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為未來金錢分配爭吵

看板marriage作者 (黑貓)時間6年前 (2018/03/29 15:35), 6年前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28 (看更多)
一般AA制是無法律義務時用的,例如朋友和情侶。 這篇公事公辦不帶情感,照我國法律精神來探討夫妻金錢分配 A月收入12萬 B月收入4萬 A婚前買車完全有自主權。 婚後若無特別約定,收入皆AB共有。 算起來若家庭月花費在12-4=8萬以內,B不用出到共同開銷。 但基於公平原則,家事應由B負責全部或大部份。B不想太辛苦,可以拿A賺的錢購買外食 或洗碗機掃地機或外包打掃等。 法律上兩人共同維持家庭,所以錢出少者,必須多做家事,以示盡共同維持家庭義務。這 樣離婚B才能要到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96.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22308933.A.37D.html ※ 編輯: nqj (101.8.196.125), 03/29/2018 15:40:51

03/29 15:59, 6年前 , 1F
為啥B不想太辛苦還是花A的錢??
03/29 15:59, 1F
不是A的錢,是A賺的錢,法律上是共有的。 ※ 編輯: nqj (101.8.196.125), 03/29/2018 16:12:31

03/29 16:11, 6年前 , 2F
在台灣是男生不賺錢不可靠 錢要你出
03/29 16:11, 2F

03/29 16:12, 6年前 , 3F
家事也要多做一點不然不是好男人
03/29 16:12, 3F

03/29 16:12, 6年前 , 4F
可是這要確實在婚後財產是共有的狀況。A可以裝死都不出
03/29 16:12, 4F

03/29 16:12, 6年前 , 5F
啊,這樣B可以一起裝死不做家事嗎
03/29 16:12, 5F
可以啊,但萬一離婚時,A能證明B對家庭貢獻比較低,就可以減少或免除B要的錢,也就 是減免B的共有財產權。但兩人都很低時,那B可能有機會能要到共有財產一半的錢。 ※ 編輯: nqj (101.8.196.125), 03/29/2018 16:29:27

03/29 17:02, 6年前 , 6F
都說各管各的, 不知道財產分開能不能接受
03/29 17:02, 6F

03/29 17:15, 6年前 , 7F
簽財產分開吧!當初我也被逼前公公逼著簽!
03/29 17:15, 7F

03/29 17:18, 6年前 , 8F
免得分開麻煩!
03/29 17:1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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