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可憐的公婆與二嫂

看板marriage作者 (願 天佑全球)時間10年前 (2013/11/01 00:58),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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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留給老二的房子市價1200萬 老三的房子市價800萬,自付300萬 如果1200萬的房子全給老二: 1.對老三來說較老二少拿700萬(不過看起來老三不計較) 2.對公婆來說沒安全感 如果二嫂拿到房子: 1.不賣,對二嫂現實經濟困境無助 2.賣,二老勢必得搬離,還是要跟老二的小孩分開 (這應是前述2的公婆沒安全感的來源,少了資產又少了孫子) 如果資產分配重新來過呢? 把老三市值800萬的房子賣掉,還老三300萬,500萬留在二老身邊,也不用拿媳婦或兒 子的孝親費 這樣可以減少老三要付房貸、又要付保母孝親費的經濟壓力 二老如果心疼老二的孩子,也可以有一些現金資助 (以要房子貸300萬由老三去承擔來看,推測二老可能現金也不多了) 老三搬去1200萬的房子與二老同住(這樣三嫂可以每天看到孩子) 二嫂要搬不搬都可以: 搬-名正言順,老三一家來,房子空間不足; 不搬-其實真正只有多老三夫妻2人,空間也許還有調整協調空間(好繞口) 以後二老百年後,老二的小孩、老三一起平分1200萬的房子 對二老來說: 優點- 1.跟親生兒子住,應該比跟二媳住自在吧 2.留500萬在身邊,房子依舊還在自己的名下,有安全感 3.願意的話,有餘裕資助子孫 缺點- 有可能老二的小孩搬出去,不能常見 負面想:身邊有500萬現金,子孫也會自動靠過來 正面想:至少沒跟二嫂破壞關係,沒讓二嫂覺得不公平,     可能還是可以跟二嫂保持良好關係,還是可以三不五時看到老二的孩子 對二嫂來說: 1.沒有所謂的不公平了,也不用去跟二老爭什麼, 二老百年後就有機會自然而然公平分到財產 2.老三都搬過來了,二嫂想搬出去也不用背負什麼罵名;想留下來,應該也可以 對老三來說: 1.避免日後懊悔 三嫂真的很大度,不會想說如果分給二嫂,對老三來說比老二少拿了700萬 不過人生很難說,也許以後有什麼狀況會讓人覺得差這350萬差很多 (就算理智認知父母的財產不一定要留給誰) 二老年紀愈來愈大,若哪天身體狀況變差,造成老三經濟壓力更重呢? 如果二老有500萬在身邊,可以減少老三未來很多的風險 (長輩臥病在床的經濟壓力很可怕的) 2.可解決現在的經濟壓力:少了房貸、孝親費 想像中,最大的缺點是二老很有可能不能跟老二的孩子住一起,但有老三可做彌補 再來就是,以後1200萬的房子,到了孫子那代變成是5個人持有,可能會比較麻煩 不過總還是有機會解決:賣掉,大家分錢(當然持有人太多,賣本身也是件麻煩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7.51.63 ※ 編輯: ytwu 來自: 42.67.51.63 (11/01 01:01)

11/01 01:05, , 1F
遺產稅and/or贈與稅需要考慮進去嗎?
11/01 01:05, 1F

11/01 01:08, , 2F
推提供解決辦法,不過隱憂是孩子大了,房間數可能會不夠
11/01 01:08, 2F

11/01 01:09, , 3F
現實上要考慮,不過相較於家人感情破裂,及動輒幾百萬到上千
11/01 01:09, 3F

11/01 01:09, , 4F
萬的資產差距,這些稅金差異就顯的比較不重要了
11/01 01:09, 4F

11/01 01:10, , 5F
老三給的應該算保母費不是孝親
11/01 01:10, 5F

11/01 01:12, , 6F
方法確實好~但老公可能會覺得趴著也中槍.婆婆可能不想賣
11/01 01:12, 6F

11/01 01:12, , 7F
房子.畢竟當初也是喜歡才買.....
11/01 01:12, 7F

11/01 01:13, , 8F
要公平應該是老三分一半,老二的小孩各得一半的一半
11/01 01:13, 8F

11/01 01:14, , 9F
畢竟分房的主張是孩子透過父親得到
11/01 01:14, 9F

11/01 01:15, , 10F
忘記老二有三個小孩,應各得一半的1/3
11/01 01:15, 10F

11/01 01:28, , 11F
不想賣,改用租的如何?一起跟公婆住,房子出租3:5分租金
11/01 01:28,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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