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同志婚姻法 相關立委名單備份

看板lesbian作者 (ko)時間17年前 (2007/02/06 01:17),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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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MaYt (如果可以環遊世界)》之銘言: : 恕刪 : 其實以前我也是覺得 只是一張紙 我們都不用太努力 XD : 反正相愛 不用什麼東西來證明 : 慢慢長大之後 才覺得那張紙真的很重要 : 除了一些繼承 生病中的探視 或是其他可以行使的法律權力 : 其實最讓我在乎的是 : "我是人民 這是我應該有的權利" : 而不是因為我的性向而必須被抹滅 或是被忽視 : 同性戀應該像異性戀一樣 : 選擇 "要不要"結婚 而不是 "能不能"結婚 「權利」的概念真的很重要, 在既有觀念中,我們常會被“反正不需要,也沒什麼好爭取”的想法所矇蔽 但權利是既有的,無關我們要不要行使,婚姻權都該受到憲法的保護 消極的忽視、不爭取並非是一種高傲,而是讓自己的權利平白被剝奪 現在實務與通說對婚姻的解釋仍停留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此狹義化的偏差解釋便是剝奪了同性結婚的權利, 不論是同性、異性都該擁有組成家庭的權利,受到法律上應有的保護 我們不只該支持同志婚姻法,更該要求直接將同性的結合放入婚姻概念中 婚姻牽扯的不單只是愛情, 許多權利義務皆在法律的明定下才能受到充分的保障, 另外,同志婚姻合法化更帶有正面肯定同性相戀的意味, 或許可帶起法教的效果,增進社會對我們的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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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喜歡妳的文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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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沒有很積極爭取,本來還想老了帶伴去荷蘭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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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結婚權代表的實在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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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18, , 4F
你講的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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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tlerk 來自: 59.112.144.62 (08/08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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