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鄭元暢的唇最有fu!吻也吻夠了,床也上了
金鐘影后林依晨:鄭元暢的唇最有fu! 吻也吻夠了,上床也上床了,還是「朋友以上,
戀人未滿」?
因為《惡作劇之吻》走紅,男、女主角鄭元暢(小綜)、林依晨成為當今華人圈最紅的螢
幕情侶。最近兩人又在中視、八大偶像劇《我的億萬麵包》中再續前緣,雖然飾演的角色
「蔡進來」與「曾善美」是打打鬧鬧的歡喜冤家,堪稱浪漫的愛情戲只有一丁點兒;但影
迷們、電視台所有工作人員,小綜的父母們都不斷撮合兩人,希望外形登對的小綜跟林依
晨能「假戲真做」,就像《惡作劇之吻》的劇情一樣,從合作夥伴、朋友變成真正的戀人
。
除了螢幕情侶的形象之外,在今年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與八大電視的慶功宴上,小綜吻林
依晨臉頰、在媒體前抱起林依晨的畫面,更讓戲裡的曖眛情愫延伸到現實中,讓影迷更加
起勁的鼓吹兩人談戀愛。
對於影迷們的期待,小綜跟林依晨不諱言地表示,過去三年裡,「直樹」「湘琴」一這對
螢幕小夫妻吻過無數次,上床拍戲的機會也不少,而且因為對角色、劇情的感情投入,當
然也有點「朋友以上,戀人未滿」的曖昧感覺,來電次數也多,但就是越不過「戀人」那
條界線。
push太多,越不就範
兩人不約而笑說:「我們是天生反骨,叛逆個性,影迷越想要我們在一起,我們就越不想
談戀愛。」
小綜補充說:「別說是影迷在敲邊鼓了,住在台中的父親也一直叫我把林依晨娶回家,但
是我想他把戲裡的角色跟真實的人搞混了,他看上的媳婦,應該是戲裡的角色『湘琴』,
或是那種典型的女孩子,而不是現實生活裡的林依晨,因為我爸爸還沒看過林依晨本人。
不過『湘琴』是他喜歡的,任勞任怨,為家付出,為老公付出的女性,但是如果他真的喜
歡『湘琴』,自己把她娶回家,『湘琴』不是我愛的典型。」
對於影迷的想法,林依晨笑說:「戲裡跟戲外是不同,不可以混為一談,現在我更是覺得
當朋友要比當戀人長久,我們現在這個階段,還OK的,會不會真的變成戀人,再說吧!我
不設限。至於小綜是不是我的類型,其實我覺得這個世界上很難找到一個完全符合自己心
裡設定條件的白馬王子;理想中的人,大概只能有百分之八十的像吧!」
吻太多,忘了何時初吻
趁著拍照的空檔,分別問兩人:「可不可能從朋友變成戀人?如果做不成了戀人了,可以
再做回朋友嗎?」林依晨的回答是:「從朋友變成戀人是可能的,但一旦不是戀人,基本
上我的個性,是沒辦法做回朋友,讓雙方可以好好往下邁進,我之前也都是這樣。」小綜
的看法就比較樂觀:「我相信可以從朋友變成戀人,我也相信可以從戀人變成朋友,不會
期待,也不會怕受傷害,感覺上,我的觀念上是可以自然產生的。」
雖說彼此目前都沒當「戀人」的想法,但連著主演三齣偶像劇,扮演戀人、夫妻,所建立
的默契,真的很match,但一問起兩人的「螢幕初吻」發生在何時,這對螢幕情侶大概是
吻過太多次了,幾乎已經記不得了。
雖然想不起「初吻」的情境,但分別問兩人「在拍戲時,各自親過不少男、女明星,誰吻
起來的感覺最好、嘴唇最有 fu?」兩人的答案卻都是對方,鄭元暢更是言簡意賅、斬釘
截鐵地回答:「林依晨!」
「進入演藝圈,吻過的女星可多了,唯有林依晨,因為親了太多次,最熟悉、最放心。」
在小綜心中,跟林依晨親吻起來的感覺最好。林依晨也笑說:「基本上這三年吻過的男藝
人,就只有小綜,是不太有比較的空間,但已經成了習慣,也不會尷尬!」
快跨快跨,就是那條就是那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7.75
推
12/10 00:09, , 1F
12/10 00:09, 1F
→
12/10 00:10, , 2F
12/10 00:10, 2F
推
12/10 00:10, , 3F
12/10 00:10, 3F
推
12/10 00:12, , 4F
12/10 00:12, 4F
→
12/10 00:15, , 5F
12/10 00:15, 5F
推
12/10 00:23, , 6F
12/10 00:23, 6F
推
12/10 00:29, , 7F
12/10 00:29, 7F
※ 編輯: wlvfgqaz 來自: 220.141.7.75 (12/10 00:31)
→
12/10 00:31, , 8F
12/10 00:31, 8F
→
12/10 00:33, , 9F
12/10 00:33, 9F
推
12/10 00:35, , 10F
12/10 00:35, 10F
→
12/10 00:37, , 11F
12/10 00:37, 11F
推
12/10 01:01, , 12F
12/10 01:01, 12F
推
12/10 08:53, , 13F
12/10 08:53, 13F
→
12/10 08:53, , 14F
12/10 08:53, 14F
推
12/10 11:25, , 15F
12/10 11:25, 15F
推
12/10 12:40, , 16F
12/10 12:40, 16F
→
12/10 12:41, , 17F
12/10 12:41, 17F
→
12/10 12:41, , 18F
12/10 12:41, 18F
推
12/10 12:43, , 19F
12/10 12:43, 19F
→
12/10 12:43, , 20F
12/10 12:43, 20F
推
12/10 13:06, , 21F
12/10 13:06, 21F
→
12/10 13:06, , 22F
12/10 13:06, 22F
推
12/10 13:38, , 23F
12/10 13:38, 23F
→
12/10 13:39, , 24F
12/10 13:39, 24F
→
12/10 13:39, , 25F
12/10 13:39, 25F
→
12/10 13:41, , 26F
12/10 13:41, 26F
推
12/11 15:14, , 27F
12/11 15:14, 27F
推
12/16 23:15, , 28F
12/16 23:15, 2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