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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manity ]
討論串本來想說東西用不到送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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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依照法律規定,你把東西給了她,東西就屬於她的,. 要不要借你、要不要還你,權力都在她手中。. 原PO在第一篇中是說「拿回來」,. 在第二篇卻是說她「連借都不借」,. 我實在不太清楚,你當初是怎麼跟她說的,. 不過,如果你是跟她說要拿回來,. 那她的反應我覺得挺正常的,因為那是你「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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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有一個詞彙叫Indian Giver,. 就是在形容你這樣的舉動.. 有興趣的話可以看這個連結,看看這個詞彙的由來:.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ian_giver. Indian giver這個字很敏感,講出來很容易得罪人,. 不過這也表示"送出去又討回來
(還有5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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