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java ]
討論串[問題] private constructor 和abstract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FXI時間12年前 (2013/05/21 09:1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就我的觀點來看. 你說的兩個方法就功能面上來說 , 都可以讓使用者無法建構該物件. 所以功能面都是OK的..... 但是就意義層面上來說. 1.把class物件宣告為abstract ,. 一般來說abstract物件會宣告abstract方法來讓繼承物件去使用. 既然繼承物件要可以實作並呼叫abs
(還有75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rkbrother (馬克兄弟)時間12年前 (2013/05/20 22:0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請教各位. 如果今天我寫了一個class. 目的是提供裡面的static方法給人呼叫 不讓人建構此class的物件. 那把這個class設成abstract(不過裡面沒有任何abstract的方法). 和把建構子的存取權限設成private. 這兩個方法有何差別呢 純粹好奇. --. 發信站: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