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車禍溝通和解

看板humanity作者 (Constance)時間13年前 (2010/09/07 01:15), 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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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 發生了一個小車禍 慶幸自己有自知之明 常遇到衰小事 保了車體險+加重人身意外險 我開著自小客車 紅燈轉綠燈後 起步不到 20km/hr的情況之下 右後方(同方向)一輛白色機車 在下班車潮擁擠的情況下 車速異常的往我的小車葉板 和輪框側身撞上來 撞上後我立即停車 白色機車繼續往前衝出1.5m 後倒在我的車前 當下探視對方 發現對方身體沒有大礙 左腳擦傷 救護車到場清理傷口 貼上紗布後離去 交警製作現場圖時 一直安慰對方 我有保險 這是小車禍 不用擔心醫療 請現場圖審閱簽字後 務必到大醫院檢查 持續治療 當天晚上電話詢問並關心對方 傷勢診斷結果 對方回答:醫生開具證明為左腳腳盤侳傷 x光顯示骨骼完好 但進一步的醫療 復健 得等腳消腫後醫治 還有需要半個月後安排超音波檢查韌帶、神經 隔天到了保險公司出險 立保險賠案號碼 配合加速理賠流程 接著因為要出國 在還沒有完整的醫療報告/收據之前 先委託保險公司代理 與對方接洽其他事宜 其間對方與保險公司談理賠 要求體傷+修擦傷的摩托車 保險公司回覆 因為事故發生 還未鑑定車禍責任 無法完全理賠 這樣的小車禍 修車也不消 1~2000元 申請事故鑑定報告卻需要 3000元 直接和解 醫藥費實支實付就可以的 無須勞動雙方 請對方考慮 回國後 繼續等著對方的檢查報告出爐 電話告知安排和解流程 這時候卻接到了轄區警局的刑事案件起訴的筆錄請求 對方控告過失傷害 請保險公司致電對方 對方卻高姿態説 “沒空和解,法庭上見“ 真不知道對方是為了甚麼 堅持提告? 這樣的小車禍浪費社會成本 與雙方寶貴的時間 開車的我 保了乙式車體險 又提高了人身安全額度 看在對方擦傷 又年輕 我完全沒跟對方談到我的修車費 我的保險已經完全涵蓋 對方卻完全認定我方100%肇事責任 需要負擔所有費用 其實提不提告 在這樣的體傷 以及現場圖看來 對我其實差別不大 保險理賠涵蓋範圍都包括了 相對對於對方 機車只保強制險 火險(不懂為甚麼要保火險)和失竊險 如果鑑定報告判定機車肇事責任多於開車的我 那對方的體傷支付 保險公司必定減少給付 還有修我的鈑金烤漆費用 保險公司必定會向對方索取 這樣的算盤打起來 完全不合算 是逞一口氣? 真不懂現在的年輕人在想甚麼? 口氣/態度總是這麼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2.24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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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時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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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41, , 2F
不懂他的心態,不過摔車受傷的傷真的是永久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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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6:18, , 3F
我覺得行車紀錄器還是有需要的 尤其是要自保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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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7:10, , 4F
照你這樣說應該是對方的錯才對吧 為什麼交警要安慰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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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不要擔心醫療 對方的錯你還要賠他醫療費???(我沒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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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 所以有疑問) 要提告的話應該是他覺得他沒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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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是覺得理賠不夠多才堅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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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0:42, , 8F
因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檢察官要負責, 他不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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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0:42, , 9F
如果他自己提民事, 他要自己舉證, 很有可能會輸, 而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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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方要繳裁判費, 不多, 兩千左右. 但刑事附帶民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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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0:44, , 11F
不用繳裁判費, 舉證蒐證就留給檢察官, 他可以看戲.
09/07 20:44, 11F

09/08 00:50, , 12F
to yuki:因為有強制險+加重人身醫療的關係,不管是責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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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方 對方都可以得到很高的醫療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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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6:48, , 14F
我走錯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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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13:46, , 15F
可能之前保險公司的態度惹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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