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突破同婚的同溫層:民調數據告訴我們的事

看板lesbian作者 (歪歪)時間7年前 (2017/03/30 15:10), 編輯推噓15(1501)
留言16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黃益中專欄】如何突破同婚的同溫層:民調數據告訴我們的事 來源:風傳媒 http://www.storm.mg/lifestyle/240728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同婚釋憲的憲法法庭上,提到同婚爭議在中南部衝擊很大,不宜貿然修 改,同婚修法後會有祖先牌位算「考」還是「妣」的問題,認為民法沒有違憲,不足之處 可立專法彌補。 這種說法當然禁不起檢驗,民俗專家溫宗翰就打臉邱太三「耍白癡要適可而止」,家族神 主牌是全部祖先都會寫入神主牌裡,所以牌位會寫「堂上X姓歷代祖考妣之神位」。即使 家族裡有幾對同性婚姻的祖先,神主牌還是得寫上考妣。至於單獨牌位也不會有考考/妣 妣問題,寫上「顯考X公OO」、「顯妣X媽OO」就可。 無知歸無知,「妣考邱」部長的一席發言,倒是提醒了挺同婚者過去忽略的地方觀點。邱 太三說,有立委告訴他,同性結婚的立法速度不要太快,同婚爭議在保守的中南部衝擊很 大。 反對婚姻平權,自2013年以來都是由保守基督教極右派主導的「護家盟」、「下一代幸福 聯盟」掛帥阻撓,他們反同婚立場從來不曾改變。然而根據《2015台灣基督教會教勢報告 》統計,台灣基督徒佔全台人口比僅為6.53%(加上天主教則為7.62%)。也就是說,就 算所有基督徒都跳出來反同婚,也不到一成人口。何況許多基督徒是挺同婚的,真正反對 者顯然佔比更低。 那為什麼歷次民調,反對同婚有時大於支持同婚,有時則是雙方打平,這裡顯然不只有極 右派基督徒在反對。《中國時報》今年(2017)3月24日所做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民調 解答了我某些疑惑,在708人的有效樣本下(95%信心水準),不贊成為49.1%、贊成為 38.4%。從地域來看,可以發現中南東部反對比率真的比北部要高很多。(北北基:贊成 42%、不贊成47.8%;桃竹苗:贊成44.4%、不贊成48.4%;雲嘉南:贊成34.4%、不贊成 49.9%;中彰投:贊成34.2%、不贊成52%;高屏離島:贊成39.2%、不贊成45%;宜花東: 贊成21.3%、不贊成60.6%) 這個現象我之前也注意到,越是都會區的地方,不管在社會上或是校園內,對同志的友善 程度就越高。我自己的觀察是,因為大都會區資訊流通透明快速,對新鮮、未接觸過的事 物接納度也高,同志們在較安全的氛圍底下,出櫃做自己的比率自然較高。周遭親友若是 同志,認識以後,就知道異性戀同性戀其實都一樣,也不會有因陌生而產生的歧視。 相反地,在資訊封閉的鄉鎮,人們會因為很少、甚至沒接觸過同志(即便有,也不敢出櫃 表態),會有因刻板印象而生的恐懼心理。校園裡更是如此。 我多年的教書生涯裡,性別平等教育可以改變這種困境。課堂上,我們會教導學生認識同 志,了解性別少數,當我們在校園建構出友善同志的環境,就能讓同志學生敢於做自己、 交朋友。當每個班級學生都有了同志的朋友,這道因無知而反同的圍牆自然就去除了。 從校園經驗可知,同婚要成功,突破同溫層是關鍵。但要突破的對象不是極右派基督教的 護家盟,而是台灣那些無信仰或民間信仰的廣大多數民眾。 中時這份民調告訴我們一個契機,若以年齡來看,40歲以下受訪者是贊成大於不贊成,40 歲以上則相反。(20-29歲:贊成75%、不贊成19.6%; 30-39歲:贊成59.3%、不贊成 33.3%;40-49歲:贊成35.7%、不贊成57%;50-59歲:贊成19.6%、不贊成68.7%;60歲以 上:贊成15.7%、不贊成61.5%) 這說明了同婚議題果然有著明顯的世代差異。為什麼40歲以下支持者這麼多,特別是30歲 以下高達75%,我想就是跟2004年實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就像臉書專頁「我支 持認識同志教育」上所言:「正是因為有所歧視,所以更要認識同志」。認識,是去除歧 視的起點。 既然年輕世代是挺同者居多,那我們為何不試著讓上一代認識同志,長輩們在求學階段沒 有性平教育,出社會後也沒有機會認識同志,自然沒有道理去支持同婚。我有一次剪頭髮 ,跟幾位理髮阿姨聊到待會要去參加一個同志議題的演講,順便講到為什麼要支持同性婚 姻,因為大家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阿姨們原本不了解同婚議題,但因為我是多年的老主 顧,他們願意聽我慢慢講,理解以後,不但支持、而且還要我多宣傳多加油!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結婚時,要在會場佈置大大小小的彩虹旗,還要趁著在台上拿麥克風時 ,向全場幾百位親友說出我內心的願望。我可以結婚,同志也可以結婚,這就是平等的真 義。 親愛的大法官,當你們在釋憲時,是不是可以想想,同性婚姻真正的意義是什麼,這背後 有一個更大的期許,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在2005年芙 莉案(Fouric Case)-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判決書寫到: 在我看來,芙莉案中原告所主張的婚姻權,其實是更大的期許的一小部分——她們希望能 公開、自由的做一位女同性戀,不再被法律貼上標籤,讓她們能融入長久被排除在外的主 流社會。 法律的認可只是第一步,真正去除歧視,讓每個人都能擁有幸福的權利,才是同婚的意義 啊! -- 彩 虹 https://www.facebook.com/rainbowblv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91.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90857838.A.368.htmldualiammin:轉錄至看板 gay 03/30 15:16

03/30 18:47, , 1F
推!
03/30 18:47, 1F

03/30 20:55, , 2F
03/30 20:55, 2F

03/30 21:38, , 3F
03/30 21:38, 3F

03/30 21:45, , 4F
03/30 21:45, 4F

03/30 22:47, , 5F
03/30 22:47, 5F

03/30 23:10, , 6F
03/30 23:10, 6F

03/30 23:27, , 7F
推。大家在可行的範圍內多元現身啊~
03/30 23:27, 7F

03/31 01:57, , 8F
03/31 01:57, 8F

03/31 02:36, , 9F
如果問題是「你讚成別人同婚嗎?」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結
03/31 02:36, 9F

03/31 02:36, , 10F
03/31 02:36, 10F

03/31 07:20, , 11F
03/31 07:20, 11F

03/31 18:12, , 12F
意指:下次大遊行要辦在中南部?
03/31 18:12, 12F

03/31 20:56, , 13F
中南部原本就有遊行了,只是規模比較在地
03/31 20:56, 13F

04/01 10:46, , 14F
04/01 10:46, 14F

04/01 11:00, , 15F
讚推
04/01 11:00, 15F

04/01 18:22, , 16F
04/01 18:22, 16F
文章代碼(AID): #1OtAzkDe (les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