前有一個小孩快2歲了,. 有一間房子登記在我名下為當初家裡資助頭期款買的,. 目前過寬限期繳房貸中,. 最近因為小孩送去托嬰中心老婆也結束了一年多的育嬰假回去上班,. 因為工作時間的差異,. 小孩早上我送去,. 下午老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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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單看現況:. 你跟老婆都有在上班.. 請問家用和房貸加總後的支出比例是什麼?. 假設各出50%.. 結果,費用各自負擔50%, 她還要花比你多的時間顧小孩.. 房子又沒她的份.. 那她不平衡也正常吧.. 但是從其他時期來看..... 2.. 看育嬰假/房貸寬限期間時期:. 家裡費用全由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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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蠻多版友私訊我到底結果如何,我就在這裡說明一下目前狀況順便澄清一些版友的問題。首先結果的部分,後來我提出3個方案,1.登記共同持有,一起負擔房貸,之前家人出的頭期款部分和我之前繳的利息部分就既往不咎,其餘花費照現況;2.維持現狀,但之後不要再吵登記或工作的事情;3.簽字。中間過程彼此將自己的想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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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感,我覺得你一開始就做錯了. 你讓家裡拿頭期款出來,房子又沒改共同持有,光這一點. 就足夠消磨光你們之間所有的感情. 兩個人之間,如果各有個性,有工作能力. 那麼資源條件上的落差,一定會逐步腐蝕心靈的平衡感. 你就是變相讓她一直感覺到:「我存在一個不屬於我的房子」. 確實,頭期是你父母出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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