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同志已在國外結婚 回台灣補結婚登記?

看板lesbian作者 (我還是隱形人)時間5年前 (2019/05/27 11:39),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有沒有人和我們一樣 在台灣同性婚姻還沒合法前就已經在國外結婚 現在打算在台灣登記? 雙方當事人均為台灣人 所以我們到戶政事務所的時候 應該是辦"結婚登記" 還是"補結婚登記"? 台灣同性婚姻還沒合法前 在國外結婚的台灣人異性夫妻可以事後在台灣補登記 (而不是在台灣再辦一次結婚登記 因為據說這樣算是重婚) 那我們去戶政事務所的時候 是否就和其他異性夫妻一樣辦理補結婚登記 還是有其他不同的流程或文件? 我們在台灣戶政資料的結婚日會是在台灣登記的那一天 (可是這樣看起來很像重婚) 還是在國外登記的那一天 (可是那一天台灣同婚尚未合法)? 有沒有人已經去戶政事務所辦過可以分享經驗? 感激不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0.15.254.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558928386.A.62B.html

05/27 12:23, 5年前 , 1F
建議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問~
05/27 12:23, 1F

05/27 12:38, 5年前 , 2F
國外結婚中外文文件經外館處驗證後來戶所辦理登記,以
05/27 12:38, 2F

05/27 12:38, 5年前 , 3F
戶所辦理日為生效日
05/27 12:38, 3F

05/27 12:51, 5年前 , 4F
可以問問男生宿舍的爸爸們~
05/27 12:51, 4F

05/27 21:07, 5年前 , 5F
2樓正確。同婚524之後國外結婚是生效日,如524之前國外結婚
05/27 21:07, 5F

05/27 21:07, 5年前 , 6F
,以在台灣登記日為生效日。
05/27 21:0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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