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老公好像偷拍同事
看板marriage作者hikaru01 (告別過去 迎向未來)時間5年前 (2019/06/03 16:12)推噓201(207推 6噓 274→)留言487則, 168人參與討論串14/28 (看更多)
※ 引述《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之銘言:
: 這位單親媽媽
: 我絕對贊成原原po離婚
: 最好跟前夫不要有任何瓜葛
: (雖然在有孩子的情況下很難)
: 不過我不贊成你的推論(或經驗)
: 美國隊長二有看過嗎
: 引述一段台詞給你看看:
: 美國隊長:Zola計畫開始後,你們準備要殺誰?
: 眼鏡男:殺那些過去、現在、和未來對我們有威脅的人
: 美國隊長:未來?你們怎麼知道未來誰對你們有威脅?
: 眼鏡男:我們會從過去這個人的行為來預測未來,包括他們言行、活動、甚至twitter留
: 言來做分析
: 雖然你打順風球
: 文快被推爆
: 但你知道為啥有人不贊同了嗎
: ※ 引述《hikaru01 (告別過去 迎向未來)》之銘言:
: : 考慮了一下,我還是不引用文章了,免得造成原po二度傷害。
: : 給原po,我是一個單親媽媽,有一個7歲女兒,我曾經在法院刑事庭工作一段時間,所
: 以?
: : 被害人也有自己親生的子女的,而且他們當中許多人看起來都很正常。
: : 基於上述的一些經歷,希望妳能聽一聽我的建議。
: : 首先,看到妳有兩個幼女我非常憂心,因為偷拍是種嚴重心理異常行為,而且你先生還
: 在
: : 這種心理異常行為的人,很可能會因為無法控制自己的衝動而侵犯別人,(包括偷拍,
: 甚?
: : 我們不可能100%盯著保護自己的孩子,只能盡量防範,但是如果要防範的對象是同住的
: 親
: : 到時候他又不能控制自己了,你的孩子不會很危險嗎?
: : 這件偷拍事件,若換作是我,我會當成一個警訊,不管工作房貸面子什麼的,我絕對馬
: 上
: : 所以我不僅會離職,也會離婚。
: : 若是將來要行使探視權,我也不會讓孩子與他單獨相處及過夜。
: : 當孩子到了適當的年紀,一定要及早給予性教育,告訴孩子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如果
: 有
: : 很多性侵犯事件都有前兆,但是都被身邊的人輕忽處理,覺得不會那麼嚴重,等事情真
: 的
: : 至於妳說治療,那是他的事,他今天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負責,已經是成年人了,如果他
: 真
: : 至於當單親媽媽,說真的沒什麼難的,日子一樣這樣過,人生中很多功課,比單親難。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2DA.
前幾天為了這篇主題回了一篇文,我在回文的當下就知道一定會有正反兩方的意見,
有些推文覺得我是過度延伸,覺得我憑個人在法院觀察的經驗就驟下判斷,實為不妥,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簡單。
的確,在每個廁所偷拍的個案上當然無法100%說一定會發生性侵的後果,
你說要提出數據才能驗證,我想說許多猥褻、性侵的案件都是黑數,這點在各國皆然,
(為什麼?因為社會文化,許多人覺得家醜不能外揚、父權社會貶低女性地位、對於男性不正常情慾發洩的寬容、身為性侵猥褻被害者卻必須覺得羞恥、難堪,所以選擇隱忍不揚、社會上喜歡檢討被害者的風氣都是因素...還有很多懶得寫了)
所以你跟我說犯罪數據和精神醫療案例才可以反映真正的現實?一個偷窺女性私處的人與猥褻性侵沒有相關?恕我無法認同。(以下我會說明為何相關)
另外侵犯幼女也不一定是戀童癖,孩子會長大也有會少女的樣子,
「方便下手得逞、容易被原諒、不容易被發現」才是犯罪的主因,而非血緣或是身份。
人云「虎毒不食子」、「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是現實社會,鬼父、鬼母、各種虐嬰、虐童是否真實存在?
我寫下這篇文章的原因,只是希望身為父母的,不要輕忽這種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提高警覺。
我不得不說,這是「風險控管」的問題。
根據研究發現(學術上有許多研究窺視癖、暴露癖、觸摸癖、猥褻犯、及性侵犯相關的研究和論文,恕我不一一引用,但大家可以自己上網查)
如果真要數據也可以在這些文獻中找到,但是犯罪黑數絕對比想像中更多出幾成。
援引其中一小段「猥褻行為與窺視癖、暴露癖、觸摸癖等性異常行為共同出現的現象屢見不鮮...有研究顯示猥褻犯有較多性方面、身心症狀及與異性相處的問題,
可能自認為有性方面的障礙且對異性有恐懼感,故而以暴露、偷窺等方式來「獲得性的滿足」,而性侵害則是違反他人意願為暴力的性交行為來「獲得性的滿足」。
換言之,性騷擾、猥褻、性侵害的差別,雖說侵害程度不同,但是同樣來自於「藉由不正確的手段來獲得性的滿足」的心理。
一個正常人,會藉由正常的方式去獲得性的滿足,並且不會做出侵犯別人的隱私、窺探別人隱私部位、甚至侵犯別人身體的行為,今天當事人的先生選擇在公司裡面偷拍,你說目的為何?她先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如此薄弱,寧願冒被抓的風險,工作丟掉,家人的心情處境也置之不管仍執意為之,(一個家庭,這是多大的責任)
你能保證為了滿足性慾,不會有更大程度的行為嗎?
