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
推
11/2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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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8:00,
11/28 18:00
→違反版規七。
水桶90日
#1Icr_1gT 推文中
antiyahoo
→違反版規一。
→違反版規七。
→惡意引戰、發言挑起不必要紛爭或使其他版友反感。
水桶150日
都年底了 不要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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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2.250.199
推
12/06 19:2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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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45,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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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46,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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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G大不問我差點忘了這件事
原則上那篇依據就是
首先要有人檢舉
再來就是 他的推文針對性的貶抑言語令人不舒服
好像是說一直打電話給屋主的仲介很垃圾之類的吧 有點忘了
因為針對職業 讓檢舉人覺得被罵到了 所以怒提檢舉
但事實是 並非所有一直打電話給屋主的仲介都是垃圾
也許他只是很盡責的在替很急著要買房子的買方蒐集物件
只是受詞是仲介 如果他針對只想騷擾屋主的仲介的話 我就不會處理了
下面這個檢舉文就比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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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26, , 12F
11/30 20:26, 12F
有明確的指出對方特定性格 "暴發戶" 且沒有強烈客觀貶義的指責 "沒文藝氣息"
就比較可以讓人接受 因為客觀的暴發戶就是因為沒文藝氣息才被叫暴發戶
不然一般人會叫他"阿舍"之類的 (阿舍應該是這樣用吧?)
當然這是很主觀的東西 有些人會對特定的字眼感覺到不適
不然你們戰到天南地北 說真的 其實我個人都是很無感的 也都是可以接受的
至於另外一個人為什麼不桶是因為
1.antiyahoo是累犯 戰意明顯 也不在乎被處分
我也曾經在過去不可考的幾篇推文中陪笑臉 請他控制自己
但他依舊是個...嗯...很有個人特色的人
也不在意對別人攻擊性的發言會侵害到自己的權益
2.對方起初試圖跟他理性溝通 但似乎不得其門而入
所以後面才演變為另一種溝通方式 戰到半夜 對方都放棄了
但antiyahoo戰力持久驚人 繼續挑釁對方到隔天晚上八點
所以我只桶他
當然 如果antiyahoo很在意的話也可以寄檢舉信給我
都桶的話我就可以當作是你們的私人恩怨了
※ 編輯: lohateve 來自: 210.242.250.199 (12/0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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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2:25,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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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2:26,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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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行為是好是壞我其實沒什麼意見 屋主自售能省仲介費當然是很棒的一件事
但這是理所當然會碰到這種問題 不管是屋主還是仲介放廣告都一樣
廣告出去 唯一會帶來的效應就只有接電話跟帶看
不管對方是誰 本來就是會碰到各種形形色色的人 不然廣告要幹嘛?
廣告的用處就是讓人知道"我有房子再賣 有需要就打給我"
剩下的過濾也很理所當然是自己的事 仲介每天在忙的也是這個
仲介也會碰到仲介扮買方 也會碰到真真假假的客人
我不知道就憑這點判斷對方是垃圾的支撐點在哪裡
房子只能賣給一個人 在這之前的所有電話跟帶看都只是過客
騷擾可以跟仲介公司申訴、可以報警、也可以覺得仲介很討厭仲介是垃圾
但是心裡覺得跟表達出來是兩回事 無論是任何人任何事 網路前網路後
在台灣心裡覺得跟表達出來都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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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2:28, , 15F
12/06 22:28, 15F
這部分我說了 其實我個人是很無感的 也都是可以接受的
大家暢所欲言 只要別惡意去攻擊讓人不舒服就好了
推
12/06 22:31, , 16F
12/06 22:31, 16F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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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2:33, , 17F
12/06 22:33, 17F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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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2:36, , 18F
12/06 22:36, 18F
站在任何角度看 這都是很理所當然的事
※ 編輯: lohateve 來自: 111.249.202.108 (12/0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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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51,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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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1:52,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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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1:55,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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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2:04, ,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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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2:05, ,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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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27, ,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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