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yman7788禁言180天+多人警告

看板marriage作者 (頻語兒)時間6年前 (2018/03/23 23:32), 6年前編輯推噓53(585105)
留言168則, 3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 置底檢舉區

03/23 22:09,
#1QjD1Cde (marriage) 推文gyman7788 鼓吹違法暴力行為
03/23 22:09
#1QjD1Cde 完整推文

03/23 19:43,
去唱歌時,借著酒意找她上廁所,在廁所裡,抓她衣領,
03/23 19:43

03/23 19:43,
先賞她十個巴掌,然後說,老娘注意你很久了,以後敢說
03/23 19:43

03/23 19:43,
老娘壞話,老娘找人斷你腳筋,把你賣到寮國當妓女,講
03/23 19:43

03/23 19:43,
完要再衝進廁所假裝吐到不省人事,醒來全忘光這樣,問
03/23 19:43

03/23 19:43,
你都說不記得就好
03/23 19:43
違反板規19-2 鼓吹傷害 恐嚇 因 gyman7788 初犯,依板規 禁言180天 2. 站內信檢舉 檢舉人ID uwmtsa 被檢舉人ID 推 FarkU: 先買水泥 → herbi: 請買樂土牌水泥 推 aftercome: 水泥要記得比例哦 推 sin27: 天天買水泥送給小姑 推 elaine8469: 買水泥+1XD 推 mathrew: 先買水泥 檢舉事由: 以上幾位在推文中鼓吹購買水泥 對照近日社會新聞,明顯影射水泥埋屍案 有鼓吹不滿對方就以水泥對付之嫌 對照推文中水泥相關推文,明顯可見該推文引起共鳴,一般板友也都能會意 部份板友以他人受害為樂 而以上幾位板友更有鼓吹之嫌 請依板規處理 判決: 上述推文字面上並未明確鼓吹犯罪行為 然而考量其發言時機有影射近期新聞事件水泥封屍案之嫌疑 以上被檢舉人 FarkU herbi aftercome sin27 elaine8469 mathrew 警告2次,請各位注意發言。 請注意警告累計第3次以後將會被禁言14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68.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21819125.A.57C.html

03/24 00:00, 6年前 , 1F
雖然我置底檢舉已經曝光了,可是站內信檢舉不是匿名的嗎?
03/24 00:00, 1F

03/24 00:00, 6年前 , 2F
還是說現在就算是站內信檢舉,一律會揭露檢舉人ID?
03/24 00:00, 2F
板規沒有說是匿名的,所以直到目前我都有把ID打出來 因為匿名檢舉的爭議也很多,我會再想想以後是否要匿名。 如果讓你感覺不好的話我很抱歉QQ

03/24 00:02, 6年前 , 3F
我有同樣疑問 我剛去翻過舊公告 發現你不是第一位被曝
03/24 00:02, 3F

03/24 00:02, 6年前 , 4F
光的站內信檢舉人
03/24 00:02, 4F

03/24 00:08, 6年前 , 5F
呃這樣以後不就沒人敢檢舉嗎
03/24 00:08, 5F
其實還是蠻多人檢舉的 但未達標準不受理的也不會特別公告

03/24 00:16, 6年前 , 6F
怕= = 原來會曝光...
03/24 00:16, 6F

03/24 00:18, 6年前 , 7F
我另外有疑慮,版主是否看到置底檢舉會先私底下寫信被
03/24 00:18, 7F

03/24 00:18, 6年前 , 8F
檢舉人改正?
03/24 00:18, 8F

03/24 00:18, 6年前 , 9F
讓被檢舉人改正以後就當檢舉沒發生過?
03/24 00:18, 9F
事實上並不是看到檢舉區才寫信 違反板規1-5和板規7都有站內信或在推文提醒,這2條板規也有說要在板主指定時限內改 好。 通告後有改就沒事,沒改就刪文。 至於檢舉區的部份,如果文章代碼已不存在(可能是自刪或被我刪了),就不會再追究了。

03/24 00:32, 6年前 , 10F
目前看起來有改正就從輕
03/24 00:32, 10F
※ 編輯: sandra80032 (123.241.68.73), 03/24/2018 01:03:27

