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要賣大安區道路用地,可是叔叔設公同共有?

看板home-sale作者 (夜裡的貴公子)時間7年前 (2017/04/12 09:12), 編輯推噓14(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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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幾個部分說明: "公同共有"指的是一種共有"狀態",白話的講法是大家綁在一起 狀態中綁在一起的個別共有人無法單獨進行處分,只能適用民法的共有規定 全體決或多數決規定處裡(不動產再多一個土地法) 相對於"分別共有"是每個人各自有自己的持分,乾乾淨淨,原則上可自行處分 ex:原po所述母親繼承取得的公同共有1/15,並不是母親單獨所有那1/15 而是跟伯父共有那1/15,假設當時只有這兩位繼承人,是否每個人就是 1/30? 其實也不一定,特別是因為繼承而發生的公同共有狀態 因為發生繼承時,所有財產都處於待分配的狀態,一般人此時都會直覺先用 人數或應繼分來計算說那我們應該就是分多少,但其實這是第二階段的方式 第一階段是讓繼承人們自己決定誰分多少(很多家族內的利益情感糾葛會導致變動) 以及繼承人是否有拋棄繼承,被繼承人是否有遺囑等等特別規定, 比如說有些家族為了照顧某人(未成年孫輩),或某人為家裡付出特別多(照顧長輩) 會決議讓其多分一點,此時"所有人"達成共識後,政府機關也會依共識辦理 (當然共識內容要附文件證明ex:協議書全體用印+印鑑證明) 不過最常發生的其實是某些繼承人覺得自己應該要多分一點,不同意按應繼分計算 (比如說繼承人為傳統家庭裡的長子,就算本人不主張配偶也會強迫他主張-_-) 此時第一階段無法達成共識,(有時很多年都無法達成共識,參各豪門家族社會新聞) 但又不能不處理,也不會不能處理,這時才走第二階段,由法院下判決來分割遺產 判決原則上無特別因素(被繼承人遺囑等等),才大概會按應繼分判 囉囉嗦嗦只是要說明網友回文"連持分都不知道怎麼賣"其實也不算講錯 至於一顆章就可設公同共有...其實那是政府鼓勵(ㄑㄧㄤ/ ㄆㄛ\)的 原則一個,就是鼓勵人民盡早辦繼承---->好早點收遺產稅 從地政出發的說法是盡量不要讓不動產還登記往生人的名字 辦繼承登記分幾部分: 1.找出繼承人有哪些 2.找出遺產有哪些 3.計算遺產總額並申報繳稅 4.分配遺產 對政府來說,要催促人民趕快做到3(繳遺產稅),具體方法就是逾期就罰你錢 至於4,政府說那是你家的事,所以概念就是就算繳完稅其實遺產如何分配也還沒決定 但此時會給這筆財產一個暫定分配的狀態就是登記為"公同共有" 特徵就是所有繼承人共有一個持分並加註公同共有(如原po圖示) 但內部關係如何,其實還未正式分割,只能說"應該"各自有多少(潛在應繼分) (其實被繼承人過世時所有財產在法律上都是公同共有,只是無法直接登記) 回到一顆章辦公同共有的問題,因為遺產尚未分割,理論上也還不會侵害任何一個 繼承人的權利,所以政府同意繳完稅後,讓任何一個繼承人單獨申辦 反正要割要處分是之後人民的事~ 實務上大多是為了避免遺產稅逾期申報遭罰,或找不到繼承人,或未能達成共識 時就會先辦繼承登記成公同共有,之後再慢慢喬 至於原po的處理上板上高手已有解答,簡單說: 1.先估計母親的應繼分多少(不一定是1/15喔,從數學來說是小於或等於) 2.估算應繼分市價(找代書,掮客,房仲等估價) 3.決定是否分割(裁判分割也要成本) 本篇打得簡略,疏漏不少,請多包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15.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91959566.A.A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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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也太佛心了吧 何必跟一個會對板反翻白眼的人解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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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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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 辦繼承案件是我的興趣~再說公同共有也是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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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z大熱心 解釋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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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貴公子另開文解釋~(某樓嘴砲請加油好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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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一開始拿到的權狀是1/60~後來再去重新修正變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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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叔叔有一位"代書損友"~很多年前~在莊敬路的老房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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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來談改建~阿嬤用抽籤的方式~爸爸抽到一樓~叔叔抽到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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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忿忿不平~找了代書損友對我爸做假扣押~折騰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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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段往事是要說明叔叔的"行事作風"~而公子您說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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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問題也算有呼應到~就算是我媽跟小妹按法律繼承~他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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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會用他的方式來插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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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我在資料上看到的~叔叔是只有把我們這一家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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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舅公那邊他動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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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樓上那個有法律障礙且會對板友翻白眼的沒品咖小 我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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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這麼多年 沒看過伸手牌伸得這麼理直氣壯 還叫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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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油兼刪推文的 沒品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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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叔叔跟你家根本就是繼承同個被繼承人的 才可辦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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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說舅公那邊他動不到 講的好像他都針對你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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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就是一個什麼都不懂卻敢說別人是有數字障礙的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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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的確是這樣沒錯~這個道路用地的部份他都沒找我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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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不只針對我們家~連往生的小姑~她的遺產指定留給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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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叔叔還上法庭硬要做財產分配~讓他分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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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會w大了喔?剛剛不是說誰刷存在感又沒品所以刪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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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 你誤會了 他刪的是我的推文 至於這個案件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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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可能不只7萬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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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被刪喔 我不過說:連持分多少都不知道怎麼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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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一下公同共有1/15是怎麼回事 就被刪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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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啊就真的不知道實際持分多少 根本沒辦法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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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搞不清楚狀況又沒品的人 實在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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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是互相的~在理說理~我也會理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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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別人沒看仔細又刪推文的人在談"尊重"????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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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就是你不適用~吵夠了嗎你?一直在刷存在感~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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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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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18, , 35F
正在等開庭 還滿閒的 陪秀下限的沒品人玩玩 打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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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大 吵架就吵架 不用一直亮職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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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22, , 37F
網路可貴的就是任何人都可以發言 就事論事不是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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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正在陪宋仲基喝咖啡~(笑) 可惜公子一篇正解文,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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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您也不希望律師被社會上其他人認為是好鬥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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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說的有理 小弟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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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06, , 41F
紅的明顯 刪推文水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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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xNyEf3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