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我們不結婚...好嗎!?
今年5/24...
台灣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我以為我們會像盼望這天已久的那些圈內人一樣搶第一天去登記..
我以為終於我的配偶欄上會填上你的名字而不再是空白..
我以為我開始必須在勾選婚姻狀況調查時勾選上已婚而非單身..
我以為我們可以痛痛快快請一個婚假去旅行..
我的以為...只是我以為...
明明我們一起觀看著立院一讀二讀到三讀
我以為你和我一樣期待這一天...
但就在普天同慶的時候,妳沈默了....
我暗示了幾次結婚的事,妳總是用"還沒有準備好戒指呀"帶過..
然後像是默契一般..我們誰都再也沒有誰提起過...
直到幾個月前,我再次鼓起勇氣提起此事
你終於正面的告訴我:
你希望等到換新式身分證再去登記,這樣才不會有配偶欄的問題
公司會有機會用到身分證,不想造成額外的困擾跟多餘的解釋。
原來這就是妳的理由..這一次 換我沈默了...
我們就這樣冷淡的過了好幾天..我總在沈默,哭,發呆中循環...
妳總問我又怎麼了?妳是真的不知道我怎麼了嗎..或者是妳知道但逃避著..
妳的話反覆迴盪在我的心中...
原來,我的存在,對妳而言還是一個不能說的秘密。
我以為我終於找到一個願意在人群中牽起我的手的伴....
雖然妳從不主動對家人、朋友、同事說起我是妳女朋友這樣的話,
但至少妳願意帶我一起出席朋友的聚餐、願意把我帶回妳家...
我以為這些年,妳的家人、朋友早就習慣了我的存在..
只是彼此都很有默契的不把話說破。
我們甚至一起買了房子..不是嗎?
直到這天,我才知道..原來,我是這樣的存在。
我告訴妳,
我覺得我不知道這樣為什麼要在一起..我看不到未來在哪裡..
妳說怕配偶欄被同事看到會造成困擾只是說謊,我知道是因為妳媽常用妳身分證...
而妳只是冷漠的問我..所以是想分手嗎?
然後下了班,到我身邊不斷的挽回,承諾會找機會告訴妳媽我們要結婚..
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四個月過去了...
妳還是沒有說。
直到前天,妳開口叫了我一聲老婆,要我遊戲中的角色不准跟別人結婚!我是妳的!
從那一刻起我的眼淚潰堤了....
我不知道我們這樣到底算是什麼!?同居人?室友?共同財產管理者?
我們吵了一架..妳說妳不是逃避,我應該要明白妳是大家庭,需要找機會跟家人說
但我還是不懂..我們都買了房子,幾乎半同居狀態..
雙方家長也都知道我們先斬後奏的買了房子
我每個禮拜週末都跟妳回家..沒去的時候還會被問起我人呢?
我以為就算妳的家人一開始無法認同妳和我在一起
經過這些年的努力與付出 就算不說,應該也習慣了"我"的存在了...
為什麼和這樣的家人說:我們要結婚..有這麼的困難...
當初買房子的時候不是也隨口想說就說了嗎?
親愛的妳
曾經是妳抓住了在名為人生的旅途中載浮載沉幾近溺斃的我
而今妳卻忘了 雖然我學會了游泳 仍可能隨著時間流逝體力不支在一片汪洋中沈沒..
於是我默默的在心裡立下了一個時間...
我等妳...我可以等...但是當到了我心裡的那個期限到了之後
這一次,換我對妳說..我們不結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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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35.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568730922.A.212.html
※ 編輯: joyce2007 (211.76.35.170 臺灣), 09/17/2019 2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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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以上推文的疑惑簡單回覆一下
首先結婚是在婚姻平權法案都還沒推動之前就討論過的事
只是沒想到後來會因為身分證而沒了共識...
再來是結婚對我的意義?配偶欄的重要性?
我覺得是安全感、歸屬感..。
我在一個沒有愛的環境中成長,
所以那些血淋淋的送醫後找不到家屬簽同意書之類的事,我以前常遇見。
以前最討厭聽到的就是醫護人員問我:家屬呢?
