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房屋評定現值-建築改良物稅已刪文

看板home-sale作者 (Go for the eye)時間5年前 (2019/03/14 13:25),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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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寫一下房屋評定現值這個鳥東西 嚴格說起來 房屋評定現值 不是 建築改良物稅房屋稅 才是 但房屋評定現值是因為建築改良物稅而出現的 而後用在徵收/都更補償等相關權利價值計算等多種面向上 後者的部份我都不是實務專精,就不討論 這篇只針對建築改良物稅的部份談一下 建築改良物稅(房屋稅)算是一個落時100年的學理 可以說它跟你阿祖是一輩的 起源於「人盡其才地盡其力物盡其用」的一個思想 簡單來講就是帶有空屋稅的意涵 「朕賜你草房一間,你不肯用,朕就課稅課到你想用!」 哇聽起來很酷耶!促進地力的稅,很正義! 那dans你標色錯了,重點應該標「地盡其力」呀 但事情往往沒這麼單純,建築改良物稅反而帶來另一種質疑 建築改良物稅是針對改良物課稅,而不是針對持有或使用課稅 因此是成本計價,也就是根據樓的興建成本課稅,而不是針對持有或使用課稅 所以建築成本越高(RC、SC、SRC),稅就越高,樓蓋越高,稅就越高 這反而有點適得其反的效果 鼓勵建商不要蓋太好的樓,不要蓋太高的樓 就產生了一種財稅學理中向前轉嫁的味道 (不過口感因人而異,覺青們覺得這是土地正義的味道) 既然發生了稅的轉嫁的味道,反而抑制了土地開發商積極改良地力的動因 那廢掉不就好了?那可不行? 財產稅(土地稅+房屋稅)是地方政府很重要的財稅來源 沒有首長敢動財源 雖然知道改以土地稅為主更能促進地力,且不會發生轉嫁 但中央法規未修法,地方也不能貿然去更改長年的財政習慣 所以在長期的中央不動、我(地方)也不動的情況下 就默許著乾脆長期不調漲房屋評定現值組成中的房屋造價基準 就出現了現在大家眼中看到的遠遠低於市場行情的房屋評定現值 其實過低的房屋評定現值用來作為使用稅的基準(房屋稅),也不是說不過去 但用來作為徵收補償基準(前幾年仍採用) 甚至是財產所得基準基準,如移贈取得 那可就坑人了! 明明知道是過時的學理但為什麼遲遲不改呢? 就因為租稅改革是陣亡率最高的改革 如果說可以功成身退那倒是個善終 偏偏就試過往歷史往往都是無疾而終 執政者不敢碰、事務官也不敢碰,中央不碰地方不動 就成了財稅體系中長期的大坑了 說到這裡改直接 End 的人說個結論 反正移贈取得的屋子拿來自住就是了 不然就是假交易壓低登錄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46.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52541130.A.805.html

03/14 13:32, 5年前 , 1F
假交易下一個再賣出也是要繳
03/14 13:32, 1F

03/14 13:33, 5年前 , 2F
假交易要談cover下一手稅啦 不然誰會幫你
03/14 13:33, 2F

03/14 14:23, 5年前 , 3F
如果繳得出來稅就不用假交易了...房地合一只有報高沒
03/14 14:23, 3F

03/14 14:23, 5年前 , 4F
有在報低的
03/14 14:23, 4F

03/14 14:31, 5年前 , 5F
更不用說做低銀行貸款貸不出來的問題了
03/14 14:3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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