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真的很抱歉,下列的一些疑問真的不知道該去哪裡問,故來此版一試:
我們公司有意「進口及販售」動物用保養品。我們去詢問相關主管機關的流程如下:
一、我們原本不確定該產品屬不屬於「動物用藥品」,所以就函詢農委會防檢局「該
產品是否為動物用藥品」,最後得到的答案是「否」。
二、我們因為沒有進口販售的相關經驗,「不知道要達成進口及販售該產品還需不需
要通過相關規定」,所以就去問了我們當地市政府的動保處。他們的回答是說:「如
果不是動物用藥品,就不需去申請動物用藥品許可,接下來只要公司進口販售該商品
時能夠符合『商品標示法』及『消費者保護法』即可進口販售。」
我想請問有相關經驗或瞭解的人,我現在想要合法地進口販賣該商品,真的就如動保
處的人員跟我說的「符合『商品標示法』及『消費者保護法』」即可嗎?還是說,我
這樣的問題應該去問誰比較恰當?
懇請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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