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所謂"冒名頂替"的邏輯

看板logic作者 (提拉米蘇)時間6年前 (2019/09/12 23:16),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在語言上的邏輯 舉第1個例子: 有三個人:A,B,C 事情是A做的 主任卻在月刊上寫"事情是B和C做的" 這樣,主任合乎"抓別人來冒名頂替"的說法嗎? 舉第2個例子: 有三個人:A,B,C 事情是A和B做的 主任卻在月刊上寫"事情是B和C做的" 這樣,主任合乎"抓別人來冒名頂替"的說法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05.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gic/M.1568301378.A.F16.html

09/26 17:07, 6年前 , 1F
這要先定義冒名頂替的意思,通常應該是B 或C自稱是A才有
09/26 17:07, 1F

09/26 17:07, 6年前 , 2F
冒名頂替的問題,你說的比較像幫A背鍋或搶A功勞
09/26 17:07, 2F

09/26 17:08, 6年前 , 3F
你的例子真要說應該只有「頂替」而沒有冒名
09/26 17:08, 3F
文章代碼(AID): #1TUc52yM (log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