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曾下過斡旋的仲介費計算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紫魚)時間3年前 (2020/12/06 12:00),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前輩先進大家好,有個問題想請教,可能會有點蠢還請見諒>< 之前跟先生有看到一個喜歡的房子,第一次下斡旋後談價失敗 第二次重簽斡旋加到上次屋主的底價金額,但是屋主不願意賣 最近又意外知道屋主還沒賣掉,有點想再試試 只是之前談價的過程中,對原本接洽我們的仲介越來越反感 而在斡旋書裡面有一條是 「委託人或其配偶、二等親內之親屬,於委託期間或委託期限屆滿2個月內,與賣方成交 者,視為委託人已完成義務,委託人仍應支付前項服務費用。」 想請問的是,假設我們還是找同一家的房仲業者但是不同房仲(因為是專委所以還是只能找 同一家公司),這樣服務費會被收到兩次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8.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07227243.A.147.html

12/06 13:00, 3年前 , 1F
只要是同一家仲介公司,就不會
12/06 13:00, 1F

12/06 13:07, 3年前 , 2F
我記得這條是禁私下跟屋主直接買,透過房仲就沒問題
12/06 13:07, 2F

12/06 13:07, 3年前 , 3F
所以也不一定要再找同一家房仲,找別家也行
12/06 13:07, 3F

12/06 13:45, 3年前 , 4F
感謝大家解惑!
12/06 13:4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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