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我不是跟同性或異性結婚,而是跟「我的伴侶」結婚!
【我是雙性戀,我挺婚姻平權】
我不是跟同性或異性結婚,而是跟「我的伴侶」結婚!
Posted on 2016/12/10
https://buzzorange.com/2016/12/10/bisexual-support-marriage-equality/
【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婚姻平權推動,或許對社會來說也是一個機會
了解更多不同「性傾向」的機會。大眾可能認為,
在這個議題上「雙性戀根本就無所謂」,
反正跟異性戀交往還是可以結婚。
但是,對雙性戀來說,沒有「反正跟異性交往就好了」
這樣的事情——因為無論跟什麼性別交往,
重點還是伴侶「這一個人」而不是性別。
我們希望法律能夠讓婚姻回到「人與人」的關係,
從「同性」、「異性」的束縛中解放。
(責任編輯:林芮緹)
http://i.imgur.com/355dUec.png
繪師:李地衣
文/Bi the Way‧拜坊
心意沒有差別,制度不應設限;拒絕同性專法,支持婚姻平權。
當雙性戀跟異性交往時,常常被當成異性戀;
跟同性交往時,又常被當成同性戀。
當制度以同性、異性區分人的關係時,將更加劇雙性戀不被看見的處境。
我們深切希望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
將伴侶關係從「同性」、「異性」還原為「人與人」,
讓更多的可能性可以在地在制度中安身。
雖然反同人士不斷把重點放在同性到底應不應該結婚,
但我們認為真正的問題是,同樣是兩人之間的關係,
為何只有異性可結婚?現行制度並沒有限制異性一定要生育才能結婚,
就已經沒有排除異性以外可能的理由了。
而這樣的差別待遇,就是不平等。
對雙性戀而言,即使不同性別的對象
對我們來說在互動上多少有差異,這樣的差異在
異性戀面對不同異性、同性戀面對不同同性時也存在。
雖然外人總用喜歡同性喜歡異性來看待雙性戀,
但對許多雙性戀而言,無論跟什麼性別交往,
重點還是伴侶「這一個人」。
停止以「同性」或「異性」來界定我們的關係吧,
我們所交往的,不是同性或異性這種蒼白的分類,
而是那一個我們視為伴侶的「人」。我們所希望的,
是國家能讓我們與自己的伴侶,享有一個被承認、被尊重、被保障的未來。
1210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 音樂會
讓我們一起站出來,為平權的未來努力。
http://i.imgur.com/xlHCmcm.png
(本文經原作者Bi the Way‧拜坊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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