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宣] 同性婚姻是否應合法化?(線上辯論)

看板lesbian作者 (Eres tú)時間11年前 (2012/08/30 12:03), 編輯推噓8(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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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8835 線上辯論網址:http://newtalk.tw/pkbar.php?oid=31 主持人:莊豐嘉(新頭殼總製作) 辯論日期:2012年08月30日 至 2012年09月13日 日前,首場佛教同性婚禮在釋昭慧法師的主持下完婚,引起社會關注。疾管局副局長更成 為首位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官員。也讓同性婚姻是否應合法化,再度成為社會討論 焦點。 贊成者多半認為,同性婚姻應在法律上給予與一般人相同的權利,而社會更應尊重每個人 不同的生活方式。不過反對者則是憂心,同性婚姻合法後,恐將成為愛滋病等疾病溫床。 究竟同性婚姻是否該立法?歡迎網友上網投票,並留下您的意見交流。 =================================我是分隔線================================= 正方 : 藝人朱慧珍、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釋昭慧法師、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 1.同性戀者也有愛與被愛,以及被社會尊重的權利。 2.社會應尊重多元文化,包容別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3.不同性傾向的族群必須獲得相同的法律保障,同性結婚因尚不被台灣政府承認為合法婚 姻,導致無法享有稅務減免、無法申請育兒津貼,甚至不能擁有對方就醫緊急手術簽署權 、財產分配等基本人權,應還給同性婚姻者基本人權及法律權利。 4.同性婚姻法草案在台灣人權指標中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5.佛教認為,如果跳脫無名、無物的成見,基於萬物平等,更應該尊重主體,給予祝福。 6.同性婚姻合法已經是先進國家的基本指標。 7.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們彼此之間即享有一個完美的家庭,就不會為了找伴,在同志聚集 之場所舉辦各種「趴」,導致各種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8.同性婚姻若合法,可吸引亞洲各地同志前來台灣公證結婚,吸引觀光等相關 ===============================我是分隔線=============================== 反方 :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國民黨立委張慶忠、輔仁大學神學院長艾立勤神父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前議長陳宇全、台北市基督教教會聯合會理事長朱台深 1.縱容同性戀,將帶來難以處理的「衛生問題」。 2.包容不應被濫用,否則未來同志將成為愛滋病等疾病散播溫床。 3.同性戀是「偏差行為」,如同中輟生、吸毒者一樣,都有原罪,是違反善良風俗,需經 由矯正導引回來。 4.同性婚姻會惡化少子化,有違政府積極獎勵生育,刺激人口成長的施政目標。 5.依新約聖經的教導,基本上男男、女女的行為是不合宜的,多數基督教團體不可能違背 聖經認同同性婚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55.185 ※ 編輯: erestu 來自: 114.33.55.185 (08/30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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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的理由真是弱到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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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貌岸然的理由很好找 怎麼偏偏說這種一看就是無知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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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iss:轉錄至看板 transgender 08/30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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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說借轉跨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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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督教人士覺得這就是他們真理 而且為上帝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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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創造了 真愛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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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很弱 但或許真的有人真心的擁護這種偏見思想吧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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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點我來!我猜反方是指 羅,林前:同性性關係是可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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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羅在經文中明確地指出,他在講的是離棄他們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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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異性戀關係,去從事同性戀行為的人。這點不該被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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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闡釋,因為他不了解有些人是出於天生的性傾向。他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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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從事這樣行為的人,都是出於自由意志的選擇,而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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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改變的傾向。(b)保羅提及同性性行為的經文並未被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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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反而只是偶像崇拜所衍生的許多罪行之一。(c)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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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不單只有同性關係的人進不了上帝的國,其他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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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的、貪心的、醉酒的、辱罵人的及勒索人的。這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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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羅的話語,作為反對同性戀關係之絕對依據的人,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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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對此處經文所指出的其他罪人有相同的指控,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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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他們進不了上帝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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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督徒 但我的教會接納同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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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寫得很詳盡呢~ 要幫你po過去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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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是否會造成少子化並沒有明確依據,倒是有論文指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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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兒童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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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不是保守的人想要的兒童 他們是要正常一爸一媽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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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小孩 才能兩性倫常的再生產與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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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說不能離婚,現代人不也離得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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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的價值好薄弱,已打贏比賽的觀點來看,只能渲染正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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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弊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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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單純地為了反對而反對 而且反對理由參雜了很多宗教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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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FkNsdF (les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