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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代PO] 該離婚還是該努力
共 9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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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為板主代Po,板主不代轉信給原發文者,請不要寄信來板主信箱※. 我今年26,先生28,現在有個可愛的女兒。. 當初在有避孕的狀況意外懷孕,當時我和老公都剛出社會,彼此都沒存款,而且才交往. 半年的時間,知道懷孕的當下第一個念頭是不要小孩,因為不想小孩受苦,生在一個爸. 媽經濟和感情不夠穩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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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你拍拍,我想應該會有很多人罵你老公很糟之類的,或是罵你當初很蠢幹嘛奉子成婚之類的,. 雖然我心裡也是默默這麼想,但講這些都已經太遲,傷口灑鹽也無法解決你的問題。. 回答你標題的問題,該離婚還是該繼續努力,. 先仔細想想你自己的有多少離婚的籌碼,結婚生小孩有可能是一時衝動,. 但離婚絕對是經過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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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憑一篇新聞、一件離婚判決就誤導大家 扶養費行情就是1.5萬元!!. 扶養費是依據"行政院主計處 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按區域別分" 計算. 把這一串貼去餵狗就可以知道. 這新聞是住新竹 105年訴請離婚. 所以對照表格就是26,749. 夫妻怎麼分擔比例. 法官綜合情事判斷. 如果這一件夫要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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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踩到我的點 會講很直. 你連你自己都不珍惜了. 怎麼還會奢求老公珍惜你呢?. 懷孕可以選擇繼續或是拿掉. 我印象中12週前可以選擇人流或藥流. 兩三個月的時間是要謹慎考慮孩子的去留跟對方值不值得你託付終身. 顯然時間太短. 公都剛出社會,彼此都沒存款,而且才交往沒存款又交往半年......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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