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2SE]OO把程式功能作區分
標題完全不知道怎麼下
我完全沒實務經驗 只能玩玩大一新生程式作業 囧...
最近要弄一個PROJECT(這不是作業文)
因為對方要求 主要功能,需要用類別完美區分(完美 囧?!)
現在針對資料庫的部分想請教板上的先進
如果我要將所有資料庫功能(當然主要功能還要再細分)
單獨寫成一個類別
會建議怎麼寫呢?(兼顧效能 容易維護)
不是不會寫 只是覺得寫出來不是很漂亮
大概說一下我現在的想法:
當需要存取資料庫,則宣告一個資料庫存取的物件假定名稱為CON
這時候只需要下參數給這個物件
就可以呼叫相關對應功能的函式
例如
ResultSet GetMploy = CON.EMPLOY("mark"); //此函式回傳一個resultset
while(GetMploy.next(){
//do something;
}
或者
while(CON.EMPLOY("mark").next()){
//do something
} //不過 resultset怎麼去做 close 囧?? 還是要宣告成 資料成員~_~
大概是類似這樣的方式
只要知道目的跟類別功能 跟呼叫的方法就好
不需要去注意SQL語法等其他重要因素(應該說 CON物件要寫得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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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疑問是 如果是這麼做
要使用資料庫就要呼叫一個CON類的物件,
如果是同一個類別底下當然還可以共用,
要是不是,每碰到一次資料庫功能,就要呼叫一次CON類的物件,
會不會耗費更多資源。或者是能保證物件沒有使用的時候,GC會自動終結掉?!
希望能有高手給點建議啊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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