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優利派駐至北投站業務輔導員消失

看板job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02 14:50),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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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公司:優利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原徵人公司:台北市就業服務處 【工作職缺】 業務輔導員 (促近二度就業婦女就業服務計畫) 【工作內容】 綜整、辦理二度就業婦女之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1.個案管理服務工作:  視個案需求結合就業諮詢、推介就業、職業心理測驗等協助其就業。 2.櫃台服務工作: 每週約2~3天於櫃檯辦理失業給付案件。 3.個案之建檔、報表統計及其他就業服務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大學)以上勞工、社會工作、心理、社會學、人力資源與 諮商輔導等相關系所畢業者,並具有全職工作經驗(就學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 上 者。 2.具有社工師證照或非上述相關科系畢業而具有就業服務乙級證照者,並具有全職工作 經驗(就學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 3.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大學)以上系所畢業者, 並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人力資源等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就學 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 前開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應為全職受薪工作, 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之經歷。 【工作地點】 北投就業服務站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5樓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生日禮金、三節禮金、績優人員獎勵、年終獎金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31930元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0008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2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林先生 02-5569-2345#216 upower.tp2@gmail.com 請直接寄履歷至信箱,標題註記應徵北投業輔員+姓名+手機 【其他備註】 本公司不向求職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履歷審核後,近期即會進行面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0.169.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478069419.A.4AC.html

11/02 15:32, , 1F
請問為什麼123投履歷都不會回,然後又徵到這裡呢?
11/02 15:32, 1F

11/02 16:05, , 2F
很多公司都這樣啦平常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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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09, , 3F
人力銀行是廣告用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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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7:01, , 4F
這種惡習不能請他們改嗎?唉唉
11/02 17:01, 4F

11/02 23:39, , 5F
這就好像女生對男生沒有興趣,所以才已讀不回一樣
11/02 23:39, 5F

11/03 09:58, , 6F
各位好,因為這份職缺有比較嚴格的學歷限制
11/03 09:58, 6F

11/03 09:58, , 7F
所以我們在履歷審核上會先針對相關科系進行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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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9:59, , 8F
所以並不會一一通知,煩請見諒
11/03 09:59, 8F

11/04 16:09, , 9F
寄了完全沒消息 算了
11/04 16:09,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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