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都更讓你栽進房地合一稅 多繳百萬

看板home-sale作者 (醬汁呢)時間4年前 (2019/12/23 13:57), 4年前編輯推噓2(3128)
留言32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9 (看更多)
※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舉例如下: : 某地主持有北市大安區40年老房,已持有20年, : (1)若今年賣出老房,不適用房地合一稅(入手時間在104年(含)以前), : 而適用舊制,須繳納[房屋評定現值約80萬x北市稅率42%]= 33.6萬。 這間40年老屋我抓3000萬市價好了 : (2)若今年都更,後年賣出新房,則適用房地合一稅, : 須繳納[(房地售出價5000萬-房地取得成本1850萬-土地漲幅1100萬)x稅率15%]= 307萬 。 都更完至少6000起跳 ok? 而且成本不是你這樣算的 是看建商怎麼開的 也不是15%稅率 合建分屋是20%好嗎 : 就算以自住(滿六年)優惠來計算,也要繳165萬。 : 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到,如果賣房,繳的稅大漲近10倍, : 本來老房子有金身保護(入手時間在104年(含)以前), : 結果新房子金身破裂(因為都更),導致栽進了房地合一稅。 : 目前碰到的建商,往往不會說明太多稅的事情, : 等到地主在都更後賣屋收到稅單時,才恍然大悟,不可不慎! : 重建Q&A : https://bit.ly/2EITTuG : 註:除了以上,另外要繳土增稅(都更視同"賣地換屋"),但都更減免100%、危老減免40 % : 。 日後再出售時,都更減免40%、危老不減免。 100%幾乎拿不到啦 不用想太多了 你就是一個完全沒有實務操作過經驗的 人才會這麼狂妄的發言 懂得如何節稅跟相關法令的會計師 是可以算到讓地主不用繳稅的好嗎 不然我怎麼成交這麼多地主的? 每一間都不用繳房地合一稅 只要繳給會計師費用就好了 有實務上經驗,再來發言,ok? 而且多賺這麼多 多繳一點點而已 機會成本都不會算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84.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7080634.A.50F.html ※ 編輯: h49072002 (111.71.84.46 臺灣), 12/23/2019 13:58:00

12/23 14:07, 4年前 , 1F
持有超過10年:15%......
12/23 14:07, 1F

12/23 14:12, 4年前 , 2F
都更前3000萬都更後6000萬......
12/23 14:12, 2F

12/23 14:12, 4年前 , 3F
地主不用繳稅......
12/23 14:12, 3F

12/23 14:33, 4年前 , 4F
今年都更 後年賣出 你跟我說10年的15%??
12/23 14:33, 4F

12/23 14:33, 4年前 , 5F
suwy哥你還好嗎
12/23 14:33, 5F

12/23 14:38, 4年前 , 6F
國稅局:以原土地持有期間為新房屋持有期間
12/23 14:38, 6F

12/23 14:38, 4年前 , 7F
您的實務經驗......
12/23 14:38, 7F

12/23 16:30, 4年前 , 8F
都更後的房地合一稅, 其取得成本以換出土地的原始取得成本
12/23 16:30, 8F

12/23 16:30, 4年前 , 9F
計算, 跟建商怎麼開沒關係啦..
12/23 16:30, 9F

12/23 21:25, 4年前 , 10F
suwy 房子用新制 土地用舊制 懂?
12/23 21:25, 10F

12/23 21:25, 4年前 , 11F
IBIZA 建商怎麼開成本給地主 是有差的好嗎
12/23 21:25, 11F

12/23 21:26, 4年前 , 12F
不然房地合一稅裡面的合建分屋優惠2年內賣出20%這個是
12/23 21:26, 12F

12/23 21:26, 4年前 , 13F
寫假的嗎
12/23 21:26, 13F

12/23 21:27, 4年前 , 14F
真的都一堆沒有實務賣過地主的房子 也沒幫忙申報過 就
12/23 21:27, 14F

12/23 21:27, 4年前 , 15F
在那邊嘴砲
12/23 21:27, 15F

12/23 21:27, 4年前 , 16F
加油一點
12/23 21:27, 16F

12/24 01:58, 4年前 , 17F
貴的是土地市價,房子其實不貴
12/24 01:58, 17F

12/24 01:58, 4年前 , 18F
雙北
12/24 01:58, 18F

12/24 09:14, 4年前 , 19F
可以跟土地併計持有期間啦,稅率15無誤
12/24 09:14, 19F

12/25 14:11, 4年前 , 20F
都更建商開的成本, 除非你是付現給建商, 不然照絕大多數的
12/25 14:11, 20F

12/25 14:12, 4年前 , 21F
都更案例是用土地權變, 你的成本根本不會算在你發回的土地
12/25 14:12, 21F

12/25 14:12, 4年前 , 22F
裡面, 你要把怎麼把成本計入?
12/25 14:12, 22F

12/25 14:13, 4年前 , 23F
規定就說得很清楚了
12/25 14:13, 23F

12/25 14:13, 4年前 , 24F
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所取得之房 屋、土地,
12/25 14:13, 24F

12/25 14:13, 4年前 , 25F
其土地以取得成本為準;房屋以換出土地之取得成本為準,
12/25 14:13, 25F

12/25 14:14, 4年前 , 26F
並依下列情形調整(認定):
12/25 14:14, 26F

12/25 14:14, 4年前 , 27F
1. 換入房屋之價值另收取價金部分,應自成本中扣除。
12/25 14:14, 27F

12/25 14:14, 4年前 , 28F
2. 2. 換入房屋之價值>換出土地之價值,另給付價金部分,
12/25 14:14, 28F

12/25 14:14, 4年前 , 29F
應計入成本
12/25 14:14, 29F

12/25 14:15, 4年前 , 30F
簡單講, 除非你有額外付價金, 不然成本就是用你的土地取得
12/25 14:15, 30F

12/25 14:15, 4年前 , 31F
算, 跟建商開多少根本沒關係
12/25 14:15, 31F

12/25 14:15, 4年前 , 32F
你說你有實務 老實說我是不相信
12/25 14:15, 32F
文章代碼(AID): #1U05SwKF (home-sa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U05SwKF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