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驗屋漏水->存證信函->不讓我們進屋已刪文
各位好 , 想諮詢一事 , 如標題所示
六月到七月間我們購買了一間新成屋 , 我們首次驗屋、下大雨查看、找驗屋公司,都看到房屋多處有滲漏水,
期間建商有打針過 , 但每次大雨後去看 , 就會看到有不同地方有滲水狀況。
在上週 , 參考版上的意見還是得寄出存證信函。
但就在昨天 , 要再去查看目前屋況 , 建屋以我們有寄存證信函 , 公司要再商討與我們要如處理為由
拒絕讓我們進入房屋!! ... 目前我們已經繳交近兩成的價金 ...建商拒絕我們進入房屋是否有明顯的違法 ??
建商惡劣的是 ... 購屋前再三詢問有沒有滲漏水問題 , 都說現在沒有 , 合約上建商也勾選無滲漏水情況
結果每次驗屋、下雨、複驗(驗屋公司)都是滲漏水 ....也真是太扯了 ....所幸老天這兩個月大雨不斷 ,發現這些鳥事情
目前想法是 :
1.再一張存證信函(但不是很曉得怎麼寫) + 去台南市政府申請調解
2.承1+水果爆料(如上述建商以此理由不讓我們進屋 , 已屬違法)
3.承1+找律師
4.承1+區域議員申訴
==>取得民法價金減少或取消買賣合約 ,已發生費用建商負責 , 不成則法院控告
以上,如有相關經驗, 煩請給予建議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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