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支付命令連續技大公開(完全合法!)

看板home-sale作者 (鍵盤李組長)時間9年前 (2015/06/04 23:51), 9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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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S5vIUw ]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支付命令連續技大公開(完全合法!) 時間: Thu Jun 4 22:18:54 2015 支付命令是簡易的督促程序,債主只要拿著借據、本票等欠債的文書,即 可到法院聲請,對欠債的人討債。只要支付命令送到欠債者戶籍地,被簽 收後,如果二十天內沒有對法院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債主就可 拿著支付命令,從欠債者的戶頭扣錢,或拍賣欠債者的財產。 之前很多鄉民在問,支付命令要怎麼用?今天司改會的記者會已經公開囉, 小弟在這裡跟大家分享這個案例。 首先,你必須先持有一個(看起來)沒有問題的欠債證明,本票、票據都 可以。先拿這個欠債證明,去法院申請,生出一張對欠債人的支付命令A。 接著,謊稱欠債人在受害者的商號裡工作,拿這張支付命令A去申請扣押欠 債人的薪資。因為商號是假的,自然扣不到薪資。 等到過一陣子以後,再次跟法院聲稱,因為扣不到薪資,要改對受害人發 出支付命令B。 這次,只要受害者二十天內疏忽,忘記要異議,就會中招。 這樣做,成本只要2~5千元,獲利後可得20~50萬元,獲利約是本金的 40~250倍,而且受害者無法救濟,可以擁有穩定收入。 主導修法的司改會律師林易志說,這其實就是支付命令煉金術,把石頭支 付命令(支付命令A)煉出黃金支付命令(支付命令B),而且真金不怕火 煉,受害者完全沒有救濟管道讓支付命令失效。 以今天公開的案例來說,李國祥對受害者小慧發出支付命令,因為小慧沒 有即時提出異議,因此遭到扣款,對這件事情提出各種救濟: 1. 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根本沒有成立商號,詐騙集團的聲稱是假的 → 已產生既判力,無法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 2. 主張送達違法 → 支付命令是送到戶籍地,管理員簽收,有效 3. 支付命令A失效,對因此而來的支付命令B提起再審 → 支付命令A支付命令B是兩回事,不得提起再審。 這邊要稍作說明一下,再審的法條第9款:「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 無法適用這個案例,因為判決的基礎是法院公文(強制令),所以是真的,不是 假的。而如果使用再審第11款,「為判決基礎之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判決及其 他裁判或行政處分,依其後之確定裁判或行政處分已變更者」,因為「民事、刑 事、行政訴訟判決及其他裁判或行政處分」不包含「支付命令」,所以支付命令 不適用第11款再審理由,再審途徑就此堵死。 4. 李國祥因為濫發支付命令,被檢察官起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遭到通緝 → 他把債權轉讓給他的老婆莊玉燕,他老婆是善意第三人,無罪,支付命令繼 續有效小慧案例時間軸 http://bit.ly/1cv9ptu 小慧今天在記者會後跟我說,她的人生因為這個八年前的支付命令,已經毀了。 因為詐騙者李國祥會一直查他個資,所以小慧每到一間公司上班,支付命令就 會寄過去,老闆就要她處理好債務再去上班。因為換太多工作,現在幾乎找不 到工作,人生最精華的時期就這樣毀了。 而且更可怕的是,這位李國祥還不斷查她周圍親友的個資,她叔叔幫他簽收過 支付命令,過一陣子支付命令就寄過去。 李小姐批評法官,無論她提出什麼理由,法官總是跟她說,20日內沒有異議, 就是承認債務存在,無論說什麼都沒有用。 她會出來開記者會,就是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支付命令的可怕,也希望立法院可 以快點修法,不要讓支付命令產生更多受害者。 這對李國祥、莊玉燕夫妻的詐騙對象只有小慧嗎?事實上不只。這對夫妻還 騙全台。他們申請支付命令成功的法院如下: 台北 21 士林 1 新北 10 基隆 3 桃園 3 新竹 1 台中 9 彰化 14 雲林 2 嘉義 1 高雄 189 花蓮 1 屏東 6 總計 261 而且,就算李國祥遭到通緝,直到最近,仍在寄出支付命令。 【裁判字號】 104,司促,11942 【裁判日期】 1040422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4年度司促字第11942號 債權人 李國祥 也就是說,在座的各位,你們都可能是李國祥下一個支付命令的受害者。 最後,相信大家都很關心修法狀況如何。目前司法院還在施行法的部份僵持不 下。司法院很擔心這些受害者之後會回頭提再審,增加司法院工作量,因此不 想對修法之前的受害者提供救濟管道。 小慧說,他完全無法理解司法院為什麼會這樣想。他說,如果支付命令沒有既 判力,他打一次官司就搞定,現在這樣不斷提起再審,才是真的浪費司法資源。 目前尤美女、林國正等委員還在跟司法院周旋,明日(6/5)上午11點還會再 次協商,希望可以力拼本會期通過http://on.fb.me/1IkY3qi 請大家一起關心修法,儘快補上法律的漏洞! 延伸閱讀: 無良秘技Zero-Day:支付命令煉金術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4401 記者會完整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YIw87FhGKs
五十天誤一生的支付命令 #1LLAiWj7 支付命令即將黨團協商 #1LRPlJf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220.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427538.A.7BA.html

06/04 22:26, , 1F
對沒不動產,薪水不經過銀行都沒皮條!
06/04 22:26, 1F
你的家人有不動產,也有薪水。 他是會感染的....

