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earnyf板板規

看板learnyf作者 (小摺)時間6年前 (2017/07/31 22: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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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所賦予之制定板規權,並於#1PP8O2Oy 提出草案討論後, 制定板規如下: 第1條 (總則) 本看板為自學板,文章內容需與學習有關,板主得視文章內容, 針對不符合之文章刪除處分,並得視情節輕重,水桶一年以下。 第2條 (文章規範) 違反本條下列各款者,初犯者文章刪除,並得水桶1週,經水桶後再犯者水桶1個月、 該發表文章退回,於2次水桶後累犯者水桶5年、該發表文章退回: 一、文章字數扣除簽名檔、轉錄文章及新聞之原內文後未滿10個繁體中文字。 二、簡體字、過多色碼、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或內文過於空泛導致難以閱讀。 三、含有外部連結或講座、活動情報之文章,每月發表超過2篇(不含)以上。 四、7日內重覆發表內容超過70%相似之文章。 五、非板主或直屬組長發表和回覆[公告]類文章。 六、未經他人同意惡意變更或刪除其推文。 七、對特定或不特定人引戰、謾罵、侮辱、挑釁。 八、文章內容含付費資訊。 九、於單一文章推或噓文達3次(不含)以上,或於30分鐘內於3篇文章(不含)以上 推文之內容與原文章之內容無關。 十、申訴、檢舉信件、利用站內信詢問或發表於其他看板較佳,但於本看板發表者。 板主得於執行公務時,免除本條之責任。 第3條 (加重處分) 單一文章違反第二條多項之規定,得分開計算合併處分,並加重1/2以下之罰則。 第4條 (分身) 經本看板水桶之使用者,於水桶期間使用另一帳號於本板發推文, 或水桶後使用另一帳號,規避再犯、累犯之罰則, 或為調查是否有使用另一帳號規避第二條各款之配額者, 得由板主提請組務向帳號部提出多重帳號查詢,經帳號部判定為同人使用後, 該使用者經帳號部判定為同人所有之帳號,皆依原判決之水桶日加上一年水桶, 重新設定於同人所有之帳號,無主從之差別。 第5條 (執法原則) 板主執行本板規時,得視情況給予改善緩衝時間。 第6條 (刪文責任) 若違反第2條任一款之規定,板主得情節輕重,追究刪文責任。 第7條 (配額) 使用者之文章,經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計算在第二條各款之配額。 第8條 (申訴程序) 若對板主相關行政處分不服者,得針對該行政處分寄站內信向原判板主說明,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對最後的判決仍不服者, 可前往組務板 L_LifePlan 看板進行申訴。 第9條 (板規補遺) 若因本板規訂定不周,而需新增限制事項時,板主需針對新增限制事項單獨公告, 同時將新增限制事項加入本板規中。惟所有新增限制事項之實施不得溯及既往。 第9條-1 (板規) 板規之發表,未經公告者,無效。 使用者針對板規不服,得以板規作為申訴標的,依第8條之程序進行申訴救濟。 第10條 (活動條款) 看板若有活動時,該活動之規則得視需要,而訂定相關規則。 >-- 板規編修紀錄: 2017/07/31 公布正式板規共 10 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48.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arnyf/M.1501512197.A.CA2.html
文章代碼(AID): #1PVq85oY (learny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