03/24 01:08, 6年前 , 11F
當顯有違規,為通常之判別可得而知,應無爭議之可能時,
03/24 01:08, 11F

03/24 01:08, 6年前 , 12F
是否免除檢舉人姓名公開必要。
03/24 01:08, 12F

03/24 01:08, 6年前 , 13F
檢舉的很好,不當影射當有趣
03/24 01:08, 13F

03/24 01:11, 6年前 , 14F
但應該沒必要公開檢舉人,反正檢舉還是會經過版主審查
03/24 01:11, 14F

03/24 01:12, 6年前 , 15F
檢舉的部分其實是需要討論的,板主並沒有違規
03/24 01:12, 15F

03/24 01:19, 6年前 , 16F
匿名檢舉就是要區分置底檢舉不是嗎?有很多人匿名檢舉代
03/24 01:19, 16F

03/24 01:19, 6年前 , 17F
表是一個檢舉的管道,版主審核是否違規是依照版規,那
03/24 01:19, 17F

03/24 01:19, 6年前 , 18F
麼匿名檢舉何來爭議之有?又為何要導向匿名檢舉是否存廢
03/24 01:19, 18F

03/24 01:19, 6年前 , 19F
?未免也太過隨心所欲了吧。
03/24 01:19, 19F

03/24 01:20, 6年前 , 20F
U大不好意思我沒有要導向板規存廢之意,而是在這點的處理
03/24 01:20, 20F

03/24 01:20, 6年前 , 21F
上,板主於本篇確實有明示置底跟站內
03/24 01:20, 21F

03/24 01:21, 6年前 , 22F
但站內的部分是否公開id這點是需要討論或是板主決定於本
03/24 01:21, 22F

03/24 01:21, 6年前 , 23F
次的公告我個人覺得沒有違規,因為板規跟再上一級的組規
03/24 01:21, 23F

03/24 01:21, 6年前 , 24F
r大,我不是指你,我是在回版主說的以後是否要匿名的問
03/24 01:21, 24F

03/24 01:21, 6年前 , 25F
題。
03/24 01:21, 25F
我說的爭議是指被處罰的人會懷疑是否真的有站內信檢舉,還是板主自己在搞小圈圈 (這 在很多板有類似事件) 所以我本身是傾向檢舉公開化,而我也再三確認過板規沒有說站內信檢舉是匿名。 所以從1月以來一直都是公開的。 站內信檢舉是一個管道,透過寫信可以更完整地表達檢舉理由或詢問細節。 但也有人是濫用這個管道。 所以這個部份我還要再想想如何取得平衡點。 ※ 編輯: sandra80032 (123.241.68.73), 03/24/2018 01:46:10

03/24 01:23, 6年前 , 26F
我目前並沒有看到說公開ID乙事,但這點我不覺得需要討論存
03/24 01:23, 26F
還有 103 則推文
03/24 11:10, 6年前 , 130F
的做法。
03/24 11:10, 130F

