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想] 安樂死自由化(配套)

看板image作者 (眾生平等唯我獨尊)時間16年前 (2009/05/09 17:1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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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nkmema (眾生平等唯我獨尊)》之銘言: : 推 liur:如果真的可以安樂死,那誰要來執行,不等於變相合法的謀殺? 04/07 14:22 為了避免謀殺 必須採申請制 包含死者資料 施行者資料 申請原因 財務狀況 執行時間 地點 核可後始可進行 相關配套 1.需公告一週 2.隨時可以反悔 3.執行時需錄音錄影存證保存3年 若遺失/損毀 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除植物人外 不得代為申請 另外關於植物人安樂死 1.更動刑法 造成他人成為植物人 視同造成他人死亡 2.成為植物人需由醫院向安樂死委員會報備 滿三個月 可申請安樂死 於公告期間 若有人認養 可申請反悔 由認養人進行照顧 照顧期間 可依規定 再度申請 財務問題 1.除正常壽險外 不得請領意外險 死亡險 2.需先交清相關費用及債務 稅金 始可執行 3.若有遺產 除加課20%安樂死稅外 自動改為限定繼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54.6 ※ 編輯: thinkmema 來自: 203.73.54.6 (05/09 17:26)

05/09 23:31, , 1F
如何鑽規定的漏洞而殺人...的劇情也許可以拍一部電影喔
05/09 23:31, 1F

06/04 12:45, , 2F
好久沒有看到港片是關於法律鬥智的 國片更不用說了XDDD
06/04 12:4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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