我無法解釋為何其實我有家屬,家屬卻總是不知道上哪去了
因此,結婚意味著萬一彼此病了可以把自己完全交給對方
意味著保險受益人可以是對方..更甚至財產的繼承權可以是對方..
很現實。但應該沒有人希望哪天自己離開的時候..什麼都不能留下吧..
當然還有一點是基於我自己的陰影跟恐懼...
我交往過的女孩們,最後都因為提不起勇氣處理家人那關而分手,最後回頭跟男生結婚。
說不害怕日子拖著拖著,有天我們也會變成那樣是騙人的..
也厭惡到了適婚年齡的她,被問起:有沒有男朋友?這類令人沮喪的話
關於職場隱私
其實我從來都並沒有要求她必須特別去昭告天下(也親口對她這樣說過)
因為我們曾經是同事,也因此我太了解這個行業的狀況了
雖然後來她換公司,但一樣從事相同職務。要說公司會用到身分證..真的太牽強了...
她公司也曾經倡議婚姻平權..允許員工公假去站崗立法院。
也有一兩個跟她比較好的同事知道我們的關係。
所以我並不覺得公司是會造成她疑慮的地方..
至少就我觀察,她公司對於同志議題是友善的,同事也不覺得這有什麼。
第一次為這件事吵架時,她也不否認我認為問題是出在她不想跟家人說
主要還是因為她媽因為某種因素,常需要使用她的身分證
為何不等新式身分證?
國民黨候選人跟議員們都已經叫囂明年他們取回政權要把這個改回來了
好不容易盼到能夠合法結婚的這一天..又怎麼會想去賭這個風險
如果賭輸了..真的被改掉..難道再等下一個四年?下下個四年?
我們還有多少四年可以去消耗.....
最後是..同志已經很難奢求能有個婚禮形式的慶祝
難道有人會希望連登記結婚像做賊一樣偷偷摸摸的
只有妳知、我知、證人知、戶政人員知...
就算不能得到全世界的祝福,至少能有少部分家人、朋友的祝福吧...
如果我們就這樣偷偷結了婚,沒有人知道...
又要拿什麼立場在另一伴病了、甚至走了的時候
跳出來說:我是她老婆..請讓我做決定。
面對自己心愛的人病、死已經夠難受了..
怎麼有辦法還要同時應付來自自己家人的質疑與不諒解...
這也是為什麼我堅持要結婚家人一定要知道的理由。
連自己都無法認同自己的選擇..怎麼可能會得到其他人的認同..
我想每個愛上與自己相同性別的人
都希望能像異性戀一樣的去愛 去幸福
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的...
但世俗周遭的眼光、家人的想法、朋友同事的看法..
都像一條無形的繩索一樣 束縛著我們
等待最後,是會被勒死 或者被鬆開...
※ 編輯: joyce2007 (211.76.35.170 臺灣), 09/18/2019 0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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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m大妳對出櫃的定義是什麼?
我自己以為的是:願意在人群中牽起我的手、願意帶我見家人/朋友
是一種坦承面對自己跟女生交往的表現。
所以一開始我就沒特別要求或期待另一伴會昭告天下她是女同志之類的
我自己則是家人、比較好的朋友都知道,但也不是很刻意去講
就是一些很輕鬆自在的場合帶著她,告訴他們這我女朋友這樣而已。
但也許是我想的太單純..也許真的就像有版友說的
每個禮拜帶妳回家 與跟家人朋友說這是女朋友是兩回事吧
登不登記這件事也許對妳來說是很小的事情、很小的障礙
我們確實也溝通過、爭吵過 暫時還無法達成共識 彼此都有彼此糾結與無法退讓的點
但這和我們適不適合合結婚應該是兩回事。如果真的不適合..彼此也不需要糾結了
要嘛繼續當情侶(或者該說表面朋友 私下情侶) 或者好聚好散 很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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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身分證預計明年底才會上路
而總統大選則是在520就會就職交接完畢了
但我文內也說明了我不希望是偷偷摸摸的去結婚,我希望彼此家人都知道。
以前沒想過帶我回家=/=我是她女友 現在知道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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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多慮了...不是為了要結婚而結婚 或者為了趕政黨輪替前而結婚
而是希望跟這個人步入婚姻階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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