他這樣的行為有尊重女性、對被害人有同理心嗎?如果沒有,如果不能控制自己,孩子絕對沒有危險?是無知還是刻意忽視?
在這個社會中,偷拍被視為小錯,是因為嚴重性被多數人輕忽,一般人覺得噁心、骯髒,或許不是每個人均會到猥褻、性侵的程度,但我不懂,為何必須被容忍?甚至讓孩子暴露於風險當中?
性侵害這種類型的犯罪,可怕的點在於加害人一旦行為有一次得逞,會「食髓知味」(也可以說是行為上癮)
行為上癮者,如果原行為已經不能滿足刺激感,很可能會有更嚴重程度的行為產生:
今天一開始窺探女性如廁,如果被忽視或容許,可以摸摸看(猥褻),再被容許或忽視,是否某些人就會趁機性侵,更瘋狂做出下藥、強制性侵?
如果對方是同住的家人、甚至是還不懂的保護自己的孩子,那不是更好下手、更不易被發覺嗎?(甚至,即使被發現,也可能因為總總因素被縱容)
這些事件不是危言聳聽,我們身邊已經有太多例子發生,我個人也有親身經驗,雖然不是嚴重的性侵害行為,但是也是身體部位曾被觸摸,到了被猥褻的程度,而且在成長過程中還不止一次遇到,我的成長過程中真的幾個遇過性心理變態的人,而且那些人都物以類聚、沒有道德觀念。
身為女性,我相信在成長的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有經歷過、或是耳聞過這樣的事件,所以說我的文會有許多人贊同,絕不是因為風向對,而是有許多女性有切身之痛或是因為明白社會現況而感到擔憂。
身為一個媽媽保護孩子,責無旁貸,今天說我大驚小怪也好,過度延伸也罷,我認為遠離會採用病態手段來獲得性滿足之人,並沒有錯。
性異常心理的人並非偶一為之,而是心理持續會有尋求性刺激、利用性在同儕間提升自我地位、藉由性發洩怨恨的需求存在,在日常的性生活中便可以窺知一二(但是這只有親密伴侶可以得知)
即使有此類的犯罪行為,為了滿足自身性慾,並不會對被害者感到抱歉,反而會一再為之,直到被捕。
另一個層面,我認為母親在面對這種事情的處理態度,會影響孩子的自我價值。
那些勝利群組的男人們,張紫妍輕生事件,一再顯示父權社會、男尊女卑,視女性為玩物的現象,而張紫妍寧願自殺也不敢出來控訴這些加害人。
我們要如何面對這樣的社會現實?這些某些男性永遠不能體會的現實?
我認為是「教育」。
除了教導兩性平等跟尊重,還有就是教育孩子要保護自己的身體,當事件發生時,尤以母親的態度至為重要。
賴佩霞於「回家-賴佩霞20年修行告白」中寫道,
她在小時候跟著媽媽到朋友家借住,後來當媽媽外出不在時,該女性友人的先生跑到賴佩霞所在的房間,對著賴佩霞稱讚她好漂亮、好可愛,並且對她又親又抱,甚至於親吻她的嘴唇,
等媽媽回家後,賴佩霞就跟她媽媽說了這件事,她媽媽「當天立即」帶著她搬離了那位女性友人的住處。
這件事在賴佩霞的記憶中留下深刻的影響,她說媽媽的表現讓她知道,自己的身體是不能被隨便侵犯的,而且自己是很有價值的,媽媽用行為讓她知道,重視身體界線是非常重要的,有這樣認知的女性,在成長的過程中,才會懂得自我保護。
如果真的不幸遭受到性侵害,這些懂得自我價值得女性才會勇敢站出來控訴這些加害人,而不是認為自己做錯什麼,或是活該。
今天寫這篇文章,並非要誤導當事人使其離婚投奔自由,而是我知道面對這樣的情況是如此的艱難,
我能明白要離開婚姻,對於有孩子的媽媽而言是多麼困難的決定,但是或許她心底是希望能夠保護自己和保護孩子而想要離開,
這個時候或許身邊的人會跟她說,偷拍沒什麼,小題大作,甚至指責她的自私,讓她猶豫是否要忽視自己的聲音,而這時她會需要支持的力量。
而我想跟原原PO說,如果妳真的想這麼做,身為一個母親,妳沒有錯,有許多人就像我,會支持她的決定。
如果她評估過後,做出不離婚的決定,我也會尊重她,但仍希望她能夠提高警覺,不要輕忽事情的嚴重性,好好保護自己的兩個小孩。
真的不能安心,必要時還是要壯士斷腕,設停損點,人生不會那麼難,能夠安心的過每一天,好好的睡覺,而不是整天擔心受怕,這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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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之前的回文太過簡略了,您的回應我不會覺得不禮貌,而是讓我覺得需要再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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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不止女性,抱歉回文沒有顧及到男性同胞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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