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選總統為何沒有選出公職人員的功能?
西元2008年舉行第12屆總統大選,當天投票結束後,選務機關立即開票,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選舉結果。中國國民黨贏得選戰,是我國第二次政黨輪替。原先執政的民進黨則敗選,而成為在野黨。請問:這次總統大選是我國第二次政黨輪替。上述展現出選舉的何種功能? (A)選出公職人員 (B)影響政府政策 (C)合法轉移政權 (D)展現責任政治。
答案給(C),
可是我想問,
(A)為什麼不對?
既然有總統大選有選出公職人員的功能,
為什麼合法轉移政權就比選出公職人員好?
選出公職人員不好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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