06/04 22:27, , 2F
李國祥8年內不斷的寄支付命令給同一個人@@
06/04 22:27, 2F
還有周圍親友。另外他還有其他標的,不只有小慧喔。

06/04 22:28, , 3F
不能回告?
06/04 22:28, 3F
有回告過喔,「債權不存在之訴」。

06/04 22:29, , 4F
最近很流行"這八年"三個字喔
06/04 22:29, 4F
還有十幾年前的海產店案例....

06/04 22:30, , 5F
對這種垃圾加上垃圾制度只想到:買凶私刑
06/04 22:30, 5F
這樣你會被抓,錢還會被扣光 @@

06/04 22:32, , 6F
國民兩黨立委到底在幹三小?
06/04 22:32, 6F
其實這個法案很難得,藍綠一致要推,現在是司法院在擋。 司法院的理由是,「這樣我們工作量會變大」。

06/04 22:32, , 7F
台灣就是對這種騙子太仁慈,一堆蠢蛋立委還去把詐騙犯從26
06/04 22:32, 7F

06/04 22:33, , 8F
引渡回台灣變無罪,在26就槍斃了,詐騙也該重判,依騙的錢來
06/04 22:33, 8F
問題是詐騙者無罪啊,你用哪條罪定他 Q_Q

06/04 22:34, , 9F
定刑度,以前同事老爸爸辛苦一輩子存點錢,被詐騙集團騙光
06/04 22:34, 9F

06/04 22:34, , 10F
這時又推中國直接槍斃 新加坡:三下鞭刑 每次休息兩天再
06/04 22:34, 10F
連罪名都沒有,刑度沒有用啊....

06/04 22:47, , 11F
如果詐騙集團掛了 還需要支付嗎?
06/04 22:47, 11F
轉移給老婆喔,換你欠他老婆錢...

06/04 22:50, , 12F
噓明顯 可以用這招對付立法委員阿 他們馬上就會改了
06/04 22:50, 12F
不是立委擋喔,是司法院擋....

06/04 22:52, , 13F
耶~那對付司法院的人 更容易
06/04 22:52, 13F

06/04 22:54, , 14F
請問我們能做什麼呢?
06/04 22:54, 14F
請幫忙轉這篇文,並且把這篇文章傳給您的親朋好友看。 如果網路上有更多人轉發,立委就可以拿這個對司法院施壓,說 「民意如此,請你們照辦」。 另外,像是尤美女、林國正這些支持修法的委員,也可以到他們臉書留言 支持。 arbwen: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6/04 22:54

06/04 22:56, , 15F
核發的法官等人不用賠嗎?
06/04 22:56, 15F
之前討論過囉,國賠不適用於法官喔!

06/04 23:03, , 16F
有一個最糟糕的事情是違法證據可以採信這件事....
06/04 23:03, 16F
因為支付命令只有形式審查,格式對就發出囉。

06/04 23:09, , 17F
而且上述的案例受害者甚至連支付命令公文都沒看到
06/04 23:09, 17F

06/04 23:09, , 18F
郵局寄信沒人在家,貼領取單在門上,就等於送達
06/04 23:09, 18F

06/04 23:10, , 19F
那張通知單被人撕掉你根本連有人記支付命令給你都
06/04 23:10, 19F

06/04 23:10, , 20F
不知道...這招可說是殺人於無形
06/04 23:10, 20F
以今天一個當事人--海產店阿雀為例,他要去申請支付命令送達 地址有問題,結果法院告知他,支付命令卷宗只保管兩年,已經銷 燬了。 掰掰~Q_Q

06/04 23:23, , 21F
那可以一人一combo跟司法院的各級主管發出支付命令嗎 ?
06/04 23:23, 21F

06/04 23:23, , 22F
反正他們這麼"繁忙"應該也是代收
06/04 23:23, 22F
他們比較清楚這種東西,應該不太會中招。 不過你可以試試看?

06/04 23:42, , 23F
其實要破很簡單,叫黑道找李國祥,然後逼他寫下放棄債權書
06/04 23:42, 23F

06/04 23:43, , 24F
對付流氓人就用流氓步,只會當良民在現今真的活不下去
06/04 23:43, 24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xr (114.42.61.96), 06/04/2015 23:51:47 部分數字版推文恕刪~ ※ 編輯: Lxr (114.42.61.96), 06/04/2015 23:55:57

06/05 00:20, , 25F
詐騙集團快去騙有錢人或集團,一定賺翻
06/05 00:20, 25F

06/05 00:25, , 26F
跟home-sale關係?
06/05 00:25, 26F

06/05 02:06, , 27F
自己的戶籍不要放在出租的房子.
06/05 02:06, 27F

06/05 03:14, , 28F
請問樓上如果戶籍地在出租房可是又是當戶長呢?
06/05 03:14, 28F
文章代碼(AID): #1LS7GK_G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