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Shine - 6

看板lesbian作者 ((拉板匿名投稿帳號))時間2年前 (2021/08/09 03:20),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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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yLes 此ID只接收板友們的來信代為發文,並不替板友們轉寄信件給原作者。 此為拉板公用匿名ID 歡迎大家將自己想說的話寄站內信至【ShyLes】, 並註明是否要在文附上自己的【真實ID】。 未經同意轉錄此篇文章會被處永久水桶 -- 平安夜,心好碎。我把那天荒腔走板的經歷稱之為聖誕節事件。 那之後小芝再也不曾再出現,我才發現如果她不來,我幾乎沒有任何有關她的資訊,她 的名字、聯絡方式…對比起我不理智的情感,她的一切都陌生的很異常。 雖然斷的這麼突然讓我有點小小受傷,這我倒是不怪她。 如果是我發生這種事,大概也不想見人了,何況她會吐也不能說我都沒責任,畢竟吃飯 的時候我完全沒管她喝多少…還有,接吻的時候我也沒有推開她,這也不能算是太道德。 反正,即使是那麼開心的一個夜晚,最後也被毀了,被小芝客廳裡的那張照片。看到那 個照片她笑得這麼開心,我猜我們大概不大有什麼繼續往來的必要吧?明明就有男朋友幹 嘛還親我啊?超不負責任的。 所以這樣也好,至少那個荒腔走板的夜晚替我斷開了這一切,讓我可以在陷下去之前及 時停損,不算太糟。 新的一年換走了十二月,然後匆忙之中,二月也快來了。 就在我以為我們再也不會見面並且整理好心情的時候,她又突然出現在藥局裡,逕直走 到離櫃台一小步的距離,也沒打招呼,看起來超級侷促的。 「我猜我那天是不是嚇到你了…吐在你身上什麼的。」 事情來的太突然,我甚至愣了半拍才想起聖誕節事件。 「呃,還好…你沒事就好。」我當然是被嚇到,但總覺得如果自己承認了,小芝一定會 更不自在,而且,難道她覺得自己做得過分的事情只有吐在人家身上嗎? 「因為我…」她似乎在等待我進一步的陳述,頓了好一下才再次開口,我從沒看過她這 麼掙扎並且力不從心的樣子,幾乎可以看到她慌亂且困難地在腦中挑揀合適的詞彙並組裝 。老實說,是滿可愛的啦。 「因為我真的沒有很多朋友,所以那天,嗯,那天我真的太…太開心了,所以。」 她似乎期望我可以把她沒說完整的句子理解正確,切切的望著我,就連隔著鏡片都可以 看到那雙偏棕色的眼睛底泛著多誠懇的水光。 是要理解什麼啦?朋友喝醉就會不小心親親是社會常態嗎? 好啊,最好是道歉眼神要這麼無辜讓人不忍傷害,根本可以算情緒勒索了吧。我暗自嘆 了口氣,端出自己最單純的微笑,畢竟親痛仇快這四個字就寫在我的專長那一欄上。 「喔,對啊,你知道朋友不會為了這種事生氣的,我只是那陣子要期末了真的有點忙, 而且又沒有你的聯絡方式。」 聽見我安全的回應,她肉眼可見的放鬆下來,然後對我露出一個皺著鼻子的笑,然後抓 了抓帆布包的背帶,習慣性的把頭髮別到耳後,露出來的耳尖還紅紅的。 「還是要跟你說聲對不起…我平常真的不喝醉的。」 我對她微笑,搖搖頭表示這沒什麼。「不過那天我借了一套衣服,你不介意吧?」 小芝的生活習慣倒是跟想像中的不太一樣,她住的老公寓整理的井井有條,餐桌上看起 來剛洗好的衣服疊的整整齊齊,我就從裡頭隨便借了件運動褲跟T shirt,幸好尺寸差不 多。 「喔,當然,不會啊。那,可以給我你的聯絡方式嗎?」她害羞的輕笑一聲,又遲疑了 一秒,從包包裡翻找出手機打開遞給我,然後在我輸入自己號碼的時候驚喜的抽出我隨便 放在旁邊的書,聲音突然拔高了一度。 「這是你在看的嗎?你覺得怎麼樣?我超愛Patti Smith的!」 「呃,」她緊緊抓著我看到一半的,Patti Smith的 <Just Kids>,好像那是聖經還什 麼的,一副狂熱粉絲的樣子,畫風轉變太快讓我一時間還反應不及,而且她那樣子我也不 好說其實自己只是經過圖書館的還書架上看到順手拿的吧。 「滿好看的?你喜歡她?」 「喜歡?我超愛她的!」她盯著封面上龐克教母的黑白照片又強調了一遍,眼睛閃閃發光 ,語氣夢幻陶醉了起來。「<Just Kids>我至少看了五遍,天啊,他們的故事超浪漫的, 天啊,我真希望自己也能遇到一個Robert,天啊,媽呀,我真希望自己能活在那個年代, 喔,真是言語無法形容。」 嗯,謝謝,還滿容易想像的。 「你是個浪漫的人。」她又信手翻起書的內容,我看著她充滿熱情而閃閃發亮的側臉忍 不住說。「你會遇到你的Robert的。」 