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車禍溝通和解
一個月前 發生了一個小車禍
慶幸自己有自知之明 常遇到衰小事 保了車體險+加重人身意外險
我開著自小客車 紅燈轉綠燈後 起步不到 20km/hr的情況之下
右後方(同方向)一輛白色機車 在下班車潮擁擠的情況下 車速異常的往我的小車葉板
和輪框側身撞上來 撞上後我立即停車 白色機車繼續往前衝出1.5m 後倒在我的車前
當下探視對方 發現對方身體沒有大礙 左腳擦傷 救護車到場清理傷口
貼上紗布後離去
交警製作現場圖時 一直安慰對方 我有保險 這是小車禍 不用擔心醫療
請現場圖審閱簽字後 務必到大醫院檢查 持續治療
當天晚上電話詢問並關心對方 傷勢診斷結果
對方回答:醫生開具證明為左腳腳盤侳傷 x光顯示骨骼完好
但進一步的醫療 復健 得等腳消腫後醫治 還有需要半個月後安排超音波檢查韌帶、神經
隔天到了保險公司出險 立保險賠案號碼 配合加速理賠流程
接著因為要出國 在還沒有完整的醫療報告/收據之前 先委託保險公司代理
與對方接洽其他事宜
其間對方與保險公司談理賠 要求體傷+修擦傷的摩托車
保險公司回覆 因為事故發生 還未鑑定車禍責任 無法完全理賠
這樣的小車禍 修車也不消 1~2000元 申請事故鑑定報告卻需要 3000元
直接和解 醫藥費實支實付就可以的 無須勞動雙方 請對方考慮
回國後 繼續等著對方的檢查報告出爐 電話告知安排和解流程
這時候卻接到了轄區警局的刑事案件起訴的筆錄請求 對方控告過失傷害
請保險公司致電對方 對方卻高姿態説 “沒空和解,法庭上見“
真不知道對方是為了甚麼 堅持提告?
這樣的小車禍浪費社會成本 與雙方寶貴的時間
開車的我 保了乙式車體險 又提高了人身安全額度
看在對方擦傷 又年輕 我完全沒跟對方談到我的修車費
我的保險已經完全涵蓋
對方卻完全認定我方100%肇事責任 需要負擔所有費用
其實提不提告 在這樣的體傷 以及現場圖看來 對我其實差別不大
保險理賠涵蓋範圍都包括了
相對對於對方 機車只保強制險 火險(不懂為甚麼要保火險)和失竊險
如果鑑定報告判定機車肇事責任多於開車的我
那對方的體傷支付 保險公司必定減少給付
還有修我的鈑金烤漆費用 保險公司必定會向對方索取
這樣的算盤打起來 完全不合算 是逞一口氣?
真不懂現在的年輕人在想甚麼? 口氣/態度總是這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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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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