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地合一2.0 11情況免重稅

看板home-sale作者 (東方牌)時間2年前 (2021/06/12 23:37),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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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2.0 11情況免重稅 2021-06-12 00:39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2.0上路,財政部羅列個人七種、營利事業四種,合計11種可排除適用短期交 易重稅的豁免。本報資料照片 因應7月1日房地合一稅2.0上路,財政部昨(11)日發布相關子法規,為避免影響非自願 出售不動產的賣家遭到重稅懲罰,羅列個人七種、營利事業四種,合計11種可排除適用短 期交易重稅的豁免樣態。 《所得稅法》修正,房地合一稅2.0今年7月1日上路,最近陸續發布相關子法規,本次公 告內容為個人、營利事業非自願交易房地情形等二項配套。部分交易可能是出於非自願性 因素,個人及營利事業在短期內因為非自願因素必須脫手房屋、土地的情形,適用20%稅 率課稅,公告相關子法規避免短期交易被課徵35%或45%重稅。 在個人方面,財政部表示,有七種非自願樣態,可以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2.0。其中六種 是依據舊版房地合一稅的規定,包括個人因調職及非自願離職、遭他人越界建屋、依法遭 強制執行、因重大疾病或意外需支付醫藥費、持保護令避開家暴相對人,以及繼承房屋後 ,未經同意遭其他共有人出售房地持分等,上述六類樣態未來依然可排除適用重稅。 財部指出,本次為個人非自願賣房,新增第七種豁免樣態,即個人繼承取得不動產及相關 房貸後,因沒有能力償還繼承到的本金及利息,必須賣房,此種樣態即便是短期出售也屬 非自願交易,只依20%稅率課稅。 營利事業方面也公告四項非自願出售樣態,財政部指出,其中三項參考前述個人非自願出 售情形,營利事業若因遭他人越界建築房屋、無力清償債務致遭強制執行,以及未經同意 遭其他共有人出售共有部分房地等,屬於非自願出售。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527278 也算是調整了法律施行以來一些不周全的地方,也算是一種進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46.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3512228.A.FCD.html

06/13 00:34, 2年前 , 1F
芝麻開門
06/13 00:34, 1F

06/13 00:35, 2年前 , 2F
飛機油料耗盡,又還沒到機場
06/13 00:35, 2F

06/13 01:55, 2年前 , 3F
賺錢才課稅 真的需要開這麼多後門?
06/13 01:55, 3F

06/13 02:12, 2年前 , 4F
繼承我覺得沒啥問題,贈與才叫開後門
06/13 02:12,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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