也或者你早就遇到了。雖然心酸酸的,但我猜,因著此刻她專注的模樣,我可以努力略 過這些不對勁的感覺,試著當一個文明講道理的好朋友。 「不…我覺得不行,如果我遇到他,他卻這麼年輕就過世,我會崩潰。」 「…你剛是在爆雷嗎?」 「喔…嗯,抱歉。」她不好意思地放下書,對我露出一個很靦腆的笑,臉頰因為興奮而 泛起紅暈。 好吧,除了原諒你我還能怎樣呢?看著她可以為了某件事如此狂熱的模樣,我竟然有點 羨慕她,她真是最可愛的人。 「你知道她一直到現在都還很勤奮的在寫書嗎?超想去美國參加她的新書發表會或表演 什麼的。當然Chelsea Hotel一定去過的…」她想到什麼似的又開始東拉西扯叨叨絮絮起 來,從沒見她這麼健談。 接著她堅持我必須聽過Patti Smith的某首歌(「真不敢相信你看了這本書會不想聽她的 歌」)。Patti Smith被封為龐克教母果然有她的原因,聲音、唱腔以及歌曲本身都確實是 很特別、很有衝擊力的,但我卻有些無法專心,不時偷看小芝跟著音樂輕輕哼唱時的模樣 。 她幾乎有點無意識的和著歌,似乎對所有的歌詞節拍都嫻熟於心,聲音並不大,顯然沒 想讓人聽見,但怎麼說呢,那就是一道會吸引人的聲音。 「你的聲音很好聽。」我剛開口就後悔了,因為這樣聽起來很怪,而我實在不擅長克服 尷尬。「我是說,唱歌,嗯,不是,當然說話的時候也是,但我只是想說,嗯,你唱歌的 聲音很好聽。」 小芝愣了半拍,顯然沒有預期到我會突然蹦出一串胡言亂語,眨了眨眼,對我露出一個 害羞不失禮的微笑。 「謝謝。」 「抱歉,我不是特別講來讓你尷尬的。」我按了按鼻樑,卻似乎沒有辦法在混沌的意識 裡面找到合適的字句。 「我的意思是說,一定不只我這樣說過吧,你的聲音甚至可以去當歌手什麼的。」 「可能曾經有人這樣講過。」她瞄了我窘迫的樣子,勾起一邊嘴角露出一個有些狡猾的 微笑,似乎很喜歡看我受苦。 我忍不住輕輕推了她一下,聽她吃驚的笑出來,雖然Patti Smith 很棒,但顯然我們的 注意力都不在上頭了。 於是小芝又在藥局裡待了整個下午,我們瞎聊了個不停,不覺黃昏,一開始的尷尬早就 被拋在腦後,於是白癡透頂的我也就順便忘記了聖誕節的慘痛教訓以及我自己下的決定。 然後是下周,然後下下周… 最後我實在放棄去思考到底是小芝魅力無邊或者我腦波太微弱了。 -------------------- 十分感謝推文,發現有人在看還是很開心的:D 註: 文中小芝的狂熱崇拜的偶像是龐克教母Patti Smith, 裡面提到的書是<Just Kids>,描寫 她二十歲時離家前往紐約,遇見靈魂伴侶Robert Mapplethorpe並且一起追夢的故事。 Chelsea Hotel 則是兩人困頓時藉著才華找到的住處,那裡住過很多偉大的藝術家,是無 數傳奇發生的地方(Leonard Cohen甚至寫了兩首以飯店為名的歌)。 (寫的時候無意間看到一個挺有意思的介紹: https://reurl.cc/qgAWzn) 總之Patti Smith 真的很棒(詞窮),如果有時間聽聽她的歌的話,個人覺得 <Because the night>最廣為傳唱,<People have the power>最振奮人心,而<Gloria>最經典衝擊 。 Because the Night: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_BcivBpr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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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0:59, 2年前 , 1F
08/09 10:59, 1F

08/09 21:37, 2年前 , 2F
推 很期待故事喔
08/09 21:37, 2F

08/11 00:13, 2年前 , 3F
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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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2:10, 2年前 , 4F
推更新
08/11 02:1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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