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判斷遺留在出口的商品歸屬?
看到有人說出口拿的比較沒爭議,就來回一下,基本上,沒爭議只是絕大多數情況下不會
出狀況,但只要有個萬一,基本上你就倒了。
我們先看從出口拿會有什麼法律問題,我們先簡單描述一下狀況,出口裡面存在夾物,你
看到了喜歡,覺得是人家不要的就拿了。
這時候你有沒有違法,抱歉,有,也就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要注意,不是普通
侵占罪喔,而且這條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很多人愛講的公訴罪,只要檢察官覺得有必要
,就可以提起公訴。
侵占遺失物的構成要件,在你從出口取走喜歡的娃娃並佔為己有時就已滿足,如果沒有明
確的證據可判斷你有將該物品返還原所有人或交由權責機關招領,那按實務見解便即成立
,而且犯罪行為非常明確,雖然罪責是侵占罪裡面最輕的,但還是要處罰金,請不要看不
起刑法。
所以結論是,不是你的東西請千萬不要拿,如果真的超想拿,也裝裝樣子聯絡一下場主,
同時保留紀錄,這樣如果好死不死被起訴了,也可以主張有意返還,看看檢察官或法官買
不買單,防禦一下聊勝於無嘛。
再強調一次,法院絕對是你一輩子都不會想跑的地方,特別是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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