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必要之惡 關於曖昧這件事
(p.s.文中他和她都是女生,為了方便才這樣打的,請多包涵)
感謝v大和b大的叮嚀,我把p.s.移來前面:)
有時候就算一個勉強的微笑也能換回別人的快樂,
有時候就算一個殘忍的回應其實是必要之惡。
但是這樣說太自我,
我們不該過度嚴苛。
又有誰真的決絕的做到這些而心中毫不忐忑?
這樣說吧,
就算長大,也有很多時候搞不清楚、想不明白,
就算獨立,也偶爾想要有個人可以依賴,
就算堅強,也常常會感覺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很難捱。
這些事情令我們覺得自己就像是一粒小小的塵埃,
風吹到哪兒,我們就到哪裡去待。
因此又怎麼可以怪罪曖昧的人太壞?
怎麼不說都是害怕寂寞的狀態?
彼此都願意假裝愛人和被愛,
又怎麼可以說誰是真正受害?
怎麼不說都是害怕孤獨的戕害?
事情是這樣的,
她享受被疼愛的感覺,所以他以為有機會,
沒想到事情悄悄地改變,
早就有個男生站在她身邊,
只是他一直被瞞著,一直沒看見,
也或者是他不敢去面對,
因為無論在哪兒,他都無法移開凝視她的眼,
最後他對我說,想要的故事結尾,始終沒有實現...
這樣的他,讓我好心疼,好想流淚!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也在這個未完成的故事中深陷,
從來不覺得會在意起他的,這些字句寫出來連我自己都討厭,
居然這陣風乍起,就吹皺了一池春水。
後記。
我為她辯解了。
用我最喜歡的,這種寫文章的方式,
明明就心疼他的,但是,我卻為她辯解了。
說不定就是因為,
我太心疼他了,知道他不願她為他背上這麼沉重的罪名,
雖然有時也很生氣她怎麼忍心對他這樣做,
但是感情這種事情,外人沒有置喙的餘地,
身為一個旁觀者(雖然不想只當外人,但充其量我也只能是個旁觀者...),
只好打打文章,抒發我內心不平之鳴也就
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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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傷絕對不會痊癒
只會因為淡化而讓人稍感安慰
吉本芭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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