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so] 少女向葉少爺復仇

看板joke作者 (錐子尾小雞籠)時間7年前 (2017/01/01 13:32), 7年前編輯推噓-7(7144)
留言25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午安, 我想畫一個漫畫短篇,題材是前幾天的新聞, 少女向葉少爺復仇, http://i.imgur.com/DLkoQiT.jpg
目前試畫第一頁, 有興趣的朋友請至臉書按個讚,或分享你的觀點,做為劇情發展的參考, 我個人認為葉少爺至少該無期徒刑或死刑, 他只關三年就被放出來,我覺得很不恰當,有違比例原則, 漫畫裡,失去雙親的少女會向葉少爺復仇,來完成我對台灣法律不健全的遺憾。 https://www.facebook.com/LAKOMIC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16.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ke/M.1483248728.A.3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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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頁比以前的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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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拿別人的事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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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想過被害人家屬的感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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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沒想過吧。三年後的今天,小女孩現在11歲,母親被撞死,三天後父親含恨而死, 你有想過小女孩的感受嗎? 你有想過八歲的小女孩叫爸爸別哭嗎? 你沒有,請你向被害家屬道歉!像你這種人,我永遠不會原諒! 今天絕對不是和解金多少的問題,而是殺人必須償命。 三條人命竟只關三年!高雄闊少葉冠亨四年前在舞廳通宵喝酒後 ,開賓士車狂飆撞死路人李幸蓉,車上友人陳岡逸亦傷重死亡,三天後李婦的 丈夫悲慟猝死,留下八歲孤女,葉遭判刑六年定讞,但僅服刑三年又三十二天 ,昨即獲假釋出獄,葉雖公開表示願全力協助被害家屬的需要、參加反酒駕宣 導,但死者家屬昨痛罵「他憑什麼假釋?我的恨一直都在!」 葉冠亨(現年二十六歲)二○一二年四月間在高市大帝國舞廳通宵喝酒後,開 賓士載陳岡逸(二十四歲)等三友人,以時速逾一百三十六公里在中華路狂飆 ,失控撞死準備過馬路的婦人李幸蓉(四十七歲),李婦身首異處,同車友人 陳岡逸也重創不治,肇事後葉少酒測值高達零點八五五毫克。三天後李婦丈夫 許明義(四十九歲)悲傷過度猝死,留下八歲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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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一直發這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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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忘了卻ㄧ直被別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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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說的有道理 雖然畫的比以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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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就是3~7年啊 不可能判到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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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經被判很重了(最高7年) 這官司有打的很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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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跟家屬和解 最高7年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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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reed720 (61.63.116.148), 01/01/2017 16: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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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唯一死刑...喝酒就別開車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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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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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三樓要向受害者道歉啊?少自以為正義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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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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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滿足你自己的正義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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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要畫3F向受害者家屬道歉的漫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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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網路漫畫家不太懂法律就急著跟風 也是正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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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6年很重了,多少沒錢陪償的無良都只有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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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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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誰?還要三樓道歉雷~那我說你消費死者,你要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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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意思要人幫你按讚,有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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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惜喔,原本是想分享的,竟然就吵起來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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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這裡po文就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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