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交流] 聖經新約 不宜的規定有哪些

看板lesbian作者 (你好嗎)時間8年前 (2016/06/11 12:53), 7年前編輯推噓15(1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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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NMvFrL4 ]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看板: gay 標題: [請交流] 聖經新約 不宜的規定有哪些 時間: Sat Jun 11 12:30:43 2016 在與護家盟的辯論中常見他們引用聖經, 在美國,反對同性戀的組織99%與泛基督教組織有關, 所以請交流 聖經新約有哪些不合理的規定 只要新約,並且請指出章節段落 不合理之處越重大越好 如: ◆聖經新約支持奴隸制度: 以弗所書章節6:5作奴僕的,你們要戰戰兢兢,專心服從世上的主人,像事奉基督一樣 ◆聖經新約歧視女性: 提摩太前書2:11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提摩太前書2:12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哥林多前書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哥林多前書11: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他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他作蓋頭的。 哥林多前書14:34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 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哥林多前書14:35 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 可恥的。 ◆聖經新約破壞和平破壞家庭 處處與人為仇敵: 馬太福音 10: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10: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10: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路加福音 12: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12:52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12:53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 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3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65619445.A.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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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些斷章取義了,針對人就好不要針對信仰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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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這些不合理的規定才是斷章取義吧。你弄反了 是針對書就好 不針對其他人 好我儘量

06/11 13:16, , 2F
聖經是西方產物,「媳婦和婆婆」感覺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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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指文中路加福音的12:53最後一句 「媳婦和婆婆相爭」對吧 有什麼好奇怪的 西方照樣有"媳婦"的詞 就是daughter in law 也照樣有"婆婆",就是mother in law 以上也都是聖經英王欽定版KJV中的用詞 覆查過了 完全沒問題 53 The father shall be divided against the son, and the son against the father; the mother against the daughter, and the daughter against the mother; the mother in law against her daughter in law, and the daughter in law against her mother in law. 請不要再以為是什麼翻譯問題了,聖經原汁原味就是那樣的__ 不恰當 如果聖經本身翻譯就有問題(水準真低) 以後遇到護家盟再講聖經請叫它用希伯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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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聖經各卷書的背景及用意?如果不明白,只看片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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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便說它歧視、叫人彼此仇視…就是斷章取義呀!希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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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與板上基督徒一些尊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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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也一樣啊 不敢討論聖經不合理之處 就是斷章取義 所以你在斷章取義 對比現代出版任何一本書,若有如此重大錯誤,都要改版,都應討論,請你尊重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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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篇跟女同沒甚麼太大關聯耶,要討論聖經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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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可以去別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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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敢討論,真要討論起來也挺累的,尊重你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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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是基督徒,但其實很多宗教經典裡也是...支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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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覺得西方社會沒有婆婆和媳婦同住的文化,聖經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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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婆媳而略過女婿與娘家長輩的關係,有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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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明明也有婆媳關係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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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請至JesusLove板 這篇完全就跟這板無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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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5:08, , 14F
這跟板上好像比較沒什麼關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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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反同組織如護家盟辯論時 這些知識不但重要而且是最重要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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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這個,就會不小心翻了個白眼。又不是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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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宗教都一樣,不知為何每次都假設每個人都信耶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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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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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不只擺明歧視不同性向的人,也歧視不同宗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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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啊?!是誰規定每個人都只要遵守耶穌or 他爸or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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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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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皈依佛教,那是不是也請護家盟跟我討論一下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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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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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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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同志基督徒,我覺得大家對基督徒跟反同的印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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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伊斯蘭教跟Isis的印象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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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原文是希伯來文不是英文,翻譯上已經產生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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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聖經有40幾位作者,當時人的思想跟現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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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不過是被許多人利用來扭曲的使用在自己的觀點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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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反同的怎麼沒人引用這段經文呢"耶穌就直起腰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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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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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翰福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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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眾人都走了,耶穌是不定人罪的且叫人以愛相待。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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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殘暴的部份也有充滿神的慈愛的部份,要看哪段用哪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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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全在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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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說"希特勒搞大屠殺"這樣的評價是扭曲 只看希特勒有慈愛的部分才是扭曲 上帝耶和華光只是在聖經之中的描述就屠殺了2千4百99萬人 比希特勒還多N倍 上帝耶和華連嬰兒孕婦都殺 這是事實 我們今天只是還原它本來的面目,況且我們已經退一億步,沒有講舊約,只講新約部分, 都是新約的白紙黑字 非常公平 信徒自己也應該檢討自己 為何老拿這些經文出來約束人 別人拿來反將一軍就不行? 泛基督徒往往說舊約新約有別 新約好棒棒 如今看來新約一點也不是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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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同妳 但是我尊重妳 願妳能得到問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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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推。跟本板有關係啊,打臉護家盟很好用啊。或許是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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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取義,但這就是護家盟正在做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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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一下好了~同段經節在不同傳道人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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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會有所差異的,我個人認為跟他們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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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完沒了。相同的,他們拿這種東西來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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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LGBT也只是自討苦吃,笑掉人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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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字句讀過完全不是片面上的意思,感覺有點誤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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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基督教分很多教派,每個聖經翻譯的又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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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真的有點斷章取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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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被你辯對了,又如何,她們還是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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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斷章取義,此外,每個傳道人解經不同,個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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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也都不同。如同你會不認同我的解經,就像我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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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你的解經一樣。我想這樣爭辯是沒有意義的,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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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證明我自己正確,也無法確知你的解經的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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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甲板來這裡取暖,原po不要誤會喔,我是推留言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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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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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女同版素質好很多,不會一堆盲目推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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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認真回一下,宗教本來就不是科學,對經文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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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大的自由,幾乎是只要自己爽就能講出一篇道理,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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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現在做的事情其實跟護家萌只按照自己所相信的來詮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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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的做法差異不大(跟你編輯前後的po文一樣差異不大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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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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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為你編輯的 你不要腦補 不要在甲板腦羞亂噓說不再出現又跑來這裏 你的推文一文不值 你和護家盟一個樣 我不是吃素的 所有你的屁話 我全部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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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人寫的,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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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真的真的要拿這個來反駁護家聯盟,希望也能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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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點,畢竟也有很多基督徒信的是神本身,而不太認同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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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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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同性戀的基督徒,看到信仰微被斷章取義有點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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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認真回文,但記得要有風度。猜測本篇出發點,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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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護加盟類的斷章取義的立足點,直接翻出同樣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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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現代邏輯的片段才能立即有利的佐證其論點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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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先別激動啦~你整理的這些適用於完全無法好好溝通的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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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基督徒,但對於還算是能溝通的,其實可以用上帝愛世人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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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認同的論點來討論。我認為真的應該好好溝通,或許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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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都是他們不肯溝通,但要是我們這邊也放棄,那就真的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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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點點在教會存活下來的小小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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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對屎經沒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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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by171 (220.137.131.53), 10/07/2016 17:20:16
文章代碼(AID): #1NMva_B7 (les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