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房屋共有,找房仲賣房子的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哈哈哈)時間4年前 (2019/07/22 22:37), 編輯推噓8(809)
留言17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假設有一間 由多人共有的房子要賣 找房仲賣房子時 問題一: 房仲在銷售契約書裡註明 要求所有權人必須受權一位代理人特別權 使房仲直接與該位代理人 進行後續買賣契約的事宜 這樣合理嗎? 不是聽說不授權也可以賣掉房子? 問題二: 若某個所有權人不想授權給代理人 想全程了解後續買賣事宜 可以主張什麼而不簽授權書? 問題三: 有沒有哪家房仲公司在賣多人共有的房子 是不需簽授權書授權給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弟問了很多人 得到的結果都是不要簽授權書給某位代理人 比較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最近正被這個問題所困擾 有沒有版上高手有這方面的經驗 請為小弟解惑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8.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3806251.A.47D.html

07/22 22:46, 4年前 , 1F
簽 委託銷售契約書 就好
07/22 22:46, 1F

07/22 23:07, 4年前 , 2F
@kevinjl 現在就是簽了委託銷售契約 裡面有一點要求
07/22 23:07, 2F

07/22 23:07, 4年前 , 3F
要求所有權人必須受權一位代理人特別權
07/22 23:07, 3F

07/22 23:25, 4年前 , 4F
土地法34-1簽授權書只要共有人和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
07/22 23:25, 4F

07/22 23:26, 4年前 , 5F
或 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 就可以買賣過戶
07/22 23:26, 5F

07/22 23:32, 4年前 , 6F
有物權的優先購買權問題
07/22 23:32, 6F

07/22 23:37, 4年前 , 7F
1.合理 符合土地法34-1就可買賣過戶 省的做白工
07/22 23:37, 7F

07/23 00:14, 4年前 , 8F
不信任代理人 就把那部份刪除
07/23 00:14, 8F

07/23 00:16, 4年前 , 9F
不讓你刪 你就不要簽 如此而已
07/23 00:16, 9F

07/23 00:17, 4年前 , 10F
@k0939770752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超過2/3就可以進行
07/23 00:17, 10F

07/23 00:19, 4年前 , 11F
買賣,而我沒簽仍可享有保障?
07/23 00:19, 11F

07/23 02:00, 4年前 , 12F
這是比較方便的做法,不過我以前是有跑過六個所有權人的,
07/23 02:00, 12F

07/23 02:00, 4年前 , 13F
一個一個簽名
07/23 02:00, 13F

07/23 02:09, 4年前 , 14F
賣方喬不攏,買方一定砍價格,你們這麼混亂,大概也只有
07/23 02:09, 14F

07/23 02:09, 4年前 , 15F
投客願意來買,價格一定很悲慘
07/23 02:09, 15F

07/23 08:00, 4年前 , 16F
可以賣我嗎?
07/23 08:00, 16F

07/23 09:38, 4年前 , 17F
不會全部共有人都簽給仲介就好了
07/23 09:38, 17F
文章代碼(AID): #1TDSehHz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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