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已婚兩男搞同志婚外情 判賠十萬

看板marriage作者 (臺語是客家話)時間4年前 (2019/06/04 06:22), 編輯推噓-2(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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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93588 已婚兩男搞同志婚外情 判賠十萬 108-06-04 男性「小三」侵害配偶權 〔記者王俊忠/臺南報導〕臺灣同性婚姻專法已通過實施,臺南出現一對各自已婚的男同 志大搞婚外情,其中一名男同志的妻子,認為她的配偶權被男性「小三」侵害,提告求償 ,臺南地院判兩男須連帶賠償十萬元。 同性戀男子阿仁一○六年與女子小珍結婚後,結識有婦之夫、育有子女的同性戀男子阿智 (皆化名),兩人上賓館遭小珍揭發。 小珍與阿仁攤牌,阿仁坦承愛上阿智,兩男去過幾次賓館,做了不該做的事。 夫稱男友妻子都要不行嗎 阿仁被妻子的親人質問時還說:「我兩邊都要,一邊是男朋友、一邊是老婆,這樣子不行 嗎?」小珍痛責兩男說:「從來沒有歧視你們所有性向有問題的人,可是你們的欺騙對別 人傷害有多大,你們知道嗎?」小珍無法接受,與阿仁一○七年九月在法院調解離婚,小 珍離婚時已獲阿仁給付三十八萬元。 人妻批夫隱瞞自己是同志 小珍痛批丈夫婚前隱瞞自己是同性戀,兩名已婚男子不正當交往、發生婚外情,破壞對婚 姻的忠誠與圓滿,使她受到精神痛苦與難堪,要向兩男連帶求償三十萬元。 臺南地院民事合議庭查出,阿仁與阿智在網路認識,認識一週後即上摩鐵,縱未證明兩人 發生性行為,但此舉已逾越一般人際社交行為界限;阿仁還說兩邊他都要,阿智也坦白與 阿仁交往,可見兩男有超出純友誼的不正當交往行為,破壞小珍婚姻家庭圓滿幸福,認為 兩男不正當交往、侵害小珍配偶權,但考量兩男交往時間並不久及雙方社、經條件與原告 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判兩男應賠十萬元給小珍。 律師查名邦表示,即使兩名被告無法被證明有通姦行為,但交往程度有達到曖昧、不正當 關係行徑(如相偕上摩鐵等),會被法官認定侵害另一半的配偶權,侵害配偶權者,不限 於是另一半的異性。 查名邦說,小珍縱然無法舉證丈夫與男同志有通姦行為,無法告成刑事通姦罪,但只要能 舉證雙方超過一般純友誼的不正當關係,刑事罪名未成立,民事侵權求償訴訟還是有勝訴 機會,民事判決不必然受到刑事判決的拘束。 ---- 腐城臺男其實滿開放的嘛。遁入異性戀婚姻的男同志偷腥遭配偶懷疑抓到的數量好像比例 偏低,這案件可說是婚外情技巧不純熟,才會被發現吧? ---- https://bit.ly/2VLiTa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38.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59600577.A.BFB.html

06/04 07:40, 4年前 , 1F
這是雙性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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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7:58, 4年前 , 2F
是不是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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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14, 4年前 , 3F
不一定是雙,有的因為長輩壓力或是想要小孩也會選擇跟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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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14, 4年前 , 4F
性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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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16, 4年前 , 5F
我對小三小王的態度都是一致的告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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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25, 4年前 , 6F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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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27, 4年前 , 7F
男生和男生根本不可能成立通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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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42, 4年前 , 8F
想帶風向前先了解什麼是雙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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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44, 4年前 , 9F
我以為雙性戀的意思是跟同性異性都能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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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48, 4年前 , 10F
所以要推同婚啊,讓同志不必因為滿足社會眼光而隱瞞性向去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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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48, 4年前 , 11F
還在很多版發文帶風向,歧視就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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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49, 4年前 , 12F
,這根本是騙個配偶來滿足社會眼光而已,完全沒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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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50, 4年前 , 13F
樓上你到底在說誰 第一個推文說雙性戀的是我 你在指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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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50, 4年前 , 14F
?我發表什麼文章了?你要說誰先把對象講清楚啦,看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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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50, 4年前 , 15F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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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54, 4年前 , 16F
我說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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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56, 4年前 , 17F
樓上,他不是指你啦XD 另外雙性戀的定義不是那樣簡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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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56, 4年前 , 18F
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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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18, 4年前 , 19F
雙性戀是指男女都能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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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19, 4年前 , 20F
文中男方顯然偏同性,程度>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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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27, 4年前 , 21F
雙性戀又不代表能合法同時享受兩邊 帶啥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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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28, 4年前 , 22F
真要亂搞就不要結婚 不要隱瞞自己的性向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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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58, 4年前 , 23F
所以我建議,同性戀的身分證上應該加註同性戀,就像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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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59, 4年前 , 24F
跟女性一樣,才不會有異性戀被騙,這也不算歧視,因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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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59, 4年前 , 25F
果同性戀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被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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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1:04, 4年前 , 26F
風向是指這2017的案子,當時同婚還沒通過,文內一開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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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1:04, 4年前 , 27F
拿來做文章了,且這報導有兩種版本,蘋果上的就沒提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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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1:04, 4年前 , 28F
婚跟小珍指說性向有問題的人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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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1:14, 4年前 , 29F
從來沒有歧視你們所有性向有問題的人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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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1:15, 4年前 , 30F
我最討厭歧視別人的人,與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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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1:45, 4年前 , 31F
這跟同志無關吧 外遇有罪 哪來性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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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2:41, 4年前 , 32F
ei大神舉例 我還在想怎麼沒人針對妻子那句話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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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2:43, 4年前 , 33F
綠媒會有這篇報導,滿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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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3:42, 4年前 , 34F
我噓發文的人不是你啦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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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4:24, 4年前 , 35F
這個王俊忠在帶什麼風向啦 兩年前的新聞故意多加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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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4:44, 4年前 , 36F
2017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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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5:05, 4年前 , 37F
支持通姦除罪 用民事求償 考上警察不是來幫你抓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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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6:03, 4年前 , 38F
純噓“從來沒有歧視你們所有性向有問題的人”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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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7:19, 4年前 , 39F
聽起來跟同婚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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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8:19, 4年前 , 40F
純噓“從來沒有歧視你們所有性向有問題的人”這句
06/04 18:19, 40F

板規15-1

板規15-1

06/05 10:17, 4年前 , 43F
純噓樓上,你健康教育老師在哭
06/05 10:17, 43F

06/09 11:08, 4年前 , 44F
台女哭哭
06/09 11:08, 44F
文章代碼(AID): #1SzPt1lx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