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ccoro (然而)》之銘言:
: 我是一個已經出櫃的婆,一個姐姐是踢,兩個姐姐是異女皆已結婚生子。
: 爸媽對我和姊姊的性向早已接受,沒有意見,
: 但爸媽需要孝養費用,
: 卻總認為「沒有結婚」的我和大姊「理所當然」承擔責任,
: 已結婚的兩個姊姊一個願意付出,一個不願意,
: 願意跟我們一起平攤孝養費的姐姐,爸媽視為恩賜,
: 不願意一起幫忙的,爸媽說人家結婚要養小孩,這也沒辦法。
: 我說,那如果我和大姊不是同志,我們全都結婚了呢?難道你們就要空手餓死,
: 他們說那就平分,但今天我和大姊就是沒有結婚沒有小孩,一句話打死。
: 喔,我們家還有一個弟弟,
: 爸媽說弟弟剛出社會,不要給他壓力,
: 我知道媽媽的意思,她覺得要讓弟弟存老婆本。
: 然後,我呢?
上禮拜看到這篇文就很想回應,不過實在是太忙。現在休年假中,來回應一下~
先聲明:
這篇回文是比較偏向「被要求較多的子女」那方,(可能是)屬於比較自私一點的建議。
不喜勿入,不喜勿戰。
台灣社會有好多「對子女的要求」差異很大的父母,
他們總是有一百個理由偏心某些孩子、不要求那些孩子。
可結果是什麼呢?
那些被偏心照顧下的小孩,往往也認為自己不需要付出是「理所當然」。
而那些不斷被要求、被壓榨的小孩,心裡面(可能)會很不平衡。
家家真的有本難念的經,
而其中,金錢是最直接相關、也是佔最大宗的。
我有一個異女朋友,她沒結婚前,賺的錢得拿回去養家不說,
後來家裡給弟弟買了房子(當然是登記給弟弟),貸款,她也得幫忙分攤。
我還有一個女性朋友,她婚前婚後,都得養父母,而上下擺爛的姊弟不必。
平時父母沒錢、姊弟又闖禍需要人擦屁股付錢時,爸媽就來向她開口,錢都是有去無回。
一連串、十多年的付出後,換來的是什麼呢?
母親關心的永遠是姐姐和弟弟,而她不想多付額外的錢就被指為不孝。
對於各家種種不公平的事,妳(可能)無法改變父母的想法和作法。
可是妳可以改變自己的作法以取得平衡。
假使妳的經濟能力真的是好得沒話說,
可以完全負擔父母的要求,而妳本身又願意如此被要求,那就繼續這樣的日子吧。
但是,如果妳感到不平衡了?
我認為妳確實需要為自己「做點什麼」!
就算妳是女同志,妳一樣也有妳自己的生活要過,妳也得為自己的將來打算。
首先,
就事論事,跟家裡其他的姊妹弟討論爸媽的「孝養金」要如何分配吧?
(天一亮,就是年初三了,趁過年期間大家應該都回家、也還在家,正好談談!)
爸媽每個人的基本開銷並不會太多,你們家五個姊妹弟攤下來也還好。
「平均除」是一種方式。
「收入比較高的多攤一點」也是一種方式。
總之,爸媽是大家的,絕對不能只由少數幾個人負擔。
(更何況妳家其他的兩個人也都有經濟能力啊,為什麼能不分擔呢?)
妳們已經有三個姊妹願意分攤了,妳們三個必須要先談出共識,
再利用多數優勢去強勢運作把事情談定下來。
另外,我建議只給父母生活所需的食衣住行基本開銷所需金額,(請估算出來)
若父母賭博、酗酒、上酒家、罰單等不正常消費,一概不理會,請他們自己想辦法籌錢!
不願意分攤的已嫁人之一的姊姊?
讓妳爸媽自己去處理,他們沒法拿到那份孝養金,他們就得自己節省開銷因應。
妳爸媽決心袒護的弟弟?
也一樣讓妳爸媽自己去處理,他們不拿那份孝養金,他們還是得自己節省開銷因應短缺。
(順便提醒一下父母:現在為兒子想的、做的越多,將來婚後的兒子越不會理會他們!)
父母也是必須要被教育的,
如果他們做不到公平處置,那他們必須自己承擔結果(就是孝養金短少了,而已。)
妳、和其他兩個姊妹絕對不能心軟退讓。
然後,關於妳自己的部份。
請好好幫妳所有的收入規劃好去路,
讓妳自己即使想要把收入全部無私地奉獻給父母也無法,是最好的!XD
建議妳可以多買一點保險。
除了必須要有的醫療、癌症、重大疾病、意外險之外,(看護險也可以考慮一下)
還可以多買的,就是短期的儲蓄型保險,EX:郵局、各銀行、壽險公司N年期儲蓄保險。
因為這種保險的利率怎樣都比定存強!
教師們有很多管道可以拿到比一般人優惠的保險方案,請問問妳的同事。
好處是,未來房價下來的時候,妳也許會有一筆頭期款可以支付妳想買的房子。
(把妳收入扣除基本開銷後的三分之一到一半都存到保險去都不為過!)
選兩檔妳喜歡的基金,每月定期定額購買。
長期(> 兩年)來看,基金有很高比例都是賺錢的,
就算一時賠錢也無須太擔心,會回來的!
股票?不是太建議。
「據說」台灣超過九成的散戶,是賠錢的。(因為心理素質不夠強大得足以因應波動
幅度大的股票市場下的人性問題。買在天花板、殺在地板的人,比比皆是~)
如果真的很想要買?
那就挑殖利率高的、獨佔性高的公司買吧~(請自己找囉~)
也可以考慮存點旅遊基金?每年寒暑假就到處走走看看~
也許,妳會不那麼討厭當老師也說不定?XD
最後,
我前任就是個老師,所以連帶地我也知道不少校園內的事。
單身老師不能下行政?聽你主任在放屁咧!
下行政頂多就是去接導師而已。
在學校裏面,誰敢吵誰就有糖吃,默默做就被壓榨到死。
妳可以提議大家輪流做,沒道理一直要單身的人做行政。
我前任的學校就很誇張,
她剛去學校就連做了三年行政(事務組長),連水龍頭她都會換了。
而第二年主任被借調到市政府,她就(很瞎地)變成了代理主任了。
第四年,終於順利推掉行政,去帶導師了。
請努力為自己爭取一點合理的權益!
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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