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舊制稅率跟房地合一稅的幾個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洨洨積極哥)時間3年前 (2021/04/21 23:57), 3年前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想問一個問題 我名下有一間老舊套房是105年實施房地合一1.0以前購入的 但後來108年因為換新屋了,所以把自己的戶籍移到新屋 但老婆的戶籍從娘家移到舊屋。 查了一下,假如我現在賣掉舊屋,應該是適用舊制稅率 也就是賣房所得直接納入綜所稅 想問的是 1.假如現在把舊屋過戶給老婆,還適用舊制嗎? 還是要變成房地合一稅? 2.如果稅制會變成房地合一稅,是不是也代表7/1過後也會變成2.0版本? 這樣持有時間要怎麼算? 會重算嗎? 3.因為舊屋我戶籍已經在108年就移走了,但有把老婆的戶籍也跟著移入 這樣還可以適用滿6年的自住減免嗎? 忽然想到 如果問題1的答案是過戶也維持舊制,那後面就不用問了... 以上幾個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12.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19020661.A.28C.html ※ 編輯: EBVirus (36.235.112.162 臺灣), 04/21/2021 23:59:37

04/22 00:12, 3年前 , 1F
有個函釋是夫妻贈與後再賣出,是以配偶最初取得的日
04/22 00:12, 1F

04/22 00:12, 3年前 , 2F
期及成本作為課徵所得稅之依據。
04/22 00:12, 2F

04/22 00:14, 3年前 , 3F
配偶適用舊制的話,無論同一對夫妻以夫妻贈與反覆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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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0:14, 3年前 , 4F
次,還是舊制。
04/22 00:14, 4F
謝謝 ※ 編輯: EBVirus (36.235.112.162 臺灣), 04/22/2021 00:27:58

04/22 04:52, 3年前 , 5F
可維持舊制,但要注意贈與後受贈者取得成本會變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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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4:52, 3年前 , 6F
現值,若被要求以核實認定課稅依舊會提高不小金額
04/22 04:52, 6F

04/22 09:00, 3年前 , 7F
夫妻戶籍只能算其中一邊吧??
04/22 09:00, 7F

04/22 15:16, 3年前 , 8F
夫妻贈與跟一般贈與之後再賣出後房地合一稅認定之成本
04/22 15:16, 8F

04/22 15:16, 3年前 , 9F
是不同的。
04/22 15:1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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