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賣屋課奢侈稅 可抵綜所稅

看板home-sale作者 (leo)時間11年前 (2013/07/04 23:03), 編輯推噓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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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rOqf9F ]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賣屋課奢侈稅 可抵綜所稅 時間: Thu Jul 4 22:56:38 2013 賣屋課奢侈稅 可抵綜所稅 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2013/07/04 10:14 好房NEWS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昨(3) 日表示,財政部最快明天將發布解釋令 ,個人出售不動產,如果符合奢侈稅條件所繳納的稅額,在「房屋獲利」部 分,可認列為費用,在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並將溯及既往,民眾可持 繳納證明到國稅局辦理更正。 蔡碧珍表示,出售不動產主要分為土地、房屋兩部分,出售時的房屋獲利部 分,將列入個人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所稅,而土地獲利則課徵土地增值稅。 蔡碧珍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 7類第1款規定,個人出售房屋的財 產交易所得計算,應該以交易實際成交價,減除原始成本及必要費用的餘額 課徵綜所稅。 蔡碧珍指出,財政部最快明天將發布解釋函令,針對個人出售不動產,如果 過去因為符合繳納奢侈稅條件而繳納稅額,基於量能課稅原則,民眾可在計 算綜所稅財產交易所得時,認列為費用扣除,並可溯及既往,民眾可持奢侈 稅繳納證明到國稅局辦理更正。 財政部舉例,某甲先生出售名下不動產,而土地與房屋契約屬分開出售,該 筆房屋買進一年之後以 1,000萬元出售,依照奢侈稅條例,一年內出售稅率 為15%,得出奢侈稅額150萬元。 而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時,包含該房屋原始成本 600萬元,以及仲介、移轉等 費用共50萬元,再加上函令解釋將奢侈稅額納入費用計算,餘額則為 200萬 元(1,000萬元-600萬元-50萬元-150萬元),因此財產交易所得額為200 萬元。 財政部說明,實務上如果土地與房屋一同出售,稅務機關將以土地公告現值 加上房屋評定現值作為分母,以房屋評定現值為分子,估算不動產的房地比 ,計算出財產交易所得費用扣減額度。 財政部表示,根據奢侈稅條例,個人出售房屋,持有期間在一年或兩年以內 ,須依銷售實際價格,按15%或10%稅率課徵奢侈稅。 3.新聞連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87757334901.html -- 「戰爭結束後,我就要回鄉下結婚了」 「可惡!原來是這麼回事!」 「我才不跟可能是兇手的人待在同一地方,我要先回房了」 「先替我保管,等打完這場戰爭之後再還我吧...咦?什麼聲音,我去看看」 「等這一切結束後,我有些話想跟妳說!」 「這段時間我過的很開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50.166

07/04 22:57, , 1F
應該是指財產交易所得稅
07/04 22:57, 1F

07/04 23:01, , 2F
賣房貨利要繳稅ㄛ?
07/04 23:01, 2F

07/04 23:02, , 3F
這樣叫打房 炒房可以抵稅
07/04 23:02, 3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eochang (36.233.53.123), 時間: 07/04/2013 23:03:06

07/05 00:22, , 4F
我們可以學埃及 推翻這個政府嗎...
07/05 00:22, 4F

07/05 00:35, , 5F
炒房抵稅...那之前賣要買家吃奢侈稅的的不是爽翻
07/05 00:35, 5F

07/05 00:49, , 6F
這個政府本來就是只照顧有錢人,大家不是都這樣才投給
07/05 00:49, 6F

07/05 00:49, , 7F
馬英九的嗎?
07/05 00:49, 7F

07/05 00:52, , 8F
推文噓文的都有看懂新聞在說什麼?
07/05 00:52, 8F

07/05 00:53, , 9F
是說記者可能也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啦~~
07/05 00:53, 9F

07/05 02:27, , 10F
只推樓上,噓得看到抵稅就高潮了
07/05 02:27, 10F

07/05 08:13, , 11F
慢慢等吧,把房炸了也不讓你課奢侈稅
07/05 08:13, 11F

02/22 04:05, , 12F
已收錄
02/22 04:05,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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