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想] 安樂死自由化(配套)
※ 引述《thinkmema (眾生平等唯我獨尊)》之銘言:
: 推 liur:如果真的可以安樂死,那誰要來執行,不等於變相合法的謀殺? 04/07 14:22
為了避免謀殺
必須採申請制
包含死者資料 施行者資料 申請原因 財務狀況 執行時間 地點
核可後始可進行
相關配套
1.需公告一週
2.隨時可以反悔
3.執行時需錄音錄影存證保存3年 若遺失/損毀 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除植物人外 不得代為申請
另外關於植物人安樂死
1.更動刑法 造成他人成為植物人 視同造成他人死亡
2.成為植物人需由醫院向安樂死委員會報備
滿三個月 可申請安樂死
於公告期間 若有人認養 可申請反悔 由認養人進行照顧
照顧期間 可依規定 再度申請
財務問題
1.除正常壽險外 不得請領意外險 死亡險
2.需先交清相關費用及債務 稅金 始可執行
3.若有遺產 除加課20%安樂死稅外 自動改為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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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54.6
※ 編輯: thinkmema 來自: 203.73.54.6 (05/09 17:2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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