03/24 11:10, 6年前 , 131F
那一般恐嚇是不是也能說是嚇、是玩笑?
03/24 11:10, 131F

03/24 11:43, 6年前 , 132F
嚇跟恐嚇差別不大 玩笑跟鼓吹完全不同 至於嫂嫂看電影學又
03/24 11:43, 132F

03/24 11:43, 6年前 , 133F
如何 意思是說電影鼓吹犯罪嗎?
03/24 11:43, 133F

03/24 11:55, 6年前 , 134F
樓上想必是鄭弘儀粉絲?
03/24 11:55, 134F

03/24 12:01, 6年前 , 135F
不 我很討厭他
03/24 12:01, 135F

03/24 12:01, 6年前 , 136F
他很愛不當連結
03/24 12:01, 136F

03/24 12:28, 6年前 , 137F
電影沒有鼓吹犯罪,卻活生生血淋淋的影響了一個人,
03/24 12:28, 137F

03/24 12:28, 6年前 , 138F
你還覺得只有鼓吹才能追究嗎?看不懂你到底想辯什麼
03/24 12:28, 138F

03/24 12:28, 6年前 , 139F
,板主就說未達鼓吹程度所以才給予警告而已
03/24 12:28, 139F

03/24 13:25, 6年前 , 140F
只要一句是開玩笑,什麼言論都可以免責喔
03/24 13:25, 140F

03/24 13:29, 6年前 , 141F
說實在的,講濫訴也很怪,一來就算不成立,也不見得是
03/24 13:29, 141F

03/24 13:29, 6年前 , 142F
濫訴,也許是檢舉人跟板主對板規見解不同。板規很多地方
03/24 13:29, 142F

03/24 13:30, 6年前 , 143F
有模糊之處,讓板主有心證空間,也難免板友詮釋不同。
03/24 13:30, 143F

03/24 13:30, 6年前 , 144F
更何況,PTT上被檢舉,是有要被檢舉人跑法院嗎?
03/24 13:30, 144F

03/24 13:32, 6年前 , 145F
不踩邊線的話,再濫訴也告不到你頭上
03/24 13:32, 145F

03/24 13:33, 6年前 , 146F
而且也不應以濫訴當成揭露檢舉人身分的理由
03/24 13:33, 146F

03/24 13:33, 6年前 , 147F
如果是以此為由,那不表示揭露檢舉人身分是一種警告?
03/24 13:33, 147F

03/24 13:51, 6年前 , 148F
板主也是給警告而已。一開始看到買水泥也覺得好笑,不過想想
03/24 13:51, 148F

03/24 13:51, 6年前 , 149F
也確實玩笑不能亂開
03/24 13:51, 149F

03/24 13:54, 6年前 , 150F
水泥有很多用法,硬要凹也可以說是砌牆
03/24 13:54, 150F

03/24 13:59, 6年前 , 151F
雖然大家都看得出跟最近社會新聞有關的玩笑,踩在邊緣,我認
03/24 13:59, 151F

03/24 13:59, 6年前 , 152F
為板主的警告已經是適當了
03/24 13:59, 152F
1. 匿名的部分我另外寫一篇新公告了,板規會增加,感謝上面各位大大的留言討論。 2. 關於本公告的第一則和第二則判決的關鍵性差異並不是在於是否為開玩笑 而是在於明示或暗喻。 第一則是很明確地直接把犯罪行為寫出來 (賞她巴掌 言語恐嚇) 第一則其實沒有甚麼爭議 第二則 文字上只有寫「買水泥」,買水泥本身並不是犯罪行為, 但有引發聯想的疑慮,故判決2次警告請板友注意自身言論。 若只寫買水泥等新聞關鍵字就桶180天,那就變成文字獄了 ※ 編輯: sandra80032 (123.241.68.73), 03/24/2018 15:17:34

03/24 17:19, 6年前 , 153F
看到買水泥的推文 不覺得好笑 甚至覺得噁心 雖然沒明示
03/24 17:19, 153F

03/24 17:19, 6年前 , 154F
鼓吹犯罪 但擺明就是影射最近的命案 這種事可以開玩笑
03/24 17:19, 154F

03/24 17:19, 6年前 , 155F
? 實在是………
03/24 17:19, 155F

03/24 17:28, 6年前 , 156F
地獄列車啊......
03/24 17:28, 156F

03/24 23:35, 6年前 , 157F
完全不懂買水泥的笑點在哪 低級當有趣
03/24 23:35, 157F

03/25 03:35, 6年前 , 158F
自己沒幽默感不代表別人沒有啊 笑不出來很偉大嗎?搞得覺
03/25 03:35, 158F

03/25 03:35, 6年前 , 159F
得好笑的人都很殘忍是什麼心態 莫名其妙
03/25 03:35, 159F

03/25 03:36, 6年前 , 160F
講人低級的人多高級?孔子轉世膩 這種人有夠討厭
03/25 03:36, 160F

03/25 06:12, 6年前 , 161F
低級當有趣的人有夠噁心
03/25 06:12, 161F

03/25 08:35, 6年前 , 162F
檢舉是事實何必怕人知道,又不是在現實社會擔心報復嗎?
03/25 08:35, 162F

03/25 08:36, 6年前 , 163F
做人要坦蕩蕩,懂!?
03/25 08:36, 163F

03/25 11:05, 6年前 , 164F
看到水泥推文一肚子火
03/25 11:05, 164F

03/25 18:20, 6年前 , 165F
如果所謂的「幽默」是建立在他人的傷痛上,有人覺得
03/25 18:20, 165F

03/25 18:20, 6年前 , 166F
殘忍本來就很正常。有什麼立場罵別人沒幽默感?
03/25 18:20, 166F

03/26 00:44, 6年前 , 167F
做人要坦蕩蕩,請支持網路實名制,到本板發文先登記一下
03/26 00:44, 167F

03/26 00:44, 6年前 , 168F
個人基本資料並且公開如何?
03/26 00:44, 168F
文章代碼(AID): #1QjHtrLy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