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誰稀罕婚姻制度? 我稀罕
這篇文章是我的一個好朋友在FB上寫的,
因為他實在很擔心被家人知道所以只讓幾個朋友知道
同時拜託我們不要按讚也不要分享
但是我覺得他的心情沒有被知道實在很可惜
所以在徵求他的同意之後決定匿名PO文
以下是未修改原文(僅做格式修改):
2013.12.05
「結婚,不過就是張沒有用的愛情承諾。」
曾經,我是這麼想的。
我是爸爸和媽媽生下來的,有家人、親友
想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安穩地過完人生
旅行、玩樂、購物、吃喝拉撒,正常人在做的事我也不例外
我身體健康,秉性算是善良,討厭政客、喜歡作菜
討厭跑步、喜歡運動,有點雞婆、個性像歐巴桑
曾經我是這麼認為:對於愛情,隨緣吧!婚姻,沒有必要,如果相愛不需要一張紙去證明
!
直到遇見一個我認為可以共度餘生的人。
想和我愛的人一起做任何事,生活雜事、吃喝玩樂、
共同經營我們的生活,想買一間屬於我們兩個房子,
想要擁有我們兩個的小孩,我們只想教會他/她一件事:「尊重」
或是在家裡想到我的伴快下班了,趕緊開始準備晚餐
又或者明明愛賴床卻一大早起來只為了打一杯果汁
這一切生活瑣事以及對未來的想像讓我感到幸福。
但是,這一切似乎是遙不可及的夢。
因為從我出生以來就注定被現行婚姻制度排擠,
我再怎麼愛她也不能和她結婚!
不要告訴我,可以到國外結婚這種傻話,我又不是外國人
在國外的婚姻除了自己爽之外能帶給我甚麼保障嗎?
我不需要婚姻制度來對我的愛情加以保障,我自己可以經營好我的愛情
可是!我需要法律來保障我們之間一切的食衣住行,
也許異性戀們並沒有想過,可以選擇要or不要結婚竟然是一種權利:
『法律對婚姻的保障牽扯到生活起居,日常飲食所有的權利,包括稅務申報、家屬才有權
力緊急手術同意書、配偶才可繼承,甚至喪禮也是家屬才能主張,就連健保費也有差異。
』
http://tapcpr-petition.twbbs.org/?page_id=96
「多元成家」是整套法案的總稱
包含婚姻制度(含民法972)、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
如果你們認同同性戀的結婚權,卻對法案有所遲疑
那麼,請求你們撥出五分鐘,仔細的閱讀多元成家草案(連署的網頁也有草案連結)
或是以下的連結,對於草案疑慮有詳細說明:
Q&A
http://ppt.cc/9hYL
圖表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7/291975.htm
轉貼陳嘉君小姐與教會民眾之論述
http://www.ptt.cc/bbs/gay/M.1385904764.A.1E0.html
感謝你們耐心看完,
最後的請求:不要擅自幫我女友出櫃&不要幫我向我的家人
(不敢想像我哥的反應,他可能會露出厭惡的表情,然後這輩子不跟我說話)
謝謝!!
哦,對了,再喜歡我的網誌也不要"分享"!!我實在很怕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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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下面的留言中,我朋友還說了這樣的一句話:
"是啊,老娘打了一上午,又猶豫了好久到底貼不貼,離開櫃子好可怕啊!"
辛苦了,朋友!
我看到裡面的掙扎和猶豫,還有好多的擔心
但是你還是技術性地讓我們知道你的心情
謝謝你讓我在你的分享名單中
我愛你們。(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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